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蜚十一(1 / 2)我在洪荒有座山首页

没想到出门遇见的第一个巫族就是夸父,之前巫人到是见过不少,真正的巫族大巫夸父还是头一个。

一番痛饮,尤觉不过瘾。李烛影却是再也受不了了。

自己虽是妖族,却并非天生为妖,体魄是由女娲用九天息壤和万水之源捏出来的,最多也只能算是比人族稍强。

幸好自己元神强大,少一运转,头晕就减轻不少。实在还是肉身过于孱弱。

要是能解开体内盘古留下的传承,那就不用愁肉身问题了。毕竟,盘古肉身是何等强大想想也知。整个洪荒都是由他所化,其强大不言而喻。

“我若成就金仙,定能解开体内部分封印。”李烛影看着喝了两壶,相当于两个湖泊酒量的夸父一副完全没事的样子脸都不红,心下暗暗佩服:“不愧是追日喝干一条河,干了一片海的好汉!”

夸父将李烛影带到部落里,路上各个巫族、巫人纷纷热情打招呼。他们热情,纯朴。

他们和人族形体上相似,难怪两族能通婚,借契地婚之缘。

部落也有人族,但大都依附于巫族,少有能当家作主的。这也不怪,毕竟这里是巫族部落。远离巫族部落,以巫人为主的部落就巫族人族平等相处了。在人族部落里,巫人和巫族也依附人族不是。

地方多了、大了,自然会出现差异。而这差异慢慢会分解矛盾,也会滋生其他矛盾,最后酿成战争。

这也导致将来众神圣者离开大地,各部族爆发出无数争端。

“来兄弟!你安心在此住下,有什么需要,只管招呼。”夸父把胸膛拍的啪啪作响。

李烛影也没和夸父多客气,要求道:“夸父,我此番出来游历,主要是想锻炼磨砺自身体魄,同时修习战技神通。听说巫族善战,于是就自己找来了。”

“哈哈哈!要论肉身,我巫族若称第二,洪荒哪个敢称第一?就是妖族显出本体,也不敢与我们硬抗。若不是依靠那些灵宝,我巫族能横扫了他们。”夸父说起话来也毫不谦虚,而巫族肉身能抗灵宝,也确实是事实。

于是,李烛影便在夸父的部落住下。而接下来的日子,让李烛影明白了什么叫做渣渣!

大巫境界的夸父相当于修道者的大罗金仙,随手间将李烛影的修为封印了。然后将李烛影丢到族人中战斗,没有修为灵力,李烛影只能凭借肉身硬干。

三十年的磨砺修习,李烛影不但肉身强了不少,闪避功夫更是练的如火纯青。平常的巫族已经抓不到李烛影的衣角了。

三十年而已,像在洪荒动不动以纪元为时间单位的来算,李烛影进步速度,让人咂舌。三十年每天挨揍,打不过只能躲,要么跑。跑总之是跑不掉,那只能躲闪了,能少挨一拳,绝对不为了面子硬抗。

锻炼肉身又不等于挨揍,抗打击能力也不是盲目的找虐。相较下来,躲是对的。至于巫族儿郎嚷嚷着:“李烛影,小子有种你别躲!”

李烛影表示:“我傻啊!站着不动让你们一群糙汉子揍,脑子里长肿瘤了,这样弃疗?至于有没有种这个问题,有本事你们去问女娲娘娘,老子的雀雀都是她捏出来的......冒犯圣人,罪过罪过!”

李烛影心想,自己能凭自身打破夸父的封禁,必是突破金仙之时。近段日子被揍的惨,但是吃的也好。巫族打来的猎物,无一不是珍奇异兽,品种繁多……李烛影就曾看见他们抓了一只幼年蜚兽,李烛影看了非常喜欢,便厚颜要了过来充当坐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