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森林是龙图大陆的南面是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在大陆骑士小说中,这里是冒险者的天堂,传说这里遍地都是金币,价值连城的草药,魔兽的晶核,甚至还有巨龙的宝藏,每年都能吸引大批冒险者深入其中,期望能赚个盆满钵满,可是大部分冒险者却永远留在了森林里,成为魔兽的食物,化作深洞里的枯骨。不过为了利益,再大的风险又算得了什么,这不最近又有人在招募冒险者去探索蓝龙巢穴,大批冒险者跃跃欲试,能有所收获的却不知道有多少。
向晨提着个酒壶走在塔克镇的大街上,看着比平时大得多得人流,摇了摇头,走进了小镇唯一的小酒馆。酒馆里鱼龙混杂,有身着重甲的战士,有衣着华丽的商人,甚至还有身披斗篷神秘的魔法师。
向晨不敢过多逗留,轻车熟路地走到柜台边,喊道:“福克斯,上好的朗姆酒,帮我把这壶酒打满。”这时柜台后面伸出一个大脑袋,一双肥大的手接过向晨手中的酒壶和两枚银币,笑骂道:“说了多少遍了,你小子见了我要叫哥,汉斯那老家伙没教你吗,没大没小的。”说着接过了向晨的酒壶。
福克斯是老福克斯的儿子,是个二十多岁的大胖子,他们父子经营小镇这家酒馆,算是镇上第二有钱的人了。为什么他说向晨要叫他叔呢?原来现在的向晨是个十五岁的少年。
十五年前,天降奇物落在雷鸣森林里,引起多方强者围观并争夺。当时实力最强大的就数罗斯帝国的八级大魔导师嘉德利斯和兰斯顿魔武学院的副院长,八级战士青衣剑尊伽罗尔,还有一头八级蓝龙,他们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大战,最终两个人类联手击伤了蓝龙,带走了天降之物。
外界之人都不知道的是,天上天上掉下来的是一个婴儿,经过十五年的成长,变成了现在的向晨。不过五岁的向晨的身体似乎长得比常人要慢,虽然他现在已经十五岁了,但是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但是向晨却不想听福克斯的去叫他叔,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十八岁了,两世的记忆加起来比福克斯大多了,让他叫福克斯叔叔,他心里面当然不舒服。
不一会儿,福克斯就把酒壶打满了,递给向晨说:“以后你在这样没大没小,我就不卖给你酒了,让汉斯那个老家伙打你。”说着还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让向晨看了忍俊不禁。
“知道了。”向晨敷衍地回答着,然后往外走去。福克斯看着他那样子,知道他肯定没把自己的话往心里去,心里恨得牙痒痒,最后只能化为一声无奈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