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生死,两难(2 / 2)横行莽荒首页

不过,我竟然还有好男风的传闻,为何我这个当事人不知道。

戊九悄悄的提醒:“少主,是冯飒。”

几十种版本的恩怨情仇,还有这种,过分了。

两人默默的走在小巷中,似乎都在等对方开口,百里遥先忍不住了:“宋长辞,你们应该认识吧。”

“嗯,小宋是戍字营帐的老幺,我和六叔当时也在那。”

“他想求个答案。”

“不是不愿,给他答复,而是不能。”

两难感受,只有身处其中,才能切身体会。百里遥闭上了嘴,不再多言。

戊九沉默了很久,自顾自的说了起来:“小宋,真是可惜了,新兵蛋子,入沙场不过五个月,就赶上了这种大战,

若是在别的军阵里,也就算了,偏偏是戍字营,他能坚持到最后,我其实是佩服他的。”

“戍字营,是荣耀也是枷锁,我十岁入伍,三年入戍字营,在那呆了十年,有一位老卒重伤撑了半月,还是去了,

临死前说,活着很好,死了也不坏,我深以为然。”

“所以,他放下武器,我们当时的感受,很简单,释然,活下一个,死了千万,终究是有人选了活着,

戍字营也不算全灭了,总有人会把为人族戍守边疆,百死尤生的精神带走,传给后人。”

“只可惜,我们这一代戍字营成了历史的耻辱,兵卒不能保卫百姓,这算什么,

万元关内,有个寡妇,丈夫第一天结婚,第二天紧急上场,就被蛇尾人身的杂种给弄死了。”

“后来,六叔和那寡妇好上了,可是,好景不长,我们死透了,万元关也破了,俏寡妇死了,

我和六叔却被当时参与战役的主人,复活成了道兵,到底是死了一了百了,还是活着像在地狱,我是不明白。”

“不过看着六叔得知寡妇死讯,连收尸都不敢去,怕看到她的容颜,还是我去埋葬入了土,我觉得可能死对六叔而言,比较仁慈。”

百里遥听的入神,冷不丁的问:“那你自己怎么想的。”

戊九笑了,笑得很开朗:“我娘在病榻上时,说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至少不能让老爹的根断了,我当时小,边疆幼童想活命,

只有去军营了,后来时间久了,我怕是个逆子,当时,就光想着兵卒的职责,完全忘了娘的叮嘱,

在最后砍死一个王族的异种,自己也快死的一刻,才突然想起,娘要让我活着啊,怎么就忘了呢。”

“所以,主人复活了我,我感激万分,终于全了心愿,没有辜负娘的遗嘱,也不负这十多年的老甲胄。”

百里遥,感概着生而为人,真不容易,同样好像也懂了一点,百里涂山的想法,能复活的两人。

一人是心念着俏寡妇的,一个是不愿辜负母亲遗愿。

两者的共同点,求活的心思重且纯粹。所以,能力所及,就选择了二人。

“戊九,你不觉得今晚的你,有股子庚十的味。”

“嘿嘿,我怕小宋看出来,模仿的有几成,还行吧。”

戊九面色腼腆,百里遥朝他,竖起大拇指:“佩服,厉害。”

这句话是真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