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收藏,赵诵知道后世有许多人在炒鞋,他没想到在古代也有人炒鞋,他摇摇头,没有说话。
“我家是开履铺的,看你这双鞋样式新奇,不似这里的产物。”她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样的鞋子,而且方才一瞥,见鞋底不是木头,也不是布靴的千层布納起来的,更不是动物的皮革,还是第一次见这种材质。
“你家是开履铺的,真是的,我想到哪里去了。”赵诵哭笑不得。
不过赵诵却忽然注意到一个问题,若能生产这种鞋,那他在宋朝不就有一个好生计了么,不过他不知道怎么制鞋,面前这少女是一个突破口。
“可是这鞋我真的不能卖。”赵诵很为难地看着少女。
“你要多少钱?”
“我不要钱。”
少女古怪地看了赵诵一眼,这世道还有不要钱的。
“我想看看你的鞋子。”少女看着赵诵,忽生一计。
赵诵很快就脱掉了自己的椰子,露出白色棉袜。
少女接过鞋子,原本打算拿着鞋子就跑的,但此刻却注意到了赵诵脚上的白色袜子,“你这袜是什么材质的?”
赵诵根本就没想到这妹子想拿着鞋子跑路,而且他也不想搭理这妹子,难道要把袜子脱下来给对方瞧瞧。
“白叠子。”
“白叠子?这不是花么?”少女没有见过将白叠子做成袜子的,光是见到这双鞋,就让她不可思议了,更何况是用白叠子纺织的袜子,少女觉得此人身上一定还有其他行当,是以打算继续观详一二。
于是她端着椰子仔细端详起来,然后问了赵诵一大堆的问题。
赵诵回答的一大堆名词,少女怔然,几乎都听不明白。
“聚酯纤维?”
“橡胶?”
“.......”
少女忽道:“这鞋我不要了,你能告诉我这鞋的制法么?”
“这.......”赵诵有些为难,其实他不知道,他就只知道这鞋底的橡胶是怎么来的,至于做鞋子,他不会,他又不是莆田人。
“要不,立千照,此法天下所通行,常人所共晓?”少女像是征求赵诵的意见。
“千照?”千照之法,赵诵听过,也就是宋朝的契约,赵诵摇摇头,“千照之法太麻烦,还要去官府,我觉得不妨立个字据,若能以此生计,铺开销路,日后你六我四,即可。”
“不行,我七你三。”少女执拗道。
“也行!”赵诵没想到这妹子这么财迷,没多想就也就答应了,毕竟他不会制鞋,而且三分的利润也不少了。
少女听到满意的答案,立即把鞋子还给赵诵。
“为免夜长梦多,现在就立个字据。”少女迈入那扇黑漆木门,不多时,就拿了两张上好的澄心堂纸,那纸上写满了各种条、项,赵诵大抵浏览了一下。
少女狐疑道:“就不怕我作假?”
“无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赵诵随即用毛笔就两张纸上签上了自己大名。
“你这字真的是……不敢恭维啊!”少女目光注视这赵诵,这赵诵看上去也是二十出头年纪,剑眉星目,唇红齿白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子弟,可这字实在是登不上大雅之堂,歪歪扭扭地似蚓虫。
少女收了字据后,给了赵诵一张,又自留另外一张,吹了吹墨迹,揣进衣兜。
“今日有事,明日正午在此等候。”说完匆匆就跑了。
赵诵的目光仿佛如钉子一样,注视那道身影从巷口离开。
等回过神来后,赵诵目光又落在在娟丽楷体小字上,苏婉,赵诵念念叨叨,醒过脑后忽觉老脸一红。
好一个清新脱俗的小……,不过赵诵也就是想想罢了,他首要之事就是解决生计,不过如今已有一半机会,就算最终不能如法炮制椰子,他脑袋瓜瓤内还有其他东西,这些都是这个时代所没有了。
凝视许久,赵诵收回目光,无其他事,当即返回王安家。
......
此时王安正在屋内,见赵诵不见踪迹,以为赵诵业已离开,正打算关门,忽见一熟悉的脸蛋从门框外挤了进来,那脸蛋红扑扑的。
“啊,赵大哥,你来了啊。”王安失声惊叫,思绪这才收回。
赵诵,“不好意思,方才出去会。”
“没事儿,只是赵大哥是打算继续住在这里还是?”
“这…….”赵诵支吾起来,随即一想,这王安莫不是要赶他走,不过赵诵很快想清这一层,毕竟在人家屋檐下,只是他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有许多东西都和后世记载的有些出入,虽然才和那开鞋店的少女立了个字据,但毕竟还没有赚钱,养活不了自己,所以为了以防万一,还得厚着脸皮在这里住下,只是不好在面皮上表现出来。
“北地兵荒马乱的,赵大哥儿好不容易逃了出来,我怎么......”王安想起他的亡故的双亲,他们去大理国经商,蒙古灭大理时,碰到南下的蒙古人,然后死在蒙古人的马蹄下,而他也差点死在蒙古人的弯刀下,若不是赵叔救了他,他也死了,只是返回临安想要报答赵叔救命之恩之时,对方就因伤口感染去世,这下子想要报答赵叔的机会都没了,不过好在赵叔生前还留下一子。
王安想要报仇,今天他出门就是去清点父母留下的家产、田产以及地契,而且已经卖掉了大部分,至于这间屋子他打算留给赵叔的儿子,卖方剩下的钱也都交给了赵叔的儿子。
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打算明日去投军。
“赵大哥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吧。”王安忽然脱口而出,神情很是坚毅。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此时屋内有些黑,赵诵没有注意到王安的表情。
......
ps.
1、1258年,蒙古蒙哥汗亲征南宋。蒙哥汗分路大举攻宋,亲自领军入蜀;使忽必烈攻鄂州(今武汉市武昌),趋临安;使兀良合台北上至鄂州会师。
2、宋:宋时契约称为“千照”。法律规定凡是买卖或转让财产,都必须签订合同,合同还需官府印押,没印押的合同是白契,无法律效力,如遇官司,不能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