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是结识朋友的好地方,有时候即便素昧平生,只要坐在一张桌子前喝上几碗酒,再谈论些彼此过去的经历,就可以称得上是兄弟了。
淑芬和霍布斯就是这样结识的。
他们都是靠着刀剑过活的人,但又有所不同。
霍布斯是一名赏金猎人,而淑芬是雇佣兵。前者随性而为,只和自己看不顺眼的家伙战斗而后者毫无底线,只要给钱,无论多么罪恶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
“你太天真了,霍布斯。”淑芬总是这样说霍布斯,因为他对义理看得太重了,他能无偿地帮助受到流氓们欺负的流浪汉出头,也能因为一些关系算不上多么亲近的朋友的仅仅一句话就赴汤蹈火,还有上一次,他居然因为一把破刀就决定跟随人家出生入死了……
“简直太不可理喻了!”
想到这里,淑芬气愤地锤了下桌子。抬头看,那个以前陪伴自己喝酒的男人已经不在了。
她是个性格别扭的人,说话也不好听,除了霍布斯那种神经大条的人以外,可能再也没有人受得了她了吧。
“他还好吗?”端着盛酒的碗,淑芬暗自地想:那天遇到的那个男人一看就不靠谱,还嚷嚷着要成为伟大的盗贼什么的……可能现在,霍布斯已经和他一齐蹲在某座监狱里劳改反省了吧。
正当她这样想的时候,脑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淑芬!你还好吗?”
是霍布斯,他还是如以前一样,根本不等淑芬同意,就自顾自地拉着同伴在女剑客的身旁坐了下来但又和以前不一样,他面色很好,比起上次诀别时,身材也壮硕了一些,看起来这些日子似乎过得不错。
“挺好的。”淑芬闷着头喝酒,虽然她最近的生活很多地方都并不如意,比如说有些需要雇佣兵的老板看不起她是女人而不肯委托给她任务又比如说有一些精虫上脑的小混混们总是那么不知好歹再比如说,还有好多好多。但她不想说出来,她可不是那种喜欢抱怨生活的怨妇。
霍布斯皱了下眉头,“这样啊。”似乎听到淑芬这样回答,他并不开心。他咕噜了一大口酒,晃着脑袋打了个嗝,又有些语重心长地说:“跟我们走吧,淑芬。”
她想同意,但张开嘴,说出的话却是:“我是一名雇佣兵,做什么事情都讲究明码标……”
没等她将话说完,那个与霍布斯同行的男人十分随意地将一袋钱币扔到了酒桌上。
“三千块对吗?这些正好。”
淑芬很诧异。
这怎么可能?不久前那个买把最便宜的太刀都要经过深思熟虑的男人,现在扔出三千块钱时,居然可以连眼皮都不眨一下?这些日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奇遇?
她心中这样想着,脸上却是强忍着疑惑,波澜不惊地接过了那袋钱币。嘴角轻轻蠕动出两个字:
“成交。”
之后三人又叫来了好几瓶上等的酒。
在酒桌上,淑芬逐渐了解到:这位随手就能拿出三千钱币的男人名叫寅九郎,这些天里,他跟霍布斯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偷窃被抓关押进监狱,出来后又发现了一座铜矿脉……这样的经历也算得上是传奇了。
两个男人越聊越兴起,借着酒劲,又开始谈论各自的理想和对以后的规划。
九郎说:“现在有钱了,一定要盖一座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
霍布斯也是同样的想法。
于是他们又开始讨论房子要建成什么样,多大的规模之类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