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太短,短到不敢去追忆,怕费了神,失了魂。
左脚刚踏入醉花间的厅堂时,察觉到气氛凝重,不由得退回去,躲在窗户下,窥视动静。刘买天神般的容颜,在暗黄的灯光下,恍恍惚惚,尤其是眼角挂着的淡淡的无奈和苦闷,叫人生了几分心疼。说起心疼,瘫倒在地的花意浓眼泪簌簌,不断地摇头。那双漂亮的眸子,极力地向刘买哀求一丝希望之光,却因迟迟得不到回应而逐渐黯淡下来,像墓里的陪葬品。
不知是心头一阵触动,还是这几日没有佑宁在旁边叮嘱按时吃饭,胃里的鼓胀瞬间冲向喉咙,又是干呕连连。我捂着嘴巴,紧靠着墙壁,身子因病痛而缩成一团,默默地熬过去。
“堇姐姐。”念奴轻声道。念奴原先在假山附近的小溪旁给金鲤鱼喂粮食,激起的水花声格外欢快,不知何时眼尖,发现了特意用柏树遮挡身影的我。
胃酸比较短暂,听到念奴像豆沙年糕般甜甜糯糯的声音后,没有发作。于是,使了个眼色,令念奴也乖乖地蹲下,打探屋内的情况。
依旧只听到花意浓哭干了眼泪的嘶哑。过一会儿,刘买刻意发怒,朝花意浓的身边扔掷了百合玉杯,而花意浓像只扯线木偶一般呆呆地望着。其实,刘买的掌心还残留了一块碎片,鲜红的血顺着白皙的手指流下,一滴两滴,太轻了,连他自己也不去在意。接着,刘买走到花意浓身边,伸出了手想扶起,又立即放下,抿抿干涩的嘴唇,拂袖而去。
见好戏散场,碰到瘪瘪的肚子,我打算去厨房催一下烧火的胖女人,顺道提醒一下煲点补汤给花意浓。念奴也蹦蹦跳跳地并排在旁,丝毫不受之前厅堂的抑郁气氛影响。可当她饶有兴致地翻开一个绣着桔梗花的香囊时,我慌张地去摸了一下腰间,便迅速地夺过香囊,带着颤抖的音调,悄悄地道:“砒霜。”
念奴先是傻傻地愣住,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悠,尔后缓过神来,舔舔小嘴,对上我冷漠严肃的表情,又耷拉着脑袋,不出声。
我收起香囊,检查到砒霜没有洒出,心头安定了不少。一路快步走,穿过三条长长的走廊,拐个弯直走大约一百米,就到了厨房。
“王大婶,晚饭做好没?”我堆起笑容,道。
“催什么催,赶着投胎吗?”那胖女人吼道,手中的切菜刀还不停地剁碎肉。胖女人姓王,个子不高,腰板很粗,听两个丫鬟说,她的夫君大她一轮,却积极入征了抗击匈奴的炊火军,所以她的脾气像炒熟的辣椒,惹不得。
“念奴丫头,你还真当这是自个儿家啦。”王大婶见念奴没有洗手就去拿蒸笼里的灌汤包子,竟然一个菜刀飞过来,吓得念奴还没来得及细嚼就整个都咽下去,肠子一时堵得难受,脸色都变得苍白。所幸我递给她一杯温水,她咕噜噜地吞进肚子里,便露出两个愉快的酒窝。
“王大婶,就只有你的丈夫不听劝去了炊火军是个大事,所有人都得让你!堇姐姐的未婚夫还上前线杀敌,搞不好守活寡呢。”念奴鼓起红红的腮帮子,一阵噼里啪啦,挡也挡不住,恼道。
当念奴提及刘珺时,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找不到一丝仇恨之意,我的心底顿时燃起了一股暖暖的气流。念奴,到底还是为了我,学着去原谅刘珺的恶行。
“夏姑娘喜欢吃什么菜?”王大婶眼角湿润,向我传达了一个歉意的眼神,然后恹恹地切葱,随口道一句。
“水煮肉片、酿苦瓜、酸菜鱼、剁椒鱼头、辣子鸡丁、豉汁蒸排骨……再来一碟下酒的花生。”念奴边抓耳边的头发边兴奋地道。瞟到王大婶挤挤眉头,昂起小脑袋,眼睛眯成月牙,笑道:“念奴也姓夏。”
此刻,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个长方形的红缎锦盒上,好奇地打开时,是一条手掌大的野生人参。拿起来仔细端详时,发现人参的上部有一个掐进去的指甲印,残留一点点蔻丹。
“恭王所赠?”我问道。
“恭王除了金王后,不近女色,夏姑娘休要胡言乱语。”王大婶放下手中的活,啪地一声将人参又关进锦盒里,恼道。
“人参有女人的蔻丹,不会是被金王后发现了?”我捂着嘴巴惊讶道,扮作忧虑,故意提醒王大婶。
王大婶果然打开锦盒,瞥了一眼,又连忙盖上,去洗手池中杀乌鸡,思索片刻,回头冷冷地道一句:“有些事,不嫌命长,还是烂在肚子里为好。”
“王大婶,给花夫人煲的人参乌鸡汤,切记先尝尝,再端上来。”我咬咬嘴唇,柔声道,随后同偷偷地吃了大半水晶虾饺的念奴出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