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攸攸本来想赶紧回家处理手腕上的淤青中午把疗伤符弄上等到晚饭时沈沐白回家就能好得差不多可是坐上车她却犹豫了。
她要是不去跃华简直是欲盖弥彰,沈沐白肯定会起疑心她要是没有个完美的借口,根本不用等到晚饭,没准他马上就会回家来看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时候手腕上的伤肯定瞒不过。
还不如就这么过去,像往常一样光明正大地去跃华陪他待上一下午反正现在天气冷,她羽绒服里面还是毛衣那淤青的指痕在手腕上面一点儿只要不把袖子撸起来他根本就不会发现。等晚上她偷偷用个疗伤符明早就好了,这件事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
想明白了阮攸攸直接去了跃华。
沈沐白对于阮攸攸每个周五风雨无阻都要去会所吃饭有点意外,一个是智力受损的兄弟,一个是乖巧可爱的小姑娘,这两个都是心地纯正的不会做出对不起他的事,就是小姑娘这么执着,一次都没有落空过让他稍微有些吃味。好在午饭时间也就二十分钟,之后阮攸攸会陪他吃午饭,和他一起待整个下午。
阮攸攸第一天准备了二三十个小玻璃瓶的时候,魏永就跟他说了,再加上她卧室里时不时淡淡的酒味,他早就发现了她衣柜里藏着的那瓶酒。他知道阮攸攸每次都会给赵旭丰带上一小玻璃瓶的酒,这是小姑娘对赵旭丰表现出的善意,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小姑娘想瞒着他,他也就没有揭穿。
不过,每到周五,他总会打开定位监控,看着赵旭丰和阮攸攸的行动路线,只是今天跟往常不一样,在赵旭丰离开包厢的一会儿时间内,宋锦明也去了一趟包厢,在赵旭丰回来之前离开了。
赵旭丰的行动跟往常一样,倒是宋锦明避开赵旭丰的行为有些奇怪。不过,宋锦明今天是第一次出现,也许只是偶然。
等代表着阮攸攸的小红点到了跃华楼下,沈沐白退出了监控界面。
看着阮攸攸像只刚烤出炉胖乎乎的小面包一样地跑进来,沈沐白纯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小姑娘比较怕冷,还没正式入冬就把羽绒服穿上了,也不知道她吃冰淇淋的时候怎么就不怕冷了,要不是他拦住,她现在这种天气也会吃冰淇淋的。
“攸攸。”沈沐白起身,帮她把双肩包放下来,羽绒服脱了,露出里面毛茸茸淡绿色的毛衣,清新得像一片嫩芽。
他每次都会等她过来再去吃午餐,尽管阮攸攸已经说了即便他正常时间吃饭,她也会过来陪他,可每到周五,他总会等她到了才去餐厅。
阮攸攸点了个乳酪小蛋糕,用叉子一点一点吃着。
沈沐白不着痕迹地看了她几眼。
小姑娘有个习惯,如果穿长袖的衣服吃饭,会把袖口拉到小臂中间的位置,今天她却乖乖的,毛衣始终老老实实地贴着她的手腕。甚至有几次,她的手指都勾住袖口想要往上拉了,又莫名其妙地松开手,好像在遮掩着什么。
沈沐白没有问,阮攸攸不想说的事,他从来都是自己去找答案。
阮攸攸每天都会午睡二三十分钟,办公室很暖和,沙发又宽又大,她把沈沐白搭在她身上的被子团成一团抱在怀里,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沈沐白听着她的呼吸渐渐变得绵长,知道她睡熟了,轻手轻脚地走到沙发旁蹲下,盯着她的睡容看了会儿。
小姑娘睡得很乖,长长的睫毛安静地垂着,白软软的脸颊略有些鼓,饱满红润的唇瓣时不时翕动两下,让人怀疑她在梦中正在吃什么好吃的。
薄薄的唇角勾起一丝浅笑,沈沐白伸出手,指尖在她的脸颊上轻掠而过,随后来到她的手边,修长的手指勾住毛衣袖口,慢慢拉开。
柔软的毛衣弹性极好,只轻轻一拉就露出了手腕。
白皙柔嫩的肌肤上,赫然五个指痕,淤青,肿起。
沈沐白黑黢黢的目光定定地看着那指印,那肯定不是小姑娘自己弄的,从大小看,那分明是成年男子的手印。
是赵旭丰?
还是宋锦明?
他蹲在沙发边,黑色的碎发搭在眉骨,薄唇抿成一条直线,纯黑的眼睛里幽深一片,好似寒潭平静无波,又像是水底已经翻涌起波涛。
他也不知道蹲了多久,看了多久,直到阮攸攸的呼吸频率开始变化,预示着她快要醒过来,他才小心地把毛衣袖口归位,站起身,迈着蹲得有些发麻的双腿,轻手轻脚地回到办公桌前。
阮攸攸非常庆幸一下午就这么安然地过去了,沈沐白什么都没有发现,晚上她睡觉前烧了一张疗伤符,弄成泥状敷在手腕上,想了想,又把抽屉里的疗伤符和祛病符拿出来几张,准备放到包里随身携带,免得像今天这样出现突发状况。
到早上睡醒的时候,手腕上的淤青果然不见了。
阮攸攸十分高兴,看,事情这不是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嘛。沈沐白不知道自己伤过,也不会和宋锦明这个书中男主起冲突,多好!
