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店里转悠了一圈,洛一凡回到柜台,打算买下那本大开本注解版《先知录》。老板却有些不愿放他走似的,着急道:“您不再看看了?”
“没看到什么特别想要的,下次再说吧。”
洛一凡礼貌地说着,从腰间的钱袋中掏出三枚弗利兹就打算付账。中午把钱都给了面摊老板,他只好去跟阿伊丽丝要回了让她帮忙保管的钱袋。
“那是你没找到好的。”老板贼兮兮地说,“我这儿有一本画集,记载了全大陆的风土人情,是我店里全年度销量榜第一!你一个理想国度的人,对我们这片儿肯定不熟悉,多学点东西对你有好处!”
他这么说着,从柜台下面摸出一本黑色绒面硬皮封面的大开本画集,烫金的书名由洛一凡不认识的单字组成,想必内页应是用铜版纸印刷的。
换言之,是奢侈品。
至少是书籍中的奢侈品。
洛一凡心中一笑,心想我不光不熟悉这片儿,你们这大陆上就没我熟悉的地方。但我至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刚认识的老板向你热情推荐的高档货多半是中看不中用的。
洛一凡兴趣缺缺,但老板好似没看出来一般,继续滔滔不绝地讲着:
“据说这是十六联邦那边的一位贵族老爷出了大价钱请了许多画师走遍大陆绘制的,每一幅都是顶尖的大师作品,栩栩如生!依我看您不如一次买三本,一本欣赏一本收藏,还有一本送亲人朋友客户上司,买得越多优惠越多,走过路过不能错过!”
“不了,谢谢。”洛一凡婉拒道,“我对风土人情并没什么兴趣。”
“别那么着急做决定嘛,等你看过再说不迟啊!”
老板说着,一边观察着洛一凡的表情,一边缓缓地打开书中的一页。
洛一凡鼻端发热。
“怎么样啊?”眼见效果达到,老板“啪唧”一声飞快地把书合起,贱贱地挑动着眉毛。
洛一凡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您刚说是……风土人情?”
“风土人情!”老板用肯定的口吻答道。
洛一凡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尖,回头朝门口望望,似乎除他以外并没有人会在这大热天的中午跑来逛书店。
“呵……呵呵……”他微微耸肩,“不瞒您说,虽然我对风土人情没兴趣,但兴趣这种东西总可以培养的嘛。”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老板附和着,“咱们男人嘛,美景当前,谁不愿意欣赏呢?这样吧,看您也是个爽快人,我就不扯谎了。一口价,十枚弗利兹,您拿着!”
洛一凡轻轻一笑:
“两枚。”
老板差点儿没噎住。
你砍价可以,对半砍都行,但你不能朝着脚脖子砍吧?
洛一凡自己也清楚这样讲价有点过分,但他来镇上表演两天都不一定能赚到十枚弗利兹,总不能被欲望冲昏了头脑,把辛苦挣来的钱全都交到这奸商手上去。
“八枚!”老板赔笑道,“兄弟,我这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您可别跟我逗乐子……”
“两枚半。”洛一凡心里不以为然地笑笑,心想你咬得这么松,说明这价格里头至少还有一半水分。
“六枚!”老板咬牙道。
“三枚。”
“五枚!你不买就不买!”
“那就不买了。”洛一凡把三枚弗利兹放在柜台上,“我只要那本《先知录》和字典,找钱吧。”
他可不只是在做样子。这本画集确实画得很生动,若问他想不想要,那肯定是想要的,前提是价格不能超出预期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