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年初,高中肄业的沈堂不愿服从父亲沈海山的安排进入国企上班,毅然决然背着行李离家出走,身无分文的他靠着社会上朋友帮衬,在滨州闯荡了好几年,算是捞到了初始资金,恰逢92年国企大下岗,他带着手底下一帮兄弟跟随淘金浪潮来到了羊城。
刚开始是倒磁带、收音机之类的小玩意,后来干大了,就往实体这方面延伸,搞了一个服装批发档口,开洗头房,开小饭店,那时候沈堂啥都不懂,见到什么赚钱就干什么。
得亏手底下一伙弟兄给力,勉强能在鱼龙混杂的省城江湖站稳脚跟,最后因为没有啥经营理念,手底下产业纷纷倒闭,人也在严打的时候进去蹲了两年。
出来之后,沈堂带着仅剩的一点积蓄回到滨州,开了个街机厅,一直混到现在,虽然算不上多体面,但小日子还算过得去。
虽然有点日薄西山的意思,但如今的小叔,依旧是滨州江湖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沈信有时候跟周愚、老猴他们在外边跟流氓打架,对方人多的时候,沈信都得提一下小叔的名号,一提准好使。
最近得去拜访拜访他,沈信心里想着。
今天沈建军要加班,周丽香刚好也回娘家探亲,家里就剩下沈信一个人,他中午得自己搞定午饭。
正想着去看看冰箱有啥吃的,沈信忽然听到窗外有一点动静,于是他把头探了出去,就看到了一个女孩正拿着把铲子,在菜圃里认认真真地松土。
女孩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裙子,戴着粉色的木耳边帽子,帽子上还扎了条可爱的小系带,似乎有些乏了,就抬着白皙的小臂擦了擦汗,她看起来没干过重活儿的模样,但菜圃的泥土却松的一板一眼的,像尺子量出来的那样整齐。
沈信一下就认出她来了,这个女孩叫程堇堇,就住在202,也就是沈信家的对门,她比沈信小一岁,现在大概还在市一中读书。
两家人当了有两年的邻居,沈信自然跟她很熟,不过后来程堇堇一家搬走了,就再也没了消息。
似乎察觉到上方的目光,女孩摘下了帽子,抬头看着沈信,恰巧一阵风吹过,九里香飒飒作响,飘落几朵白花,于是那张脸也跟着变得明媚清晰起来。
“老信,下来帮忙呀。”
程堇堇开口说道,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声音却是糯糯的,带着一股天然的娇憨气。
“行啊,你等会。”
沈信应了声,出门下楼,直接进了楼下郭大爷家的院子。
小区一楼都是带着院子的,适合老人家住,偶尔倒腾点花花草草。
郭大爷家的院子明显是经过精心打扮的。
进院子的路铺着青石板,外围是两排木栅栏,爬满了郁郁葱葱的铁线莲,里面一圈是各种艳丽的盆栽,大小摆列错落有致,而整个院子的压轴,自然是那株两米多高的九里香,一到夏天就枝繁花茂,清香满院。
沈信接过了小铲子,好奇地问:“你怎么在这儿?”
“今天爸爸不在家,我来郭大爷家里蹭饭,顺便帮他干干活儿。”
程堇堇说话的语速似乎总是比人要稍慢一些,每个字句都如同被严谨矫正过一般,再搭配上那悦耳柔婉的声音,就像是有人附在自己耳边温柔地讲故事。
沈信从以前就很喜欢跟她说话,因为喜欢听。
甚至有一段时间,他还臭不要脸地缠着程堇堇给自己讲题,就是为了听她说话,结果讲了一半自己睡着了,后来就再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