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牡丹是皇宫中的一个普通的侍女,跟我一起的宫女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大多数是消失了。我不知道我在这监牢中度过多少时光,众狱卒说,我的主子已经宾天了,宫中早已把我忘记得干干净净了,原本是死罪。
我是死囚所以双脚是沉重镣铐,粗重的脚镣把我的脚踝的皮肤蹭了一层又一层,血肉模糊沟壑彰然。
我被关在非常偏僻的地方,在我的旁边的监房几乎都是空的。我怀疑大家都把我忘记了,原本约定的一块肥肉今天没了。看来我的故人已经受难了。
那只好不容易找到我的黑猫,也如我一般躺在这幽暗的牢房,它蜷缩在墙角;几天了,它几乎也在挨着饿,肥胖的身体已经瘦骨嶙峋。
我不想让它死在这儿,不过,我赶它走,它就是不走;它现在有点怕人了,只要它突然睁开了眼睛,仓皇逃出牢房躲藏,我就知道有人快来了;它十分敏锐,脚步声至少要在它逃走一盏茶的功夫才能听得到。
牢房里到了晚上,一片漆黑的;这个时候也是老鼠出来活动的时间,它就在晚上捕食老鼠充饥;它以前可是十分的高贵的,它最喜欢的就是去御膳房偷鱼吃,绝对不捕食的。每次偷得非常顺利,我怀疑是宫中之人故意为之。
我朝多位皇上都喜欢养猫,猫也是宫中最高贵的动物。
菊公主就是太子养的一只雌猫。施丫头应该也是太子养的。
我被他们发现时我已经饿昏了,宫中鲜有人认识我。我是这次监牢事件的唯一幸存者,我是因为离殉难者太远而得救的。
他们见到我把我救醒,我已经痴呆了。他们问我是谁?“牡丹!哈哈哈……”他们查了查发现我是三年前就进来的,记载很简单,就是死罪两个字。他们问我为什么被定为死罪?
我半傻着说:“皇上不要杀我……”“水,奴婢不是故意的。”神宗临死前已经完全糊涂了怨杀了一些侍女,他们认为我也是冤枉的,于是就轻饶了我,见我痴呆就决定放我回原籍。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我的原籍在哪儿,不过皇宫有现成的资料,资料上写着:谢琴琴,进宫之时年芳十三,现在是十六。浙江嘉兴人,琴琴的父亲是嘉兴县府师爷,书香世家。
由于琴琴头脑尚不清醒特许一辆马车几个杂役几个士兵护送回原籍。
即使在马车中,我依稀听到了喵的声音,当时,我没有在意。我把它当做幻听了。
一路上疯疯癫癫的我除了招人白眼和讨厌外还有吃不饱他们把我的份额的大部分吃了,他们只是不让我饿死就可以了。我整日卷缩在马车的一角还好已经冬天了不需要天天洗澡了,我活动的比较少自然身上也没有什么馊味。我见不到外面的太阳光只是他们睡觉时我偶尔掀开车棚的一角贪婪地呼吸着外面清亮清新的空气,我见到最多的是竖着的拳头还有半空中的踢腿,以及数不清的埋怨。他们认为护送我回原籍是最最倒霉的事情我一直不能明白我竟然遇上了这么好的事情。
马车在一座有些讲究的小宅院停下,这个小队的队长走下马车。
我的头是蓬松的像一个杂乱的毛球刚好能遮住我的大部分面庞,两三年已经过去了,我怕我的父母认不得我,我决计是认不得他们的,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我是第一次和他们见面,我失忆了,诸位应该明白。我裹着脏脏的厚厚的棉衣整个头用高高的衣领裹着他们根本就看不清我。
宅院的门被敲得砰砰作响,这些个人才不在乎惊民扰民只要效果有就大胆为之。
门吱嘎一声打开了,里面探出个头,“我们朝廷来的差官,要你们老爷赶快出来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