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高三,大部分的一般课程都取消了,只剩下要参加高考的那六门课。不过,体育课却是一个例外。
按照学校的说法,身体才是学习的本钱。
高考都是在六月初,是天气非常炎热的时候,一旦身体出现问题,有个感冒发烧什么的,三年努力就统统白费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学校就将高三的体育课保留了下来,除了让学生们锻炼身体,同时也是一种放松的手段,免得学习压力太大,精神过于紧绷。
南华的操场上,各种设施齐全,三五成群的到处都是人。
不过,人数最多的地方,还是在篮球场上。
其实,南华有自己的体育馆,里面有一座标准的篮球场。不过,那地方平时都不会开放,必须要征得体育老师的同意才行。
而且,很多男生选择打篮球,大多都是为众人面前露脸,尤其是想引起女生的注意力。
对他们来说,在室外打篮球更容易被人看到,这就使得水泥地上的简易篮球场,反而成了校队的“主战场”,每次打球,周围都会围满了人群。
篮球场上,一道高大的身影灵活游走,一口气越过好几道防线,突然高高跳起,一个三分球准确命中篮筐。
“徐王子加油!”
“凌飞哥哥,好帅啊!”
“徐凌飞,我爱你!”
“太帅了,做我男朋友吧!”
……
一群花痴女生,围在篮球场四周,一个个都脸红着大喊大叫,就像是疯狂的追星族,在为徐凌飞加油呐喊。
高大的身材,白净的皮肤,再加上英俊的相貌,和常常挂在脸上的爽朗笑容,徐凌飞一眼看去就很难让人不喜欢。
他在篮球场上如入无人之境,随意穿梭,每一个动作都会引来阵阵欢呼,每一次进球都能得到无数尖叫。
因为徐凌飞,篮球场都成了许多女生最常来的地方,简直比去厕所还要来得勤快。
对于学校里的各种体育项目,陆峥自然是毫无兴趣,他的肉身力量,足够一拳打死一头成年黄牛。
任何强度的锻炼,对他来说,都只是小孩子过家家。哪怕是奥运冠军在他眼里,也如同婴儿般弱小可笑。
只要了解比赛规则,陆峥甚至可以拿到任何一个奥运项目的金牌。
不过,体育课是学校规定的课程,每个学生都必须来操场,陆峥也不得不来。
“快看,那个人不是前几天,和温茜在一起的男生吗?叫什么来着的?”
“好像是叫陆峥吧,记得是高三9班的,上次期中考试还考了个文科第一。”
“学霸啊,没想到温茜居然喜欢这种类型。”
大概是前几天受到温茜的影响,使得陆峥这个默默无名的人,连在操场上都能被人给认出来。
陆峥无奈苦笑,他考了个文科第一都没什么人知道,可和温茜单独说了几句话,倒是在男生当中传了个遍。
“凌风,传球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