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教授手微微有些颤抖地接过了夏冬青手上的钢笔。
“你是怎么知道的?你究竟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了解真相,不然更多的人会被害死。”
“她叫吕红,因为名字里面有个红字,所以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三十年前,我是一名年轻的助教,她是我的学生,她生日那天,我送给她一条裙子,是红色的,这支笔是她回赠给我的,像是交换信物一样,我们确信无疑是相爱了,可是我们谁都没敢捅破这层窗户纸,因为我是老师,她是学生,在那年代,我们在一起,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404宿舍的其他三个女生,她们竟然偷偷的看了她的日记,还把她的日记贴到了公告栏上,学校领导找了我们谈话,我为了保住工作,没敢承认我们的关系,她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最后,她就从404的窗口跳了下去。”
说到这,王小亚的手机突然响了。
“周洁她不见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电话那头,响起了赵念念那有些慌乱的声音。
“坏了,肯定是去404宿舍了,红衣学姐答应让她和王宇永远在一起。”王小亚惊讶地道。
众人赶到404宿舍的时候,周洁正站在窗台的椅子上。
“周洁,周洁。”夏冬青呼唤着周洁的名字,可周洁根本不理会他,一步,一步,走到了窗台,站在椅子上。
夏冬青想要跑过去将周洁拉下来。却被赵吏一把拉住了。
“小心。”
王宇的鬼魂突然出现在宿舍中。
随之一起出现的,还有过去因这个宿舍而死的所有人,现在她们都是鬼魂。
红衣学姐凄厉的身影再次从窗台后浮现,紧贴着周洁的身子,布满青褐色纹理的手掌,抵在周洁的脖间。
红衣学姐想要将周洁拉下去的时候,王宇的鬼魂突然爆发了起来,抓住了红衣学姐的手,将周洁推向了众人。
红衣学姐一抬手,王宇的鬼魂被掀飞了出去。
“赵吏,快开枪。”
夏冬青喊道。
“不要!”
就在赵吏开枪的时候,胡教授一下子冲了出来,挡在红衣学姐的身前,一枪正中他的身体。
胡教授的身子向后倒去,被红衣学姐抱在了怀中。
红衣学姐说不出话来,只能含糊地喊着。
胡教授反手将红衣学姐抱在怀中。
“吕红!”
挣扎着开口,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胡教授大喊出声:“不要在杀人了,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
“这个拥抱,是我欠你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当年没有勇气,是我对不起你,你最恨的人是我,可是这么多年来,你为什么一直不肯见我,为什么不带我走。”
红衣学姐挣脱着,双手捂着自己的脸。
“你觉得你很丑是吗?怕被我看见是吗?不,你在我心里一直是最美的。”
“我爱你,我爱你!”
“我爱你”这三个字一说出口,红衣学姐一下子平静了下来,身上的怨气如同艳阳下的积雪,开始快速的消散,恢复了原状。
那狰狞的面容也渐渐恢复生前模样,嘴角逐渐浮现出一抹微笑。
那是满足、幸福的微笑。
“你看看,三十年了,你跟当年……你跟当年一模一样,年轻,漂亮,我老了是吗?带我走吧,在我这一生之中,我最想和你在一起……”
当一切歉疚、怨恨,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是两人最真挚的爱情。
胡教授上前,想要从404的窗口跳下去。
三十年前,她就是从这里跳下去的。
而如今,只要他也从这里跳下去,是不是两人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没有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即便是化身红衣学姐的吕红,她也不能!
她更不能让他就这么死去。
所以在最后一刻,红衣学姐猛然用力向前一推,将胡教授推回屋内。
而她的身体,也是从窗口向下坠落。
“我会回来的……”
最后的告别,脸上满是微笑。
这一刻,她不再是红衣学姐,她是吕红,那个深爱着他的吕红。
“为什么?为什么不肯带我走?”
跌坐在地上,胡教授抬起头来,看在周遭的人,口中忍不住的呢喃出声问道:“难道,她还是不肯原谅我吗?”
“不!”
夏冬青沉声道:“我想她早就已经原谅你了,这么多年,她一直不肯带你走,就是因为她爱你,希望你能好好地活下去。”
“是吗?”
胡教授一阵疑惑,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胸膛:“对了,我记得刚才我好像中了一枪?怎么回事?”
“没有,都是一场梦,这里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赵吏说道。
“赵吏,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夏冬青狐疑地问道,似乎根本就没有叶晨和赵吏说的那么严重。
胡教授真情告白了一番,便唤醒了柳红心中的善念,那股积攒多年的怨气即随之消散,一切似乎都有些太过轻松。
“应该算是结束了。”
赵吏也是开口道:“对了……你那个同学的魂魄就在这间屋子里,不过想要拿回那一魂一魄,就要先将这些鬼魂超度……”
伴随着红衣学姐的离去,周围的幻境早已经消失不见。
而那些因红衣学姐而死的灵魂,也都纷纷浮现而出,出现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有昔日红衣学姐的舍友,还有王宇……
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因为红衣学姐而死。
就连死后……
他们的灵魂也被红衣学姐控制,被束缚在这404宿舍之中,无法超脱。
不过好在红衣学姐消失,超度这些鬼魂并不算什么难事,顶多是要花费一些时间而已。
…………
那天,他把围巾围到了她的脖子上,鲜红色的围巾……
看着自己写的文字,女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今天,对我很重要,我要见一个人。
通常我七点钟走,今天比较臭美一点,结果晚了10分钟,我必须坐上七点十五的六六三路公交车。
我是个作家,我的第一部还在创作中,几乎是个作家。
为了在这城市养活自己的梦想,我在一家出版社坐着朝九晚五的工作,生活有些枯燥,但是我心里挺美好的,相信梦想和努力
尤其是今天,像我写的情节一样,八点十分,我走出地铁站,比平时还早了一点。
通常我会在八点三十分经过这个十字路口,我每天都会遇到一个人。
奇迹般的邂逅,他像是我里走出来的男孩一样。
我马上就要见到他了,今天我要告诉他,我没有男朋友,我还想问问他,你是不是需要一个女朋友啊!
我没有他的电话,所以我只好在那里等他,我跟单位说,我需要请假一天,请假理由是我要去拯救地球,领导让我好好休息。
因为无聊,我开始数人,那天在我面前,一共经过七千八百四十六人,我第一次知道,每天有这么多人会走过这条马路。
七千八百四十六人,没有他。
那是我生命中,至今为止,最富戏剧性的一件事情。我开始觉得是个悲剧,后来觉得是个喜剧。黑色幽默那种。
从那以后,我在七点过马路,在七点三十分过马路,在八点过马路,有时候我在九点过马路,十点过马路,十一点过马路,我再也没有遇见过他。
这个城市太大了,我想要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