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抬起眼睛,直直地看着殷兰,然后听见殷兰说,“那么聪明的贼,最后他一直是一个贼,而比他蠢很多的那个人...”
王孟灼灼的视线看向她。
殷兰开口,“却成了当朝首辅。”
轰!
有一个什么东西似乎在王孟心里碎裂轰塌。
殷兰继续,“背得快不代表什么,背得慢也不是过错,记得快的人,他忘得也会更快,而背的慢的人,正是因为慢,所以他花了很多时间,那些记下的东西就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海里,一辈子都不会忘,你付出的每一分努力,都不会白白浪费。”
殷兰笑笑,“你们读书人不是很喜欢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吗,连我这个妇道人家都懂的道理,你怎么还想不清楚呢?”
王孟听着殷兰说话,越听,他的眼睛越亮,最后整个人的脸都明亮了起来,胸膛剧烈的起伏,仿佛整个人激动不已。
是啊,是啊,他之前怎么就没有想通呢?
竟然是一个妇人...
想到这里,王孟的视线落在殷兰脸上,之前他没有细看,现在看来,这个妇人虽然衣裳带着补丁,看起来破破旧旧的,可是整个人却干干净净。
而且,她很好看,特别是一双眼睛,明亮澄澈又干净,让人无比亲近又令人信服。
这根本不像是一双农村妇人的眼睛,王孟竟然觉得,那种感觉,和自己爷爷看他时很相似,可是又比爷爷少了威严,多了亲切和蔼,让他下意识地就想亲近。
“婶子,谢谢,谢谢你,从今日起,我一定比过去更用功,必然日夜苦读,我比那位首辅聪明,我不信我学不出来!”王孟激动地说。
见他听了进去,殷兰挺欣慰,拿他这十两银子也更心安理得。
小伙子挺容易被忽悠啊。
不过,这石头任谁也看不出人工痕迹,和天然奇石没有区别,这王孟不至于吃亏。
殷兰也只是看他善良,勉强帮一把而已。
道理是那么个道理,重要的是,谁能下得了那个苦功去做。
只要肯坚持,结果一定不会差。
殷兰她自己就不是一个很有天赋很聪明的人,可高考,就是这样的坚持和劲头,让她最后考上了很好的大学。
她能行,别人也一定能行。
那王孟连连道谢后,十分激动地拿着奇石往回走,立刻就要去埋头苦读。
东西已经卖出去了,原本打算能有个七八两就很好,没想到完全没有讲价,十两银子到手。
往回走的时候,殷兰突然又有了一个想法。
她从前上学的时候,了解过很多的学习方法,其中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农村家庭,家里只供起来一个孩子上学,所以呢,父母就让老大去上学,然后每天放学回家,再让他把当头学到的知识,教给弟弟妹妹。
结果最后,家里的娃全部都考上了清华北大。
这个学习方法就是以教促学。
如果只是学习,知识在大脑里留下的痕迹是有限的,而在教学的过程中,你反而能去深刻理解,并且知道自己哪里没有理解清楚,毕竟,只有自己完全懂了,才能够教给别人。
既然如此....
现在娃上学,都是先找人开蒙后,再考试去学堂录取。
她家里,能不能找一个书生当老师?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
不过,殷兰现在也只是想想。
铁剑村根本就没有书生,就算是有,那这样做,也会被骂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