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快过年的那几天,小陈和小李一起处理过一起很奇葩的噪音扰民投诉,那投诉人在电话里说的是他楼顶上那家人在家里养了只鸡,每天天不见亮那只鸡就开始打鸣,吵他睡不着觉。
当然按道理按法律来说,这事肯定是养鸡那家人不对,不过等小陈他们到了投诉地点的时候,这两家人已经吵的不可开交了。小陈当时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打扮的比较时尚的中年妇女和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在小区楼梯间里吵的那叫一个厉害,不过大妈的词比较多但也比较没素质,三句不离娘五句必有贱。而对面这位三十对的中年妇女素质比较好,但也不是什么软柿子,骂人话里虽然没一个脏字,但也不中听,她不仅说这大妈为老不尊没教养,还口出威胁说这大妈不仅养鸡影响她生活,现在又骂自己,她要上派出所去告得这大妈给她赔钱赔礼才行。
后来,小陈和小李了解了一下,这大妈养这只鸡是想过年才杀了和家人一起吃,因为现场城里想买只土鸡不仅难而且贵,所以暂时先在阳台上养几天。在大妈眼里看来,她在自己家阳台上里养鸡,有楼下那个浓妆艳抹的贱女人什么事?,她以前在村里养了十几只鸡十几只鸭都没人说她,现在就养了一只鸡这女人就上门来说三道四,这分明就是在找自己的茬!
其实,这事相当好解决,小李哄了下这大妈,意思就是再两天就过年了,这鸡再不杀过几天就没人杀了,让她今天赶紧去菜市场把这鸡杀了冻冰箱里,不然等大年三十那天自己在家里杀鸡一来麻烦二来不吉利。而小陈这边则是劝中年妇女能够就这么算了,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本来这大妈也就是暂时养个几天,现在直接杀了也吵不她了,希望这中年妇女看在这大妈的年纪上,稍稍有点尊敬,毕竟都是邻居,以后几十年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何必为了这么点事把人给得罪透了?别弄得将来连借瓶酱油都借不到,不知道还以为是人品问题!
最后这事还算是圆满的给解决了,大妈提着鸡准备去菜市场杀鸡的时候,小陈还陪着大妈一起走出了小区,从车里翻出了一些相关法律的宣传资料送给这大妈,给她做宣传。至于那位中年妇女,她也接收了小陈的说法,回去把门一关,表示这事就这么算了。小李当时还很感慨说,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老话估计以后要成笑话了。
小李说这话的时候,小陈觉得自己隐隐有种躺枪感,他在小区里住了两年多,小陈连自己家楼下住的那家人姓啥都不知道。
其实不管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只要是人,都是各有优点各有不足,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该是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尤其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不该是笑话,在家里做什么事的时候考虑下邻居个感受,彼此之间互相帮助一下,或许邻居就是你没有血缘关系的另外一个亲人,实在是遇到不好解决的事情,也可以找到物业或者当地社区进行调解。如果凡事都找警察、城管这些执法部门出面解决,虽然事情能通过法律给你办妥,但你却在无形间选了一个下下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