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珊,你也留在石城吧,”晴天看着林孟珊,说道,“此去路途艰险,我害怕没有精力保护你。”
“我不!”林孟珊马上嘟起了嘴巴,“我不要待在石城,我就要跟你一块去,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你别想丢弃我。”说罢,上前直接抱住了晴天的左右臂,直接弄得晴天尴尬不已。
“好,好,好,一块去就一块去,路上可不要哭鼻子,嗯?”晴天略带威胁的说道。
“谁哭鼻子了?”林孟珊伸手在晴天的胳膊上打了一拳,翻了个白眼。
“刘院长,”晴天看着刘吉祥,说道,“你对石城比较熟悉,你先带领小黑和小猪两个收编一下石城的护卫,然后再解救程三针他们,然后就驻守石城,把这儿管理好,在咱们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之前,这儿就是咱们的落脚之处了。”
“好的!”刘吉祥点了点头,“我记住你晴兄弟的话,我会把这儿管理好的。”
晴天又嘱咐了黑雾李和横山奎几句,然后向公孙云儿和轩辕小音两人一挥手,说道,“咱们走吧!目标姬阳!”
晴天一边走,一边拿出紫云盘看了看,前往姬阳的路并不好走,需要翻过一座大山,才能到达姬阳城。石城向东北方向走,出城十里多地,就是山坡了,穿过山坡上的灌木丛,就可以进入原始老林了。
再好吃的肉,是个人吃多了都会烦的。因此上,在出城的时候,晴天购买了一些糜面馍馍和小米挂面以及一些冬菜,作为路上改善口味用。另外,又买了一些盐巴和调味料。公孙云儿心思缜密,专门找到火器店铺,买了一些硝石和火绒等生火工具。
当众人在林子边缘休息的时候,晴天就给一人拿出一个糜面馍馍,作为干粮暂时充饥。山顶似乎有些高,不知道什么时间才能爬到山顶上。
“云儿,你认为蛇肉好吃还是糜面馍馍好吃?”晴天咬了一口糜面馍馍,看着公孙云儿,问道。
“都好吃!”公孙云儿正好咬了一口糜面馍馍,含混不清的说道。
林孟珊眉毛一挑,轻声说道:“我认为还是糜面馍馍好吃,蛇肉太难吃了,又滑又腻的,尝一口两口还可以,吃多了就有些反胃。”
轩辕小音本来想说蛇肉好吃,可是看到林孟珊大呼糜面馍馍好吃,就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了,一边吃着糜面馍馍,一边注意着林孟珊的动态。
晴天不在意什么好吃不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如果在自己进入秘境后没有意外得到黄龙令的话,说不定自己现在早已经身陷囹圄了,或者被野狼什么的分食了也说不定,想想都是后怕的。
看着三个人吃完了糜面馍馍,晴天解下腰间的牛皮囊递给林孟珊。牛皮囊是晴天在石城看到城门口的护卫喝水时,才想到在城里买的。这种东西装上水带上就是方便,走路走渴了,随时可以喝一口。
林孟珊喝了一口,水有些凉,便噙在嘴里温着,将牛皮囊递给了轩辕小音,轩辕小音喝了一小口,又递给了公孙云儿。
看着三个人都喝了水,晴天便将牛皮囊系在腰间,领着三人继续爬山。
林子边缘的落叶比较薄,于是,走起来也就比较好走。越往林子里走,落叶就越厚,于是,也就越难走。
晴天一边走,一边注意着周围的动静,毕竟三个人中,只有自己有些能力,其次,就是轩辕小音会一点变化,可是说到御敌,轩辕小音就不够看了。公孙云儿是个孩子,论能力,和林孟珊没有什么区别,甚至于二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连一点点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因此上,在老林子林前行,晴天就格外的警惕。
网络上不是流行这样一句话么: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哪一个后到。
接近山顶的时候,树木逐渐稀疏,地上的落叶也就稀薄了起来,于是,林孟珊第一个找了个地方坐在地上,有气无力地说道,“晴天,歇一歇吧!太累了。”
“歇什么歇?”晴天瞪了林孟珊一眼,大声说道,“云彩儿姐妹被石绒金平抓走了,要送到云林去,你知道石绒金平在路上歇息不?如果石绒金平马不停蹄地赶路,那么,咱们每歇息一步,就代表落后石绒金平一步,也就标志着云彩儿姐妹俩多一份危险。”
“我不管了,反正我走不动了。”林孟珊耍起了无赖脾气。
晴天没好气的说道:“那你一个人慢慢坐吧,我们走了。”
“你敢!”孟珊忽然站起来,一脸恼怒的吼道。
“你叫什么叫?”晴天也有些恼怒了,“如果被石绒金平抓走的人是你,你是希望赶紧被我就出呢?还是希望我在就你的时候拖拖拉拉磨磨蹭蹭呢?”
林孟珊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晴天说得很对,早走一步,就有早一步救人的机会,真的去晚了,不说黄花菜了,热豆腐都会变凉的。
尽管林孟珊心里有十二分的不愿意,但还是紧紧地跟在晴天的身后,一声不吭的走着路。
越过山顶,就是下山之路了。一路走来,晴天有些奇怪,除了眼里看到个别小动物之外,这个老林子里的大动物一个也没有见到。
“云儿,你有没有发现,咱们一路走来,一个大动物也没有见到。”晴天最爱跟公孙云儿聊天了,因为公孙云儿话语比较少,而且还很听话,也不会惹人生气。林孟珊最爱鸡蛋里挑骨头了,仗着自己是小林的胞姐,动不动就拿晴天撒气。轩辕小音虽然说比较温柔,语言也少,不过,由于长得太过迷人了,晴天便选择性的回避,尽量减少自己与轩辕小音的接触和交流,以防自己无意中控制不住干了什么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