按照惯例,两人一起去看老爷子。
阮攸攸空闲的时候给赵旭丰偷偷发了个信息:沈哥没发现,我的伤已经好了,这件事千万别再提起了,免得不打自招!
赵旭丰回:沈哥那么细心都没发现,运气真好!
第二天,沈沐白没有把车开回家,反而来了会所。
阮攸攸好奇地看看他,“怎么来这了?”
沈沐白修长的手指在她细软蓬松的头发上揉了揉,淡淡道:“兄弟们好久没见面了,聚一聚。”
赵旭丰和吴中泽已经到了,正给大家点餐,吴中泽抬起头,“沈哥,攸攸。”
赵旭丰看了过来,“攸攸,沈哥。”
沈沐白笑着骂了句:“什么时候沈哥要排到后面去了?”
赵旭丰挠挠头,他是每周五都见阮攸攸,习惯了打招呼,一不小心先说了她的名字。
吴中泽笑着拍了拍赵旭丰的胳膊,“厉害呀,一句话都能让沈哥酸了,佩服!”
几个人闹了一会儿,赵旭丰趁人不注意,低声问阮攸攸,“手腕好了?”
阮攸攸点点头。
赵旭丰怕沈沐白发现,也没再多问。不过,她的疗伤符连他这头上的伤都能治,一点淤青应该不在话下。
沈沐白不动声色地喝了几口茶,这伤赵旭丰知情,但未必就是他做的,那天宋锦明也来过这个包厢,就在赵旭丰离开的一会儿时间内。
“沈哥!”宋锦明推门进来,高兴地打了招呼,转头看向阮攸攸,声音低了一度,隐在金丝边眼镜后面的目光飞快地扫了一眼她的手腕,“攸攸。”
只这一眼歉疚的目光,还有声音莫名低下来的那一度,就让沈沐白确定,小姑娘手腕上的伤,是宋锦明捏出来的。
赵旭丰和吴中泽点的餐,桌上倒有一大半是阮攸攸爱吃的,一旁的小几上还放着她最喜欢的熔岩小蛋糕。
难得四人聚会,还点了赵旭丰最喜欢的路易十三,给阮攸攸的是苹果汁。
喝到一半,宋锦明起来去洗手间,沈沐白跟了出去。
赵旭丰眉头皱了一下,下意识就想跟出去,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毫无知觉正在开心吃饭的阮攸攸,脚步又顿住了。
没多会儿,两人一前一后地回来了,看样子倒是毫无异状,不过赵旭丰发现,宋锦明的左手再也没有端过酒杯。
宋锦明这是手腕受伤了吧。赵旭丰看了看阮攸攸,还说沈哥没察觉,沈哥不但察觉了,甚至还知道是宋锦明弄的,还给她报了仇,把宋锦明的手腕也弄伤了。
小姑娘还一无所觉。
啧,到底谁才是小傻子?!
天气凉了,南门外小街上的麻辣烫、砂锅什么的变得最受欢迎,阮攸攸最喜欢砂锅丸子,把丸子扎在筷子头上,慢慢咬着,汤里面还泡上小麻花,本来酥脆的麻花被煮得软软的,她很爱吃。
每次和褚媛吃完砂锅,两人还要再买一个街边的烤红薯,热乎乎的烤红薯软绵绵的,又甜又糯,外面烤得冒油,两人一人一半,边走边吃,感觉冬天都变得温暖。
这种日子是简单又幸福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阮攸攸觉得自己遇到周蓉蓉的次数变多了,总是不经意一抬头就能看见她,关键周蓉蓉还总是一副愤恨的表情。
阮攸攸觉得周蓉蓉这个人很是奇怪,她什么也没做,和周蓉蓉也没有什么交集,周蓉蓉的态度却一会儿一变。最开始是高傲矜持的,后来变成了轻蔑不屑,到现在又成了生气愤恨,简直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心路历程。
褚媛一边咬着烤红薯,一边低声问:“它怎么总跟着咱们呀,会不会有危险?”
“应该不会吧,她又不咬人。”阮攸攸还以为她说的是周蓉蓉,结果一回头,不远处有只小狗,正眼巴巴地看着她。
小狗体型不大,浑身脏兮兮的勉强能看出毛色是黑白的,让阮攸攸想起了沈沐白给她夹的那只黑白花毛绒小狗狗。
阮攸攸看看手中的烤红薯,太烫了,小狗狗要是不注意会烫坏的,如果它特别饿很可能一下子吞进去。
她到路边买了根烤肠,把竹签去了,把烤肠放到地上比较干净的石台阶处,向小狗狗招招手,等它靠近时,阮攸攸拉着褚媛离开了。
“它没走。”走了几步,褚媛回头看了看。
阮攸攸一扭头,小狗狗嘴里叼着烤肠,还在执着地跟着她。
阮攸攸蹲下身子,一招手,小狗狗就跑到了她面前,大眼睛渴望地看着她。
“对不起,我不能养你呀。”阮攸攸无奈地摇摇头,“沈先生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