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令人头疼。”
坐在办公室里的男人正在和自己的手下抱怨。
“明明手下的人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源源不断的有人想加入我们。”
“再这样我连手下的饭钱都交不起了。”
“所有的店都在赔钱,我觉可以把库存的装备卖一些,反正我们的人比较能打,用匕首应该也能拼过别人。”
“亚当斯!别修指甲了!快帮我想想办法!”
这位正在抱怨的黑帮大哥就是纽约最大的黑道势力头子,金并。
正在修指甲的年轻人叫做亚当斯,只有十五岁,是金并的私人医生,兼顾军师的职务,是金并为数不多的值得信赖的手下。
亚当斯满不在意的说道:“别这样啊bss,先代首领才刚刚过世,现在这种纷争也不过是两派交战导致的,毕竟首领死的太过蹊跷,老一辈干部都对你持怀疑态度,只要你做的够好,他们会重新站到你身边的。”
金并陷入了回忆。
先代首领的死发生在几个月前。
那个半只脚要踏入棺材的家伙被自己亲手掐断了脖子。
金币是刺客出身,做这件事实在是再熟练不过了。
他掐死首领的时候这个男孩就在旁边。
在成为自己医师的时候他正是先代首领的医师。
事实上金并没有谋权夺位的意思。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个15岁的男孩一手策划的。
他在几个月前把金并叫到先代首领的屋子里。
那个年老体弱的首领双眼空洞的躺在床上。
或许他已经不能被称作首领了,只是个连下床都做不到老人而已。
他把亚当斯叫到跟前。
那个少年恭敬的站在床边,侧耳恭听。
“我说命令,你去传答。”
“是,首领。”
“杀了他!”
“杀了谁?”
“威尔逊菲斯克。”
这一幕被金并看在眼里,那个时候他还不叫金并,而是叫威尔逊菲斯克。
首领为什么要杀他?
亚当斯手里拿着半寸长的手术刀,不断的向他靠近,金并不自觉的后退了一步。
他的眼中充满杀意,是真的想杀了金并!
这个十五岁的男孩很强,他就是美国人经常说的天才,不但有高超的医术,还有极其优秀的身体素质。
但是不够。
面对其他人可能够了,但是面对金并,他还差的很远。
威尔逊很轻易的就抓住了他的手腕,并且将这只纤细的手掌向后翻转了160度,手术刀掉在花瓷砖铺成的地面上。
令人惊讶的是,这个男孩没有露出疼痛的表情,眼中的杀意却散掉了。
下一秒,金并看到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威尔逊,你想当首领吗?”
这个问题把他问住了。
金并自小就桀骜不逊,充满自我意识。
他的父亲是个小黑帮的头目,整天想着要做美国黑暗世界的龙头。
那个每天都在做白日梦的老男人在一次黑道的火拼中死在街头。
当时的威尔逊而并没有对老父亲的死感到多么悲伤,在他看来,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弱者就只能走向死亡。
他对弱肉强食这条法则有了极为深刻的体会。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想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黑道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