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打开之后,她便发现这本书的内容,和林成则那些尺幅很短,说不好到底是信件还是情书的东西十分相似。
书名叫做你的名字,虽然通篇都没有写出叶樱的名字,但从头到尾、字里行间,似乎每一个字都在呼唤着她的名字,表达着对她的爱恋之情。
这是一本林成则写给她的情书。
扉页就是那句“如果我忘了我的名字,那就写你的名字”,十分切题。
叶樱想起他当初把自己的名字误写在论文上的事,不由会心一笑,猜想这本书的内容,应该就是用这种方式,记录两人生活中的点滴。
但看完之后,她却发现,自己还是想错了。
书里的确写的是他们俩,但时间跨度,却比叶樱以为的更长,从更早的时候开始。
在后记里,林成则自己也写到了灵感来源,是与心上人分别之后,相思成句,遂记于纸上,连缀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是圆满的,就像他最后一首小诗里写的:
吻
落在无名指
又在心口开出一朵小花
从爱而不得的分别到无名指上的戒指,这就是他们的十年。这本书的纪念意义,不单在于林成则的剖白和爱意,更在于他将这个过程都记录了下来。
即使岁月流淌,时间消逝,即使某一天他们垂垂老矣,甚至离开人世,这一切也将永不褪色,它会写在纸上,被更多的陌生人看见,知道这世上曾经有过这样一段爱情。
“喜欢吗?”林成则的消息来得很及时。
叶樱回,“喜欢,不过你这么有心,我没有能给你的回礼怎么办?”
“不要紧,我会自己来取。”
叶樱先是微微一愣,反应过来之后忍不住脸颊爆红,回了一句“不要脸”。
她发现了,表面上看起来越正经的男人,其实骨子里就越不正经,而且还时时刻刻都有可能不正经,让人完全招架不住。
叶樱气哼哼地将书重新装回盒子里,才放好,就听见玄关传来开门声。
片刻后,林成则的声音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
他今天有一场会议,所以身上穿的是正装。挺括修身的黑色西服,头发精心打理过,搭配上金边眼镜,整个一个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不要以为你在心里腹诽我我听不见。”林成则将手里的包放下,忽然朝她一笑。
叶樱不服,“我腹诽你什么了?”
“唔……大概是衣冠禽兽之类的吧?”林成则笑了笑,走到她身边坐下,侧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你说,我要是不禽兽一下,岂不是辜负了女朋友对我的期待?”
“哦?那你打算怎么禽兽?”以叶樱的经验,这时候越是害羞逃避,他就越是得意,她索性反其道而行之。
林成则抬手将眼镜取了下来,一边伸手扯领带,一边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新家总算是完全安置好了,要不要在这边打个卡……庆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