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习习,落叶飘飘。
宛如画中美景,却多了一丝寂寥。
“剑云庄”屹立江湖三十载,武林名望旷古烁今,已然领袖群雄成为武林第一大势力。
庄主沈长吟更是享誉“剑圣”称号,当今武林能够比肩之人寥寥无几,可谓是春风得意夫复何求?
绕是这般,也逃不过俗世困扰。
“庄主,明日便是约战之日,可有什么交代?”赵逢春微微欠身行礼,立身望着面前的沈长吟,尽管只是背影,无形中也透着一股王者之气,让人不得不仰望叹服。
沈长吟背手而立,望着眼前枫林,落叶如火又似被鲜血所染红一般,眉目间显露出一丝淡淡的愁苦,轻叹一声:“这枫树也有三十年了吧?”
赵逢春略加思索,恭恭敬敬地回道:“若是算上它们来这里的日子是三十年九个月,若是说它们的树龄,是三十一年零二十六天。”
一向不形于色的“剑圣”,此刻脸上居然有了一丝的惊讶,转过身来看着赵逢春,轻叹一声:“你我都这把年纪了,想不到你的记性一点都没变差。”
赵逢春的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似乎一向就是个不苟言笑的的人,道:“记性不好就很容易忘记一些事情,也就很容易出错。”
剑云庄上下数百号人,铸剑生意遍布武林各地,这些自然都需要赵逢春一手打理。要想不出错,记性一定要好。
沈长吟看着赵逢春半晌,忽然道:“其实你应该笑一笑,你我相识二十七年十个月,中间你只笑过一回,就是少卿认你做父亲的时候。”
赵逢春抬头看着沈长吟,眼中溜过一丝复杂的感情,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自然。对于他来说,没有表情跟感情,就像是件很自然的事情。
“你可知道南宫羽的刀?”沈长吟接着说这句话的时候,又转过了身子,看着那片枫林落叶,眸子被枫叶映红,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我只知道他的人,不知道他的刀。”
沈长吟轻叹一声,道:“这一战如果我回不来,剑云庄就靠你了。”
赵逢春没有立即回答这句话,过了半晌才道:“庄主一定能够得胜归来,即使……,还有副庄主。”
沈长吟轻笑一声:“他是靠不住的,好了,你去帮我准备一下,等下我就该出发了。”
赵逢春转身之际顿住了身形,问道:“庄主不去跟夫人说一声?”
既然要走又何必要道别?
“十月初三
洛阳牡丹亭一战
南宫羽”
沈长吟接到这份简短战书的时候,一点没觉得惊讶。
北剑圣与南刀神之间,这一战在所难免。所以没人觉得意外,他们所在意的只是胜负,甚至是生死。
沈长吟十年前斩杀风云七魔,便有了“剑圣”称号。十年来端坐武林最顶峰,韬光养晦多年,已然没了当年的锐气。
南宫世家本位书香门第,而南宫羽不喜琴棋书画,偏执于刀法之道。多年来寻师问道,终于得其精髓,近三年来更是风头无二,先后三十场大战无一败绩。
可见“南刀神”的称号,由来不虚。
一个剑客没了锐气,就等于一只雄鹰失去了利爪。
一个人若失去了斗志,就等于先输一手。
高手对决就像是下棋,这一手看似不显著,却足以影响全局的胜败。沈长吟不辞而别,就是不能够心有牵绊,只有如此,或许才能重燃一丝斗志。
也只有活着回来,才能继续留在他们身边。
这也需要就是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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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雪花萌下,红颜刹那,牡丹花下泪朱砂。”
“又年霜染白发,稀释芳华,空城独守梦归她。”
……
牡丹亭下,摆着一张檀香木桌跟椅子。桌子上放着美酒佳肴,椅子上坐着一个身穿花白色貂绒披风的中年人。
中年人面容清秀,看上去倒像是个文人雅士。他手里举着美酒,喝一杯酒念叨一遍这首诗词,也不知道反反复复念叨了多少遍。
寒风凛冽,刮得雪花缭乱。
牡丹亭中还站着一个年轻人,浑身腰板挺的笔直,仿佛吹进脖子里的不是寒风,而是暖风一般。
中年文士撇了他一眼,笑着道:“小邱,你为什么不肯多穿一点?”
称作小邱的年轻人,面带笑容答道:“穿得太多,身子总会不灵活的。”
中年文士微微点头,居然也同意这说法,笑着道:“但是喝杯酒总会暖和一些,你为什么不坐下来喝一杯?”
小邱还是面带笑容,道:“您是主人,小的只是您雇佣来的下人,您坐着,小的怎么敢坐呢?”
这句话似乎也有道理,主人和下人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区别的。
中年文士叹息一声,刚想说些什么,却听见马蹄声,接着就是一声马鸣。他的脸上瞬间有了一丝丝的激动,转眼瞧着小邱笑道:“怎么样?我断定他会来。”
小邱显得有些惊讶,微微眯起眼睛,瞅着远方的身影,随即冷笑一声:“来,也不过就是送死。”
中年文士的目光已经锁定在来人身上,脸上的神色变得很严谨,仿佛显得很尊敬一般,站起身道:“你来了。”
敢来赴约的当然是天上地下独一无的“剑圣”沈长吟,这世上只怕还没有谁会令不可一世的“刀神”南宫羽,对他这般尊敬。
若是换做别人,只怕连这起身之礼也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