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 三个条件(1 / 2)1792富甲美国首页

“先知大人,您有事?”从来都是弗里兹找黑脚商量,如今第一次倒过来还有点不习惯。

“昨天我就找你,听说你不久要离开,那么我们之前说好一起做酒和石蜜的事怎么办呢?”黑脚的想法弗里兹从来都猜不透,所以也懒得猜。

“最近的橡子都是从大河对面的镇子上运来的了,马车一天只能运两趟,本地的橡子几乎用完,再做下去太不经济,等积存的橡子做完今年当然就不再做了,除非先知大人你能变得出橡子。”

弗里兹也实话实说,生产速度上去之后效率高的可怕,积存的橡子都只剩几千斤,仅够四五天的量而已。

“那么你走了之后还会回来吗?”黑脚很少过问自己的生活,杂事平时他都交给火怪去跑,今天是怎么了。

“这是自然,我和同伴买下了这块地,明年春天我会回来这里,部落里还有几个猎人会跟着我一起坐船去大海里开开眼界,”弗里兹还是没搞明白先知到底想干什么。

“白皮肤,你来到我的部落里一直只要石蜜和酒,没有向我要过毛皮,现在我手里有了毛皮你想要吗?”

黑脚这番话透着古怪,让弗里兹更加弄不清他葫芦里边卖什么药。毛皮当然比麦芽糖值钱,对缺钱的弗里兹来说毛皮价值更大,运到费城找到英国商人卖出去可以换来真金白银的钱,而不是商人的汇票。

“如果先知大人您是要送给我,那我还真想,”弗里兹笑了,“可是白人的神说过,他多给了谁,将来就向谁多取。我可不想劳烦你我的神灵们为这些皮毛的事起争执,你还是说清楚究竟为什么找我来吧?”

黑脚没说话,拍了几下巴掌,泡泡花走了进来把一个陶罐放在两人中间,黑脚把手向罐子一挥,弗里兹明白他意思了。

走上前一看里边盛着许多玉米糊糊,再一闻不得了,一股发酸的馊臭味儿直冲脑门儿!

呸~呸~,弗里兹跑出棚屋吐了半天唾沫肚子里仍然翻江倒海,差点就呕出来,这都什么呀!

不过呢回想一下这罐子的内容物,弗里兹明白黑脚在搞什么名堂了,于是他一缓过来就慢吞吞的走回棚屋坐下,盯着黑脚也不说话,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咳,白皮肤你带着泡泡花酿了那么多次酒,为什么她自己就酿不出来呢?”黑脚已经让人搬走罐子,终于还是忍不住先开口。

弗里兹哪知道呢,自己对这帮肖尼女人是真一点都没有藏私,只不过就是工艺流程变化也确实频繁了点,那是因为原料、设备条件变化了嘛。

“先知大人,我不记得自己教过她酿酒呀,我只是告诉她下面要怎么做,可没教过谁酿酒要怎么做。”

“这……好吧,那么白皮肤到底肯不肯教她酿酒呢?”

“先知觉得让她学会酿酒值多少毛皮呢?”

弗里兹坚持不开价,这就像是两条撕咬在一起的鳄鱼,谁先松口谁准输。

“我把回来的商队换来的毛皮都给你吧,只要你能教她学会酿酒。”

“黑脚大人太没有诚意了,列纳佩人出去多少商队我一清二楚,光是这几支商队的收获可不够啊。”

“白皮肤的胃口这么大,怎么这会儿不怕你们的神从你那里多取了呢!”黑脚气坏了,如果不是酿酒的事太重要,他一定要把这家伙轰出去。

酒究竟在印第安人社会中有多重要呢?说它是酒鬼们的生命之水一点不为过,比如说1763庞蒂亚克战争的英雄庞蒂亚克究竟是怎么死的呢,仗打完他其实还活的好好的。

可是作为英国人的报复,英国商人向皮奥里亚部落的一名印第安人支付了一桶朗姆酒做报酬,让他去刺杀庞蒂亚克,一个号召起印第安联军反抗殖民者英雄的命在酒鬼那就只值一桶朗姆。

是不是很有瘾君子的既视感,对殖民者来说朗姆比枪炮的威力更大。

1763年英国军队的指挥官亨利?格莱德温少校曾经这么说:“如果阁下仍然打算进一步惩罚他们的野蛮行为,这很容易做到,而不必王国付出任何代价。只要允许朗姆酒的自由销售,这将比烈火和刀剑更有效地摧毁他们。”

只要用停止烈酒贸易做筹码,不管多顽固的印第安民族也不得不在谈判桌上妥协退让。

这么看的话黑脚想只用一点毛皮就从白人那换来酿酒技术,这生意可赚大发了!

弗里兹看出黑脚已经阵脚大乱,此时不提出自己的要求还等什么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