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特,你怎么搞的,我要你复写的是香港的小学一年级语文课本,不是台湾的。赶紧重新写过。”
“巧玥,你这是为难我嘛。我是印度人做的机器,哪分得清楚香港和台湾的区别啊。”
“你这个版本的台湾语文课本的书写方式不适合我的要求,我的要求很简单,繁体字,每行从左到右,每页从上到下书写。”
“这样啊,我重新来过吧。”
“快点啊。一天能不能写完?再加上素描的图画?”
“行啊,我的姑奶奶。不过你最好能给质量好一点的纸,铜版纸就好。”
“你做梦。”
“还有墨的事情,你能不能让那个小太监一次多磨一点?”
“那小子级别还没到太监呢,叫他小黄门。磨墨这事你跟冯益讲,他会安排的。我堂堂皇帝,还为这种小事操心?”
“拉倒吧,你个冒牌货。”
“再说,我关你的机。”
“了解。赵巧玥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好人,为赵小姐工作是我们机器人最大的荣幸。”
“继续干活。”
“是,长官。”
赵构拿着手里的小册子,感慨万千。看到吉特用机械手写出来的漂漂亮亮的宋体,他觉得宋朝这些雕版印刷的书都好扔进垃圾堆了。他的私人图书馆里有很多孤本,这些书将来一定要想法翻印出来,一定不要失传了。还有,一定要在海外留种子,以便躲过像四库全书这样的毁书大劫。
至于宋体嘛本来是秦桧发明的,现在还在推广期,管不了那么多了,拿来先用了再说。
吉特差不多每天可以写六本教材,有个小黄门专门负责早上送纸到黑箱子这里,晚上过来收拾,按照顺序装订成线装书。刚开始的那一天,小黄门根本分不清页码他不认识阿拉伯数字。还是赵构一页页排好,之后每天小黄门都按照这个顺序,一页页对好,再装订起来。他对这些书很敬畏,觉得都是天书。其实也就是小学一年级的国文、算术、常识、艺术,赵构还加上了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
是的,赵构要办小学了。
周小翠在卖身葬父的时候,绝对没想到把自己卖到宫里来了。
昨天常叔和张掌柜带着她,先去买了一口薄皮棺材,将父亲收殓了。然后给自己买了一身孝服,雇了一辆大车和两个棺材店的伙计,将父亲安葬在行在西郊的一座小山丘上。她跪在坟前,恭恭敬敬地给父亲磕了头,告诉了父亲女儿卖身为奴的事情。
常叔叮嘱她,要牢牢记住这个地方,今后要时常来看看。
然后常叔带着她回了杭州城。先去官府把典契签了,小姑娘不识字,大人叫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只知道父亲已经入土为安,自己的身子就是新主人的了。常叔带她去了客栈,跟张掌柜结清了房费,把她和父亲的一点点行李收拾了一下,把大部分行李扔掉了,也叫她把孝服脱下来,穿上了原先的那套破旧的衣服,还帮她挑拣了娘亲的一个木梳、一个木钗,以及父亲随身带的一个小酒壶,留作纪念。其他的东西,都扔掉了。
常叔雇了一辆马车,两人一起坐上去,小翠安安静静地跪坐在上面,没有考虑自己未来的命运,因为主人对自己有葬父之恩,哪怕将来主人把她打死,她也认命了。常叔也没有说话。不一会儿,车停了下来,常叔把她抱下车,当她抬头看到宏伟的皇城,惊呆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
新主人的家真大,自己一路逃难过来,从没有见过这么高的围墙。门口的叔叔们一个个身材高大威武,身上穿的盔甲闪闪发亮。
常叔跟其中的一个叔叔亲热地打着招呼,在她站着等待的时候,叔叔们也亲切看着这个小女孩,甚至有个叔叔冲着她咧嘴笑了笑,她也微笑着福了一福。
