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俊美如和氏璧的脸上,上面泛起了柔和的光泽。他整个人现在看起来,简直就和神祗差不多。而且说句实话,如果潘安看到了这个孩子的话,他一定会被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和这孩子比个高低。然后他在看到这孩子的容貌后,又会因为羞愧自己的容貌不如他,而跑回棺材里不再见人。
能够配得上这样的人,他口里心里全都在念的小魔女,也是这世上唯一的,最好的姑娘。
本来,那天被那个小姑娘打了一顿,贾巫祝完全没放在心上。谁让人家是贵族,而自己是平民呢。惹不起,就只有自己吃了这个闷亏。穷人的命就这样,哑巴吃黄连,遇苦说不出。
可贾巫祝万万没想到,这个穿着打扮,言行举止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大夏豪族的小姑娘。她会当众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在众目睽睽之下,弯下自己不高的腰,向自己这样一个衣着寒酸的老巫祝道歉。贾巫祝饱经沧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不由得就流了下来。这是感动的泪水,更是愧疚的泪水。他活了大半辈子,一直都被贵族当做是牛马一样呼来喝去。从来没哪个贵族把他当成是人来对待过,更别提当众给他道歉。亏他刚才还以为这小姑娘又要来找茬,准备小小露一手来收拾她呢。
心里如同被炸了一个雷,可是眼前的小姑娘却又丢了好几个雷进来。她丝毫不顾身边同行男子惊讶的眼神,伸手过来扶他。然后对他说:“老伯,我们能不能跟你一起去城东的破庙,我想去看看你收留的孩子们。”她的语语很真诚,用的也不是命令的语气,而是请求的语气。
这样的娇俏可人,这样的活泼灵动,还有这样的真心认错,毫不掩饰。哪有人能抗拒呢?就连这小姑娘身旁的男子,也是微微震惊后点了点头。
“唉,看来两个孩子都是从小贵族出身。只是,为什么这两个孩子看起来这么不一样。哦,对了。一定是因为这个男孩子从小养尊处优惯了,他的一言一行都被人仔细教导过。所以现在即便身处荒郊野外,他也仍然不肯丢掉自己贵族的面子。而这女孩子像是从小吃惯了苦,在家境富裕后也未被父母娇养,所以才会养成这样平易近人的平民作风。”
贾巫祝栖身的破庙本来就不大,又因为孩子多而十分拥挤。那男子显然不适应这样的环境。时不时用金丝银线绣的,够整个庙里的孩子们吃上一年的手帕,轻轻捂一下鼻子。尤其夸张的是,坐这里的椅子前,他毫不犹豫拿那精美,价格更美的手帕,仔仔细细擦了一下。直到那椅子上泛出了他如鲁班那双后裁过的眉毛,和像徽墨泼上去的头发,他才肯让自己的屁股纡尊降贵地占了那么一小块地方。
刚刚自己带回来的,路边小摊做的,不精美,只胜在分量十足的饭菜。那面如春花新绽的小姑娘,她利索地取筷,吃面,动作可谓一气呵成,又可以说是迅雷不及掩耳。而那少年看着随意被摆放在路边,任凭风吹的筷子,眼前比自己用的大一倍的碗,还有五颜六色好像开了布帛店的面条。那少年差一点哇地一声呕出来,双手迟迟都没有举起一筷子菜。
这里的孩子们大都是孤儿,他们大部分都拥有一颗敏感而又容易受伤害的心。所以他们对毫无顾忌坐在地上,轻柔细语地给他们讲故事的南宫虹歌非常喜欢,姐姐长,姐姐短的叫着。而那个强压着满面不满,对周围的事物处处挑剔,却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反抗的宁旭非常反感。有几个胆大的甚至亲自还往他身边扔石头。
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已经盖了厚厚衣服的宁旭。他却蜷缩成一团,整个人在瑟瑟发抖,完全没了今天白天的极尽挑剔和憎恶。他口里不断地喊着:“爹,快来接我们走。旭儿冷,母亲也好冷。”
反复说着同样的话,如同没有生命,只会复读的木偶。可是宁旭每说一次这样的话,身体就会更加紧紧地缩成一团。然后贾巫祝就听到宁旭用那样可怜又卑微的话语求道:“不要打我娘,不要打我娘。要打就打我,要打就打我。我错了,我再也不冷了。”这样的一个贵公子,却露出那样的表情,实在无法让人对他感到不心痛。
而睡在宁旭旁边的,左手和宁旭右手紧紧绑在一起的南宫虹歌,她也在不停地说着梦话。“父皇,我没有这么做。但我现在还是要去杀季秀兰。不为别的,只为我是大夏公主。除暴安良,用性命来保护大夏子民的平安,这是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两个人都说着梦话。不同的是,一个是越来越害怕,一个是越来越有勇气。他们俩就如同磁铁的两极,无论个性还是习惯都是完全相反,然而两个完全不同的半圆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圆,不是吗?
贾巫祝先是一脸了然地笑了笑。转念又想起南宫虹歌的梦话。“父皇,和杀季秀兰。”原来这小姑娘竟然是大夏皇帝最宠爱的掌上明珠——虹歌公主,那这下子事情可大了。他的脑海里迅速出现了这两个孩子横尸当场,然后,他的妻子季秀兰被握有她命脉的霍无极,当场杀害的场景。
这实在太可怕了,决不能让这两件事中的一件发生。贾巫祝握了握拳头,平日里看似无能懦弱的样子此刻竟然全不见了。就如同宝剑出鞘那样,眼前的贾巫祝放出了凌厉无比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