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特全斯家族(1 / 2)我是勒布朗首页

在美国,想要赚钱的方式有很多。

无数人在这里白手起家,从而成为一代金融巨鳄。

但在美国,更多的则是无数来追寻所谓美国梦而失败的炮灰们。

选好行业、把握时机、找对贵人,这是在地球任何地方想要成功必备的技能。

而特全斯家族的创始人兰斯·特全斯,便是其中高手。

出身于20世纪初的兰斯原本只是新泽西州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

幼年和青年的生活贫苦而辛劳,唯一值得兰斯庆幸的是他皮肤颜色是白色。

尽管如此,兰斯从小的成绩很好,在同龄人中一直是拔尖的存在,照这样的趋势发展,考上一所不错的公立大学是没有问题的。

在美国,考上大学同样是实现阶级跨越的重要手段之一。

况且兰斯在法律和经济学方面都特别有天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毕业之后在华尔街顺利找到一份工作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样的轨迹对于自小困苦的兰斯来说就是梦想中的生活,但却是有机会实现的。

但墨菲定律告诉我们,意外总是会发生的。

一天夜里,兰斯的父亲喝醉了酒,带着醉意的他与妻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乃至争吵升级成了扭打,到最后,已经意识不清醒的兰斯父亲随手抄起壁炉里燃烧的木头,砸在了妻子的头上。。。

母亲意外去世,法官深恶痛绝地判了兰斯父亲40年。

自然的,兰斯也没有钱去上大学了。

已成年的兰斯不必被送到寄宿家庭,但他必须去自谋生路。

一开始,他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前往纽约,想要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土地上碰一碰运气。

当时的纽约,就是摩天大楼、花天酒地、都市生活的象征,所有人都想去纽约发家致富。

这一碰,便是头破血流。

在这片吃人的土地上,一个没有大学文凭纯靠一腔热血来打拼的年轻人太多了,取得成功的人寥寥无几。

几年下来,兰斯只落得右手臂的伤,和一些靠拼命换来的血汗钱。

兰斯终于明白了,纽约这种大地方终究不适合他这种没背景没资产没学历的人,

他离开了纽约,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新泽西州。

在这里,他找到了自己的机遇。

当时正值1920年,禁止酿造和发售酒类的《沃尔斯特法令在美国生效。长期以来美国舆论都强烈主张禁酒,理由是酒精是犯罪的源泉,其实说到底,是妇女运动和宗教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由于酗酒造成了很多家庭暴力和犯罪,为了保护妇女权益从而联邦政府颁发了这项法令。

兰斯对酗酒的危害深有体会,可以说父亲的酗酒毁了他的家庭和人生。

这项法令的颁布,让兰斯得到了一些心灵上的宽慰,和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

《禁酒令的颁布使得全国都不能买到合法途径的酒精。

而对于一天忙碌之后的男人们来说,没有什么能比酒更能给他们带来宽慰的了。

合法的酒买不到,只能买非法的。

而这种巨大的市场,也驱动了一条新的产业链的产生——贩卖私酒。

回到了新泽西的兰斯早早发现了这个商机,他了解新泽西的酒鬼们正如他了解他父亲一样,没人能抵御酒精的诱惑。

最初,兰斯只是在自己租的公寓里面的浴缸中来发酵制造私酒,再买来玻璃瓶装上后,放进公文包里,装作销售员的样子去餐馆卖给餐馆的老板们,餐馆的老板们也乐于买一些私酒来吸引一些酒鬼们的生意。

在这个过程中,兰斯非常地小心,但还是差点被联邦的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