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八章:不死生物就是原罪?(1 / 2)暗影歌者的咏叹调首页

我和恶魔做了笔交易,玛丽……

你还记得么?十六岁那年,我们第一次相见时的场景?

那是的我,还只是一名什么都不懂,沉浸在皇子这个尊贵身份之中的愣头青,因为没有继承权,每天沉浸在烈酒与声色犬马的交际中不可自拔,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而你,却是公爵之女,紫罗兰公国的下一任女大公,在父母的关爱中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我还记得,在那场就会上,我穿着看起来有些滑稽的酒红色礼服,和一帮同样失意而堕落的贵族公子哥们在一起谈笑风生,咒骂着命运的不公。

身旁的舞伴换了一个又一个,优雅的交际舞跳了一支又一支,可我却总觉得心头莫名的烦躁……直到我遇见了你。

你当时好像穿着一身并不怎么合身,稍微有些大了的晚礼服,耳朵上带着一对白银耳坠,胸前挂着钻石项链,在美女如云的舞会中算不上光彩照人,可我的目光却怎么也无法从你的身上挪开。

相识,相知,顺理成章的恋爱,顺理成章的结婚,曾经的放荡公子哥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励精图治的杜克亲王,有开疆拓土之功的杜克大公……

曾经,我流连于花丛之中,可在结婚之后,我没有做过哪怕任何一件对不起你的事……而作为亲王,大公,我励精图治,治下的领民生活幸福;作为将军,我战无不胜,在长达二十年的军旅生涯中未尝一败,为王国开疆拓土;而作为父亲……

还记得我们的小蒂姆么?他出生的时候才只有我的手臂长短,皱巴巴的小脸挤在一起,大声哭叫着……现在也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我们杜克家族的新希望!

……然而,我们所做的一切,付出的所有努力,收获到的,却是无尽的痛苦……

记得么?十六岁那年,在从学校返回城堡的路上,我们的蒂姆被一群凶残的盗匪杀害了!

为了毁尸灭迹,那些道德沦丧的盗匪们肢解了他的尸体……我动用了全部的卫队,最后找到的只有……他的头颅和一部分残破的肢体……

杜克家族的希望之光,蒂姆·杜克。我们的爱情结晶,永远的离我们而去了……他的音容笑貌,他的聪明才智,我们再也看不到了……

当时你哭的撕心裂肺,而我却一滴眼泪都没掉。失去儿子,我的痛苦并不比你少,可哭泣并不能解决问题……你不知道的是,后来我设法找到了那支盗匪,亲手剥下了他们所有人的皮肤!

为了让我的蒂姆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我们尝试了几乎所有办法……那些高高在上的教会神甫们,吟诵圣歌时将他们的神明宣扬的无所不能,可面对小蒂姆的残尸,他们却只会摆着手,说这是他应有的命运,小蒂姆会在圣域过上幸福的生活……一派胡言!

那些令人尊敬的法师,似乎没有什么是他们不会的……但就连最好的宫廷法师所施展的复活术,也无法让蒂姆的眼睛重新睁开……

为什么!我为这个国家,为自己的领民们付出了几乎一切,可最后却只能在夜半时分独自流泪?难道这就是对那些高高在上的神明们,对我这个亲王的惩罚?让我失去唯一的骨肉?

如果真是这样……看来神明也并不如宗教典籍中所说的那样尽善尽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