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江云的选择,用力向前跑。跑到了尽头,跑在了所有人的前头。只有找到问题的终结,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对于江云的离开,江雪逢没有感到意外。自从江云击杀秦卓群那一刻,他就知道江云迟早会有离开的一天。
就算江云不走,江雪逢也会劝他离去。毕竟秦家的人哪是好惹的,留在这儿只会麻烦不断。
“你们也要离开!”江云又道。
江雪逢沉思许久,既然江铁山已经去世,大帅也生死不知,他们留在这儿确实也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绝不可以跟随江云一同离去,因为那样只会拖累江云。他看得出,江云以后的世界会不一样了,而自己根本跟不上江云的脚步。
所以他打算留下,哪怕被秦太师迫害,也不能拖着江云后腿。
“我留在这儿挺好的!”江雪逢道。
江云伸手拍了拍江雪逢的肩膀,这真是一个好哥哥!
江雪逢想得也没错,几十个大头兵能有几个饷银存下,不在泊石关他们能去哪儿?离开了这儿在外生活的话,随便哪一样不是一笔硕大的开支。
江云怎么看不出江雪逢的为难之处,只见他大手一挥,响亮地道。:“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叫事儿!”
这句话,可是江云多年的梦想啊!因为以前只要需要用钱解决的事,那都是事儿。
他目前除了紫晶石什么最多?钱啊,秦二公子空间戒指里可是有一大堆金币。而且前锋营这些人又不是吃白饭的,也可以自给自足。
说做就做,江云一声大喊:“集合!”
方才还熙熙攘攘的几十号人,眨眼间已经放下手中的碗筷,穿上了甲胄,整整齐齐的列队在江云面前。
江云以前也参加过军训,而当时最觉枯燥的就是队列。也想不通,训练队列有个什么用。
而亲身经历过后,才明白在部队最重要的不是个人的战斗力如何,而是能够一声令下整齐划一。只有如此,在战斗中的指挥才能如使臂膀,得心应手,所向披靡。
一声令下,前锋营整队出营。有江云在前带队,所遇岗哨卡点哪有人敢出言阻拦。
畅通无阻地出了泊石关,一路上虽然前锋营众人不明所以,但没有任何人出言质疑。这就是精英部队铁的纪律,完全不会质疑所下达命令的意图,只会彻底的服从执行。
又行军两天,江云才告知众人自己的打算。又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所有的金币。像是一座小山一样堆在众人眼前,正午的阳光洒下,闪耀着刺眼的金光。
所有金币都交给了老江头管理,这才打算离去。江云不想知道前锋营众人在何处安家,因为以后所面对的敌人不同,不知道敌人会有什么手段,自己少知道些并没有坏处。
没有离别的悲伤,没有泪水婆娑。
老江头拉着江云的手嘱咐道:“凡是莫要强,平安就好!”
江云拉着老江头的手,有些哽咽,目光逐一在众人面庞上扫过。随后一脸决然,折身直奔东南而去。
白雪皑皑,寒风萧萧。一根红色的布条,随着江云的长发飘飘飞舞。
那根红色的布条是江雪逢亲手系在江云头上。这是泊石关的风俗,自家孩子出远门,戴上一根红布可以驱灾辟邪。对前锋营的人来讲,江云就是自家孩子,他只是出远门而已,总有一天会平安回来。
东南方向是少阳国京城所在的方向。哪儿有浩大的城池,有繁华的街市,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更有江云要亲手斩杀的人。
半日后,在江云与前锋营众人分别的地方,一个魁梧的男子从泊石关的方向而来,出现在了那儿。
那个男子一头短发,身材雄伟,寒冷刺骨的边塞,他却只穿着一件短袖的汗衫。
他目光远眺看向了东南方向,嘴角裂开,虽带着笑,却笑容让人觉得冰寒无比。
魁梧的男子充满爆炸性的力量,一个纵跃,身体向东南方向轰然而去,地面上的积雪都被震散开来,裸露的石头上出现了一丝裂纹。
这赫然得有凝气上阶的修为。
江云计算着方向和京城的距离,直向东南。一路沿途有一些小的城镇,越过一座大城巨鹿城。按照他的速度,过了巨鹿城后再有五天,差不多可以到达京城。
而从目前所在的位置,到达巨鹿城还有差不多三天的路程。
揉着咕咕乱叫的肚子,江云暗骂一声自己够蠢的。一时激动,竟然把所有的金币都拿了出去,一个子都没有留下。
要不然在刚才路过的镇子上也能买些干粮,这荒山野岭的连个麻雀也看不到一只。数九寒冬,更别想着能够找到野果。
“嗯”江云嗅嗅鼻子。
都说人饿的时候鼻子最灵,果然不假。
江云抬鼻子一闻,就知道这诱人的香味从哪儿飘来的,还能闻出来是什么东西发出的香味。
烤野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