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风心下骇然,口中说道:“照你这么说,江湖中就没有一个好人了?”
杨千秋递给沈风一个馒头,边吃边说道:“江湖上,好人极少。而且,好人,却大多都没有好下场。上官良,是我唯一佩服的人。然而,他的下场怎么样?还不是被上官家那些小人给害死了?”
沈风肚中也空空如也,见杨千秋吃的香,自己也接过馒头吃了起来。
杨千秋看了沈风一眼,随即望向了远处,“天下之大,不知沈兄往何处去?”
沈风忽然有些晃神。
这么些年来,复仇便是沈风唯一追寻的目标。
如今目标上官明已死,沈风只觉得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值得落脚的地方。
沈风望向远处,一时竟不知往何处去。
沈风苦笑了一下,“实不相瞒,我也不知该往哪里去。”
杨千秋叹了一口气,道:“要想在江湖上混,必须得有个生存的法子。而江湖上的一些帮派,为了维持自家的生计,有几个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不然,他们平日里用的钱,又是哪里来的?他们拿着沾满了血的钱,为自己铺了一条好路,成为人人口中的大侠。你想成为这样的大侠?成为一手鲜血,却满嘴仁义道德的大侠?”
沈风眉头一皱,“他们为何不做正当生意?”
杨千秋一声冷哼,冷笑道:“正当生意?这来钱可就慢了,他们所用的钱,靠正当生意能维持得了吗?帮派里人越多,所需要的钱就越多,除非那种做了许多年的老字号,这种大生意才养的了那么多人,而绝大多数帮派,都是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沈风不语,他不知杨千秋所说是真是假,也不知自己该往何处去。
杨千秋提议道:“不如,和我一起去夜雨阁如何?虽然是当杀手,但总比饿着肚子强。况且,有些人干的事,还不如杀手。杀手只要某几个人的命,而有些人,却是要众多人的命。”
沈风皱眉道:“我先考虑一下吧!”
杨千秋又劝道:“你杀了上官家的人,不出几日,江湖上必定全是你的消息。如果我没有看错,你手中的,便是江湖上人人垂涎的天尘剑吧?”
沈风看了一眼自己的剑,问道:“那又如何?”
杨千秋站起身,拍了拍沈风的肩膀,“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这把剑还有你练的剑谱,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如今,你只能当一个杀手,这样,还有一处庇护之地。且夜雨阁身处环宇岛,地处偏僻,没人找得到夜雨阁,更没人找得到你。我们杀手出入江湖,也都是昼伏夜行。因此,你也可以免去很多麻烦之事。”
沈风心中念头急转,还是拿不定主意便道:“这样吧,给我一点时间,我考虑一下。”
杨千秋拿起地上的包裹,道:“行,三天之后,如果你考虑好了,还是在这里,我来接你。我要回去复命了。”
“后会有期!”
沈风冲着杨千秋抱拳,目送杨千秋提着装有人头的包裹离去。
沈风纵身一跃,也离开了凉亭。
烈日当空。
沈风向前行了一段路,便在树上乘凉。
远处一辆马车缓缓行来,马车装饰得很精致,只是车帘却是粉色的,似是在提醒别人,车里乘坐的是女子。
几个大汉忽然跳到马车前。
为首的一名壮汉怒喝,“站住!此山,我的,此路,我的。你们,也是我的。”
马夫哆哆嗦嗦了起来,“大,大爷,要,要劫财,我这里有。可别劫色啊!”
为首的大汉哈哈大笑了起来,“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呢!这车帘颜色艳丽,想必其中必是一位美人吧?正好,哥几个好久没碰女人。这下赚大发了!”
马夫下了车,双腿仍在发抖,“大爷,马车和里面那姑娘留给你了,饶我一命吧!”
大汉满脸得意,“快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