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镯子给叶蓁的印象就是嗜血。
凡是跟嗜血有关的,基本都是跟邪恶有关的。
但是它散出来的绿光却是可以救人的,所以,叶蓁也分不清楚,它是正是邪。
不过现在不是研究这个的时候,她看到那个女人的伤口在她的手掌下,渐渐的止住了血。
伤势还是很重,但是只要不再继续流血,就能撑到这些歹徒走了,到时候就有活命的机会。
就这么一会的功夫,这些歹徒已经将金店洗劫一空。
他们扛着沉甸甸的黄金准备冲出去,可是不知道外面谁报了警,这条街上有派出所分局,来的特别快。
这时候门口已经被围住了,这些人出不去了。
这些都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一看到警察围了这里后,想都没想就要抓人质。
所有的人都躲在角落里,那些人去抓人的时候,便一眼看到了正在救治伤者的叶蓁。
领头的那个人一把拖过来叶蓁,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面。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快点放下武器,快点放下武器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外面的警察拿着大喇叭对着金店喊着,叶蓁心里骂着傻叉。
就不能等着人出去了再进行抓捕吗?
这金店里都是手无寸铁的女人,他们想抓人质简直太容易了。
不是自己也会是别人。
等着到了街上再追击他们,那么多警察,还怕抓不住这五个人?
外援还不知道可不可靠,叶蓁从没有见过警察会放走任何的歹徒,就算歹徒手里有人质,也只是耗着,想办法营救,而不是放虎归山。
现在得想办法自己不受伤才行。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抢劫罪会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像你们这样抢劫巨额财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根据伏罪后的表现来量刑,在监狱中的学习来减刑。但是,如果在抢劫过程中,对公民造成生命安全,一定是死刑。外面警察不会走的,你们应该争取把伤害降到最低。”
叶蓁的声音在金店吵吵嚷嚷的杂乱中,清亮舒缓,仿佛她是过来谈判的,而不是被人挟持的人质。
歹徒被她说的一愣,当即反应过来,凶神恶煞的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