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不想平凡(1 / 2)祭之书首页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