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腿伸出来时,丹佛斯向前一步,直接就把那个混混给顶翻了。几个混混不敢出头,便没有作声。
周围的囚徒看在心里,忽然就起了兴趣。
丹佛斯掩着笑意,一脸疑惑地看着翻到在地的混混,就好像刚才的事件只不过是偶然发生的一样。
丹佛斯找好位置,快速用餐。
看起来【像是】玉米粥和面包。
丹佛斯试探性地尝了一口。那玉米粥中的玉米碎粒很硬,而且很噎,味道也不怎么好。根据他的判断,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圣安妮州饲料玉米。
面包还行,是标准的廉价小麦制品,产地应该在中北部地区,肯定是大熊州、克拉克州、五月州之一。只不过监狱极富教育意义地加入了一些麦壳木屑,使得面包吃起来不那么美味。
但是,这些都不是足以令丹佛斯悲哀的事情。疑似那几个舀饭大哥做的饭,水平低出了正常水平,甚至让当年可以在《驻扎荒野》的节目组面前拿着生蚯蚓,大喊“蛋白质是牛肉的几个倍来着?”的丹佛斯怀疑人类的食谱范围。
甚至可以说,丹佛斯在野外收集食材,架个野火烧的菜都比这个好吃。
这令人绝望的伙食当中,布丁算是鹤立鸡群了。这布丁与其说是奶冻,不如说是水冻。但那清爽的口感,确实在这众多的伙食当中独树一帜。
丹佛斯刚尝一口布丁,只觉得会有人去抢他的布丁,于是便一口吸干净了它。
“真是不错的一天。”一个粗犷的声音。
丹佛斯转头看向右边,发现是之前叫他的那个邻居大汉。
丹佛斯刚用一个礼仪性的微笑回应了他,就想起狱卒说的话。“不要和任何人搭话。”
好在大汉只不过嘿嘿嘿地笑笑,并没有在意。
“砰!砰!”四面八方地,各式各样的人扭打成一团,就好像在这监狱之中形成了几个帮派、要相互火拼似的。
“你偷走了我的布丁!”“我要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你死定了!”“呀啊!”
丹佛斯的前方,偷车贼麦克丢出了勺子,砸向了诈骗犯格罗里,格罗里举起餐盘,挡住了勺子。但就在他挪开餐盘之时,麦克的同伙弗兰奇一餐盒砸向了他的脸。弗兰奇和格罗里很快扭打成了一团。
两人的脚踢翻了假药贩子菲尼克斯的椅子,菲尼克斯一巴头甩过去,结果打得身后的抢劫犯大斐罗头晕眼花,大斐罗的双胞胎弟弟小斐罗又一拳焊在了菲尼克斯的腹部。
嫌弃他们吵闹的偷盗犯多洛飞起一脚,踢向了弗兰奇和格罗里。但很快他就被麦克拉住,和他进行了一场摔跤。
丹佛斯看得这些一个二个乱子棵都被赶来的狱卒按倒,不由得摇了摇头。
“哈哈哈哈!”黑大汉发出了丝毫不亚于华特的杠铃般的笑声。
丹佛斯不由得看了他一眼。
“很精彩!不是吗!”黑大汉冲着他笑。
丹佛斯笑着点了点头。
幸而早餐时间不是特别长,所以这百家争鸣的狮王争霸赛很快就结束了。
早餐后要去参加劳动,作为新人的他要去做些衣物清洗工作。丹佛斯凭借着老道的经验,轻而易举地把大量的囚服清洗干净。丹佛斯很快从劳动中了解了滚筒洗衣机每一次放多少衣物为佳,因此也最快完成了工作,甚至于一旁的狱卒都悄悄地夸赞。
27岁的丹佛斯远比其他同龄人优秀,可是成为牺牲品的他,不得不去当一个囚徒,和这些奇形怪状的家伙呆在一起。只是,奇怪的是,这种东西好像并不能让他害怕,似乎,在他的脑海之中,有一些更为可怕的事物已经让他战胜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