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一瞬间的短暂交手,项宇就明白自己与常亮之间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要不是因为自己的灵活性要比常亮强的多,自己现在早就成为一具尸体了。
项宇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同时他身体也在不停的变换位置,手中的匕首一刻也不停,不断的挥动这,砍下那些巨型蜘蛛的一条条腿。
项宇的速度非常的快,但是那些那些巨型蜘蛛实在是太多了,而且想一下,除去常亮还有六十四只巨型蜘蛛,每只巨型蜘蛛八条腿,六十四乘以八就是五百一十二条腿,也就是说项宇最起码要挥动五百一十二次匕首。
而且那些是巨型蜘蛛,不是巨型纸蜘蛛,在他们的身体表面都有很厚一层类似于盔甲的角质层,这无疑给项宇的砍腿大业造成了影响。
不过还好项宇的匕首虽然没有敖曼的激光剑那么高调奢华伤害高,但是自己的匕首也不差,这是自己当初做第一个任务的时候从那个第三人类那里拿的。
那个第三人类可是一个非常痴迷于兵器的第三人类,在他的房间里面有很多的兵器,倒是没有热武器,全部是匕首,军刀之类的冷兵器。
项宇记得自己当时在杀掉那个第三人类以后几乎把那个第三人类的所有兵器都搜刮了个干净,而自己也把那些兵器都卖给了猎人公会的那些猎人们,唯独留下来自己现在用的这把匕首。
但是自己的这把匕首无论去看多么坚硬的东西,却从来没有砍出过缺口,而且这把匕首可以砍断那个第三人类的匕首,这把匕首却可以没有一点痕迹,所以当时项宇卖掉了其他的匕首,只是留下了这一把。
这把匕首不但锋利,而且用来制造这把匕首的材料也是个迷,自己曾经拿去猎人公会的武器鉴定部门鉴定过一次,但是里面的人无论如何都没办法鉴定出来这把匕首的制造材料。
甚至到最后这一把匕首惊动了猎人公会的高层,甚至有人愿意出五千万要买下这把匕首,说实话,当时项宇的确动心了,因为在他的家里,庄甜甜还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如果有了那五千万,自己完全可以用这笔钱找最好的医生来治疗庄甜甜。
但是项宇并不傻,既然猎人公会的高层愿意花费五千万来买这把匕首,那就说明这把匕首的价值远不止五千万。
因为那些人能坐在猎人公会的高层,那么肯定没有一个会是傻子,一个个都是人精,让他们去做亏本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所以虽然说项宇的确对于五千万的价格很心动,但是他还是忍住了,选择自己留下匕首,毕竟自己作为一个第三人类猎人,这把匕首就是自己以后吃饭的家伙,关键时候可以保命,项宇可不认为那五千万会比自己的命值钱。
因为项宇想的很开,钱在多又有什么用,一旦命没了,再多的钱也只是浮云,这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必要太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