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绯歌清丽的脸上露出些无奈之色,张开了手,笑道:“不知道为什么,十万群山的野兽都躲进深山,边缘处连只兔子山鸡的影子都寻不到”。不过也因为找不到猎物她才会误打误撞的深入父辈眼里谈虎色变的深山。也因此收获了她腰间鼓鼓背包的东西,这可比她这两年在山里打猎的猎物加起来的价值总和还要高呢。
前山靠近村子附近,早就被上河村几代上山打猎的猎户扫荡得干干净净,根本找不到什么珍贵的药材,要不是她今日误闯深山,可能就得不到这般好东西,深山果然伴随着无数危险与无数机缘。
清绯歌笑着跟老人聊了一下就赶着回家了,耳边隐约还听到身后几个妇人的闲聊她的八卦。
“老清家的闺女长的可真俊俏,比城里的姑娘还要水嫩呢,不知以后许配那户人家”。一个抱着刚洗好衣服的妇女盯着清绯歌的背影说着,感叹道。
“大姐,虽说这丫头长的好看,可娶了她等于娶了她家那群身体病弱,拖家带口的人。”另一个嗓门挺大的妇人反驳道:“而且她整天上山打猎,下水摸鱼,像男娃子的性子,连姐儿的女红也不会做,谁家里会娶这样不贤惠的女子”。
.......
身后是几个妇女你一言我一语的对清绯歌的议论,清绯歌走远了,没有听清,就算听清了也不会放在心上,从小到大她都不知听了多少,连娘亲也说她的性子活泼好动过了头,像个男孩子似的,跟她弟弟千雨的性子简直互换过来才对。弟弟千雨从小就身体畏寒,性子冷淡,沉静,常年喜好看书,足不出户的像个一门不出二门不入的大姑娘似的。
清绯歌从小喜欢跟着父亲和大哥练习武艺,小时候就跟着小伙伴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性子跳脱的像猴子,跟村子里文文弱弱,爱挑衣服打扮自己的女孩不同。女孩子从小学女红,学做家务,以便日后嫁人做个相夫教子的贤惠女人。
可让她整天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认真绣花,或者在灶上忙里忙外的做一顿饭,她可真心受不了。她倒宁愿每天跑进山中,以天为庐,以地为席,在朔朔烈风中穿梭飞驰,在阳光下享受浓浓的自由。同龄的女孩子都嫌弃她粗粗鲁鲁,没有半分女子的温柔。清绯歌也不喜欢她们柔柔弱弱的姿态,倒是村子里大半的男孩子她就熟悉得很。
清绯歌轻车熟路的走进一家围着大片大片芭蕉的木刻栏杆的朴素院子里,推开门,健步走进去,大声叫道:“娘亲,千雨,我回来了”
屋子里,一个八九岁大的孩童,在静静地坐在温暖的坑床上,正翻着一本陈旧发黄但保存良好整齐的书籍,明亮的光线投射在他日渐苍白消瘦的脸上,浓密的长睫,映着淡淡阴影。
这是清绯歌的弟弟清千雨,他是清父清母在村外浆洗衣服的那条河里的木盆中捡回来的婴儿,当时白嫩的婴儿穿着薄薄的红色肚兜,不知在河里漂流了多久,哇哇大哭,哭着嗓子都哑了,冻得小脸都青紫可怜。
清母心肠柔软,见不得孩子受苦,赶紧把孩子抱出来,带回家中看大夫,喂药,悉心照料,才保住孩子的性命。
不过大夫说婴儿在河中漂流过久,身子娇弱,寒风入体,从此便落下了病根,导致清千雨从小就畏寒怕冷,身体虚弱,哪怕酷暑夏季也得穿着严严实实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