不一会儿,常叔带着她继续往里边走,好大的一座宅子啊,她看到院子这里有一座很高很高的山,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湖,湖上的船虽然不大,不过很装饰漂亮,是她在家乡从来没看见过的船。这里还有很多花草,都长得很漂亮。
不知道走了多远,小翠已经走得小脚丫子都疼了,才走到了一座很大的房子面前。常叔让她在门口等着,自己走上前去,跟另外一个叔叔低声说了什么,那位叔叔点点头,就到房子里去了,不一会儿,房子里传出了一个尖细的声音:“宣常大伟觐见。”
常叔招招手,示意小翠跟着他,走进殿内。她又看见了主人,只见他换了一声黑色的衣服,正在一张大桌子上写着什么,看到他们进来,抬头看向他们。
常叔向主人施了一礼,示意自己跪下磕头。小翠也没多想,跪下后,向主人恭恭敬敬地磕头。
刚磕了两个头,主人发话了:“小翠,起来吧。”
小翠站了起来,静静地等待主人的吩咐。
主人招呼边上一个大姐姐过来,让她带自己下去更衣,安排住宿。她乖乖的跟着那个姐姐走了。
赵构看着小翠出去了,这才对常大伟说:“常卿辛苦了。”
常大伟赶紧说不敢当,打算顺别夸一下官家的爱心。
赵构却没让他说下去:“常卿在神武军中任职?”
“回陛下,臣现任神武军都头一职。”常大伟是自己身边的带御器械,也就是侍卫,自己本身的职位、俸禄都在神武军中。大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为了防止官僚们结党,创造性的搞了职司分离与差遣委任,举例说:某官员可能人事关系在兵部,但他天天去户部上班,甚至有可能在户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还得在兵部领工资,在户部领补贴。像常大伟这样,本身是禁卫军的小军官,同时兼任保镖,是非常正常的人事安排。
“多大了。”
“回陛下。臣虚岁二十六。”
“家在哪里?”
“回陛下,臣祖籍归德府。”赵构点点头,归德府在开封南面,常大伟肯定也是随着逃难大军南下的。
“成亲了吗?”
“未曾。”自己没见面的未婚妻被金人掳去,下落不明,也许已经不在人世了吧……
“你来朕身边,任带御器械一职,你任此职可否因为你的武勇?”
“回陛下,因为臣忠心耿耿。”赵构点点头,忠诚比能力更重要。
“这次的差事办得不错。你识字吗?”
“回陛下,臣幼时上过五年私塾,后因金兵南下,父母均死在金兵手中,为报仇而加入禁军,后被选拔为神武军。”说到这里,常大伟仿佛又看到了自己父亲的无头尸身,看到了自己母亲、妹妹身无寸缕地死在家中的惨状。
“你脸上并无刺字?”官家的话把他从走神中拉回了现实。
这年代,士兵普遍都在脸上有刺字,很多军官也是。刺字的目的一是为了防止士兵逃亡,二是把他们的部队番号、职位等写在脸上,可以一目了然。
“回陛下,臣以加入禁军时是效用,所以不必在脸上刺字。”常大伟举起手来:“臣手上有神武军的刺字。”宋朝的“效用”大致相当于后世的志愿兵,由于他们是志愿入伍的,属于可靠的职业军人,与发配和征用来的士兵不一样,所以一些部队也不在他们脸上刺字。
不过“效用”们身上总有地方有刺字,有的是手臂上,有的是躯干部位,目的主要是为了标明番号等部队信息。刺字最开始是一种侮辱,后来士兵习以为常,普通百姓也见惯不怪,慢慢就成了刺字文化,当兵的没事也给自己脸上刺几个字,吓唬吓唬敌人也是好的。
不愿意在脸上刺字的,大多是良家子弟。
“如此甚好。”
常大伟不太理解为什么叫甚好。他当时被选中当近卫,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脸上无刺字。
“刺字一事,并不合理。朕有心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