“着名律师原为被告辩护,法庭上却当众倒戈原告,是阴谋?是收买?”
“原告和被告皆称他们找的都是这位律师,并不知道对方也找了同一位,是什么使这位大胆的律师同时接了一个案子的被告与原告邀请?”
这篇意义不明的报道是在针对谁,一目了然。
这个案子是许莲华最近接的一个大案子,是一起商业纠纷。
原告和被告本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两人都是公司老总,原告的公司发展得比被告的公司要好得多。
然而被告眼红原告蒸蒸日上的事业,以投资为名设了个局,骗原告把几乎所有的流动资金都注入了被告的公司。
原告为人义气,向来看不起商场上的这些龌龊手段,在业内口碑很好,广结善缘,原来的生意能做得这么大全靠他的人脉和名声。
但他自己不害人,自然也不会防人,他对被告这个多年的朋友毫无保留地信任,最后自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被告公司有了这笔资金后,立刻投了几个大标,做了几个大单子,公司的发展也上去了,很快就超过了原告公司。
然而原告公司投出去了大量资金,却迟迟等不到回报,公司的境遇每况愈下。
原告最后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但已经来不及挽回,公司濒临破产。
原告在走投无路之下,将被告以商业诈骗的罪名告上了法庭。
许莲华原本在律师界就小有名气,莲华过来之后,又顺利地解决了几个大案子,在业内名气越来越响。
原告和被告确实都来请过她,但她了解案子缘由后,只接了原告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