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躲开!”
“王凡,方石,快躲开!”
好死不死的,偷偷摸过去的王凡竟然在鹿群奔跑的正前方,而且只有王凡和方石这两个部落里的小伙子。
被奔跑中的鹿撞到,会死!这是在很久以前已经被证明过的经验,就算用长矛顶着,人类也根本扛不住鹿的撞击。
两人已经躲不开了,无论是朝后还是两方,都离不开鹿群的撞击。
方石已经吓傻眼了,木木的站着,手脚冰凉。
“吸!”
王凡深吸了一口气,快速的举起弓,用尽全身力气拉开了弓弦。
“呼!”
一根长箭飞射出去,嗖的划破了空气,比天上的闪电还要快,比闪电还要危险!
在千钧一发之际,长箭居然射进了鹿的眼睛!
“咚!!”
奔跑中的鹿重重的倒在了地上,和大地来了场沉重的交汇。
一场虎头蛇尾的狩猎,但最后有一个精彩的结局。
王凡不是第一次看到部落人狩猎鹿,但无论是第几次看,王凡都惊异于人类对自身、对自然力量的掌握。
上一世他对狩猎最初的理解是在小时候,田野里用陷阱逮兔子,而长大后——对狩猎的理解也就是一部《猎人:荒野的呼唤》了。
无关于道德的沦丧人性的丧失,纯粹是科技的发展让求生技能变成了精神消遣。
疯狂的鹿群从两人身边掠过,同伴的死更激起了它们的恐惧,
“噢!嚯!”
王凡把鹿抗在身上,发出了夸张的叫声。
刚才的一箭堪称神来之笔!
就那么嗖的一声,就直接插入了鹿的眼睛中!
那可是奔跑中的鹿,是受伤后舍命狂奔的鹿!
对生活乏味的部落来说,谁今天走路摔了一跤都能成为谈资,更别说神来一箭了。
就在落日之前,“神箭王凡”的名号就传遍了整个部落。
“王凡,你真的用……一箭,就射死了鹿!”
“真的插在眼睛里,祖先在上,这是怎么做到的。”
一时间,部落人纷纷好奇的打量询问着扛着鹿尸的王凡,仿佛就在几个呼吸间,王凡就从部落里普通的小伙子变成了英雄。
有些好奇的人还伸手摸着王凡的弓箭。
“就是这只弓射出了神奇的箭?”
“哦,这只弓,是的,这只弓不是我爷爷当年制造的弓吗?”
“这肯定是祖先给我们的启示。”
连续几日的迁徙下来,虽然还没有出现伤亡,但部落人的气势已经深深地下降了,不止一次,何林听到有人抱怨这场迁徙——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待在大河边。
抱怨的人不多,但在只有八十多人的部落里,几个人的意见能够影响到的是几个家庭,而几个家庭在布罗利所占的人口比重就很大了。
再小的数除以八十,也会变成一个很麻烦的事情。
何林在心里赞同这种观念,但迁徙的命令已下,反悔不光会使何林的影响力毁灭性的的下降,还会让部落内部产生分歧。
王凡瞎猫碰到死耗子的箭术鼓舞了部落的士气,事情往往就是这么简单。一战二战时期国家媒体为什么连篇累牍的宣传英雄?明明个体的力量在战争中微不足道,为什么不着重于宣传将军,而是把目光放在了普通士兵身上呢?
因为普通士兵做出的光辉事迹更能鼓舞人心,王凡不知情中充当了普通英雄的角色。
王凡没有参与部落人的热情讨论中,他若有所思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看来今天晚上有的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