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人的眼也亮了。目为心之窗,常欢此刻心中一片光明。
“少爷!”小丫头仍旧后怕。
“给!”凌老头扔过了一只酒囊。常欢接过,却又给扔了回去。“你不喝吗?”
“我从来都不爱喝酒。”常欢道:“以前是借酒麻痹自己的痛。”
凌老头道:“现在你就不痛了吗?”
常欢道:“现在我已经站起来了。我既然站了起来,就不会再倒下。除非我死了。”他又重新有了一个目标。他要找回当年失去的一切,重新掌管常家镖局。
名利不过云烟。常欢受过旁人的尊敬和羡慕,也承受过别的嘲笑和冷落。他之所以要拿回当年的一切,并非是放不下,而是不愿看着常家镖局的名号毁在常悦的手中。
他虽始终酒醉度日,但他却不傻。常悦做的那些事情,做哥哥的他心底清楚。他们兄弟样貌虽有六分相近,却心思各有不同。常悦觉得,与凉国公合作,乃是振兴常家镖局的大好机会。可常欢却觉得,这其中存在着更大的风险。一个不好,常家便要跌落到到万劫不复的境地。
所以,无论旁人如何看自己,父亲又是如何对自己失望,但常欢在这个时候不能什么都不做。
所以他站了起来。并非单单是为了这个小丫头,更是为了整个常家。
“说的好。”凌老头道:“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回京城去。”常欢道:“跟你一路。”
“现在你不赶我这个老头子了?”
小丫头解释道:“前辈,我家公子是为了您好,怕您卷入到这争斗当中。”
“哈哈……”凌鹰道:“小丫头,你可真懂这臭小子的心思啊!”
一句话,闹的丫头一个红脸。她扭头看过公子,人也已贴近了几分。
常欢伸手拦过了小姑娘的腰畔。在那段昏暗的日子里,只有这个丫头陪着他。他们已经是无法分割的亲人了。他们的心都已经连在了一起。
…………
十二个人,身子立在马上,马儿四下游荡。忽而,马背上的人栽倒下来,身子落落出了很远,却不见他们的头。若他们的头还在,也不至于会从马背上跌落下来。他们本就是出身马背上的民族。
他们的头呢?
他们的头被带到了凌鹰面前。十二颗人头,挂在树梢上,好像是风铃一样摇摇晃晃,却又听不见响声。所能够令人感受到的,只有无尽的苍凉和悲壮。
凌鹰曾见过他们,就是那十二个手持弯刀的汉子。不想,他们仍旧未能逃脱过自己的宿命。
“不要看!”常欢先于一步挡住了小丫头的眼,才使得她未曾看到如此恐怖的一幕。但常欢不怕。他虽也是世家出身,却早已见惯了这些。他十二岁的时候,就曾随镖队出行,亲眼见过人惨死后的状态,也曾经历过亲人、朋友,以及敌人的鲜血浸透自己衣襟的时候。
那是一种令人想来都会血气升腾的感觉。现在,他的血气又一次升腾,而不是酒气。他已经喝了好几年的酒,喝了太多的酒,只怕将自己今后一生的酒都饮尽了。所以他今后再也不会留恋那杯中之物了。
“失去的一切,我一定拿的回来。否则,就让我也这般被挂在树梢上。”他发下了毒誓。
他们走过了密林,凌鹰也没有去管那些人头。终究,他们不会是自己跳到了树上,也更不会自己跳下来。做这些的人,会再来看看他们的。
“公子,没了马车,您还受的住吗?”小丫头问。
常欢道:“这种脚踏实地的感觉,才最是令人舒服。”他已经与昨日的生活完全告别了。“你如果累了,我背你吧。”
小丫头的脸又红了。“要公子背我,这怎么好?”
“怕什么!”常欢已经将她背了起来。在他心底,她从来不是什么小丫头,而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自己的小妹妹。
常欢背着他跑了起来。“公子,您慢一些,啊!”
奔跑、欢笑、嘻嘻……他已经找回了年轻人该有的一切。重新站起来,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真是美好。可以让人忘却了一切的烦恼。
凌鹰看着他们,看着他们渐渐将自己落下,而嘴角发出了微笑。“多好的年轻人啊!咳咳……”而与年轻相对立的,就是如他这种夕阳迟暮。他不愿意破坏年轻人此刻的兴奋,因而在咳嗽了两声之后便将之压下。
突然间,林中百鸟一阵悲鸣。凌鹰心头警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