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长枪重新拆分装好,本以为今夜就这般过去了。至少,在天明之前,一切都将归于平静,倒是那胡松的鼾声格外的大。
鸡叫了,天还没有亮。这不是真正日出时分地鸡叫,而是一种家禽不安时所发出的声音。乱哄哄的声音。
一个年轻人,腰间插着三柄刀,冷峻的目光止住了鸡叫。他的身上有一股魔力。
随后,又来了一只马队,十几匹快马,马上十几个人,白色的袍服,在遍野大雪上也并不显得突兀。
他们几乎是同时到来,却又并非一路。带着刀的年轻人让过了路,容得这几人进去,而后将头上的毡帽压低了几分。
老宋被吵醒了。即便如何的劳累,而每当有生意上门得时候,他总是很精神。
“见没见到一个拿着枪的年轻人,二十多岁的年纪。”马队中当先一人问道。而对于这些找人、问路的过客,老宋多半都不会放在心上。能令他上心的,只有肯花钱住宿的客人。
“没看见。”
马队众人互相对视。“不可能。”他从雪白色的袍服下抽出了刀锋,就架在老宋的脖子上。“现在你知道吗?”
“几位,有话好好说。”老宋道:“我这里是有那么位客人,只不过……”
刀光一闪,老宋的头已经离开了脖颈,血直喷到了屋檐上,融化了屋檐上的雪。
他们只是来找人的,知道了人在哪里,目的便达到了,又岂会在意老宋这样人的死活?他们本就是最纯粹的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或许,只是他们平常的一个回刀动作,便已经足够要了老宋的命。
院中那年轻人仍在,一只手已经握在了刀柄上。他有三柄刀。
而这些白袍人却不理会他,径直冲到了屋中。
屋子里,胡松很紧张,抓着自己的皮袄龟缩在墙角,一动也不敢动。这时,常欢抢先一步,一脚踹开了门板,当先一枪刺了出去,三支枪影在面前炸开,也不知是否伤到门外的人。
刚刚老宋身死的那一刻,常欢就已经在准备动手了。对于这些抬手间便要人命的家伙,常欢不会滥用“仁心”。
“在里面,杀!”门外的人被刺激到,几乎是不顾一切的冲了进来。而这时,被吓的浑身颤抖的胡松却是夺窗而出,留下常欢在屋中为自己断后。
常欢一人、一枪,点点的寒光好似一堵墙,拦住了白袍人的去路。
这些白袍人分为两路,一路留下来对付常欢,另外一路则是绕到屋外,去追击逃走的胡松。如此一来,倒令常欢有些不解,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是为了自己而来,还是为了胡松。
屋子不大,打斗起来,长枪刚好足够伸展。如此,常欢的一招一式,都能顾及到整间屋子,而那些白袍人自然无法在这密集的枪影中冲进来。
这时,对方好似不愿被这样拖延下去,其中一个男子竟迎着枪影扑了上来。常欢也没有收手,一枪捅在了对方的身上。
却见,对方身中一枪,却没有任何的闪避、抵挡,反倒是身上肌肉绷紧,两只手死命的抓在枪身上。
他要夺下常欢的枪!而后,他的同伴冲了进来,长刀毫无章法的砍向了常欢。
常欢这才知道,这些人并非什么江湖高手,虽会些武艺,却并不十分入流。这些人,无异都是山贼草寇。
常欢只得弃了长枪,转而是抢过了一柄长刀,在屋中与这些人拼杀起来。
“你们是哪路的毛贼?报上名来!”常欢道。但很显然,这些毛贼并不懂得江湖规矩。
却听得,门外也发出了惨叫。接着,刀光灿灿,满屋的鲜血随着霞光而绽放。
是刚刚院中的那个年轻人出手相帮,替常欢解决了麻烦。常欢这才见到了他的人,还有他的刀。
这是一个冷峻的年轻人,模样不错,却被一道刀疤所破坏了脸上的俊美,但却又因此多出了几分冷艳。
而他的刀,常欢也不过见到了光华一闪,对方便已经收刀回鞘,甚至连对方拔出的是哪一柄刀都未曾看清。因为这年轻人的腰上挎着三柄刀。
“多谢。”无论如何,常欢也该谢谢他。
“你不该这样的。如果你从一开始就全力出手,也用不着我帮你了!”他的声音是纯正的中原口音,但语调很冷。
“我知道。”常欢没有多做解释。或许,是他刚从那浑浑噩噩的日子中唤醒过来,还有些不太适应这江湖生活。
年轻人道:“可你知不知道,无论你是否留手,这些人都不会领你的情。到最后,不是你杀他们,就是他们杀了你。”
“没有第三种结果吗?”
“有。第三种结果就是,我替你杀了他们,而你欠了我一个人情。”
“多谢了。”常欢又一次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