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杜松还很年轻,还是一个淳朴的、没有多少心机的少年,根本就不是龙岩峰的对手,仅仅两个回合的较量,他便让龙岩峰用糖衣炮弹给轰垮了,心甘情愿的成了龙岩峰的小弟……别怪他,要怪只怪一匹神骏的战马和一把可切金断玉的宝刀对武人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而这两样龙岩峰都不缺,杜松除了跪下来唱征服还能有什么选择?
晚上,龙岩峰又拿出了不少好东西来招呼这家伙。那两头死得凄惨的肥猪被他拿来炖了土豆,炖了好几锅,然后用珍藏的花生油炒了好几道菜,杜松从小在榆林那个穷得当当响的鬼地方长大,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好东西了?差点没把自己的舌头给吞进肚子里去!尤其是那几道用花生油炒的菜,全进了他的肚子不用,连盘子都被舔得干干净净,大呼:“没吃过这么香的菜,没吃过这么香的菜!”
龙岩峰翻了个白眼,说:“那还用说!这油可是贡品,给皇上享用的,用它炒出来的菜自然很香!”
好吧,美食、烈酒、名马、宝刀,一套组合拳干过去,彻底把杜松给打趴了,现在就算撵他,他也不会再回延边去做那个小小的卫所百户了————在那里当百户还没有留在皇庄里当个民兵爽!
当然,其他人也吃得很尽兴,炖得烂熟的土豆和大块的猪肉让肚子里缺油水的民兵们垂涎三尺,吃起来一点都不客气,狂吃海喝一直持续到深夜,直到几大锅土豆炖猪肉给吃得连汤汁都不剩为止。
第二天,龙岩峰早早爬起来,摘了一大筐熟透的西红柿,又从红薯地里扒出两筐红薯,又准备了一大筐鸡蛋,然后将这些东西搬上马车,带上杜松直奔皇宫而去。杜松是搞定了,但他还得去搞定万历,把杜松的军籍办好,不然的话会很麻烦的。
他已经算是皇宫的老熟人了,宫廷侍卫对他都熟悉得很,热情的引路,很快,他和杜松就出现在了御花园。
御花园里,数十株土豆都开花了,一片片的煞是好看,万历欣赏着这些花朵,心情极好,对龙岩峰说:“你说得没错,这东西开的花果然漂亮!”
龙岩峰说:“那是!可惜还是太少了,要是有一两亩,开花的时候那就是一片花海啊,那才叫壮观!”
万历哭笑不得:“在御花园里种一两亩土豆?那朕的御花园成什么了?菜园子?”
龙岩峰振振有词:“菜园子有什么不好?御花园里的花开得再漂亮也只能看不能吃,菜园子里的花既好看又好吃,还能卖钱!”
万历抬手打住:“行了,停止兜售你的歪理,朕没心情听!”一手拿了一个西红柿,左一口右一口啃得汁液直流,吃得那叫一个香!这几个月来他
可是饱了口福,土豆、西红柿、红薯、草莓、花生等等这些美味的新奇物种吃了个遍,尤其是西红柿,几乎每天都要吃一点,吃不到的话就要发火了……也许他火气本来就很旺,只是被有清热降火的西红柿给压住了而已,吃不到的话肯定要冒火。不光是他,后宫也喜欢上了这种嫣红如血的果子,比如说皇太后,每天都要吃掉一盘小西红柿,而皇后则把西红柿炒蛋这道名菜学得炉火纯青,深得万历和皇太后的青睐。他几口干掉一个西红柿,舔舔嘴唇上的果汁,对龙岩峰说:“说吧,找朕有什么事?”
龙岩峰愣了一下:“皇上怎么知道我找你有事?”
万历撇嘴:“没事你会一次送这么多东西进宫来?”
龙岩峰挠挠头,有些尴尬……这个死猪头也太了解他了吧?他把杜松叫过来,指着他说:“皇上,我昨天偶然认识了这位来自延边的少年,见他身负绝力,勇武非凡,不禁起了爱才之心,希望皇上能准许将他从延边调到皇庄来,当皇庄民兵队的队长!”
万历上下打量着杜松,见他身材高大,肌肉虬突,颇为赞赏的点了点头:“倒是个猛将的胚子,放到战场上,一骑当百等闲事耳。”
杜松大喜过望,一跪到地,磕头:“谢皇上夸奖!”
万历扶起他,问龙岩峰:“你把这么一个猛将胚子弄到皇庄来干嘛?”
龙岩峰眼都不眨,张口就来:“自然是保护皇庄的安全啊!皇庄里有太多稀世珍宝,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难免会起歹心,万一他们动手抢夺,我又没有一个能打的人可供派遣,那岂不是惨了?”
万历不屑:“你那皇庄里能有什么珍宝?扯淡!”
龙岩峰掰着手指跟他数:“亩产两三千斤的土豆,算不算珍宝?亩产四五百斤的谷子,算不算珍宝?麦收之后还能再种一季的谷子,算不算珍宝?”
万历瞳孔一缩,这些还真是稀世珍宝,而且其价值还比一切黄金翡翠要珍贵千万倍,前者不过是一堆华美的死物,后者却可以打造出一个太平盛世!他有些凝重的说:“如此说来,皇庄里还真有好几件稀世珍宝,不得不慎重啊!行,朕准了,回头跟兵部说一声,将杜松调到皇庄给你用……你那点民兵到底管不管用的?不行的话朕从御马监给你调一千兵过去,专门负责保护皇庄!”
龙岩峰摆摆手,说:“不用了,皇上,有这些民兵就足够了,硬往皇庄塞一千兵马那纯粹是添乱的。”
万历说:“那好吧,你自己留点神,可别弄出岔子来。对了,骆尚志昨天上奏,说你给他种的红薯产量极高,在那种贫瘠干旱的山地一亩也能收获两三千斤,他都乐得心花怒放了
。你立了个大功,朕打算在九边推广红薯,以援解军粮紧缺的困境,你认为如何?”
龙岩峰摇头。
万历一怔:“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