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盗窃之罪(2 / 2)景福首页

本朝里正的主职是督纳岁赋,上面的人担心本族中人互相包庇,特意派了个外族的来担任里正。

但上元村元氏的族长的威势太盛,这里正平日里也不大出头,只是收岁赋时会尽心些,其他琐事一概是退避三舍的。

如今主动过来,倒是难得。

族长的眼中也闪过意外之色,只里正毕竟是上面派来的人,人既然过来了,也不好太不给他面子,便率先迎了出去。

二人互相见过礼,里正的目光就落到了王秀丽身上:“听闻是这妇人犯了盗窃之罪?”

族长闻言,眼角扫了一眼王秀丽,如实道:“正在问呢。”

“可有问出什么?”

“她口中只喊冤,倒不曾交待什么。”

里正听完,略带深意地看了眼心虚的王秀丽,道:“如今人证物证俱在,哪里还能容得她喊冤?直接扭送见官,是非曲直自有县令大人明辨。”

里正这样说了,族长自然只有点头的份。

对王秀丽,他私心里也没有什么好感,根本无心为她说好话。

他们各自都很清楚,王秀丽真的因盗窃被定罪的话,绝不会有好下场。

按照本朝律例,盗一匹绢,就要杖六十,多一匹就要罪加一等,最高要判处流放三千里。

王秀丽只一女流,这般刑罚下来,不死也要脱层皮。

大家都明白的事,王秀丽本人怎会不知:“我冤枉,我是冤枉的,我不曾行窃啊。”

此时慌乱的她已完全忘了身上的痛,只知不能被这么送去见官。

可她越是这样,里正越是不耐烦:“将她的嘴堵了。”

王秀丽就这么被绑走了,元锦宁一家就这么冷眼看着,族中人见此也只有摇头的,对王秀丽,也无人心怀同情。

只觉得是她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而知情的人,都巴不得王秀丽能以此定罪,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将她的财物据为己有。

此时的系统才想通元令辰做法的深意:“你早就知道以元锦宁视财如命的性子,会将王秀丽的钱财据为己有,并会将她的盗窃之罪坐实,元璨之本性凉薄,早就嫌弃了王秀丽,自然不会为她求情,反而会拍手称快。”

如此一来,王秀丽即便死了,也是人人喊打,当初她要施加在沈氏身上的,全给她自己承受了。

她原先还在想着,宿主为何不直接将王秀丽弄死,如今才知道,她是要借刀杀人,并让王秀丽自食恶果,即便死了都要被人人唾弃。

“不,我原先也不确定会如此。”

若要坐实了王秀丽盗窃之名,就意味着放弃元锦宁自己丢失的钱袋,这是二选一的结果,在有望找回自己钱袋的前提下,元锦宁未必会甘心那么做。

最多也就是仗着长辈的身份,逼着王秀丽将钱财交给他保管。

当然这样多少对他的名声不利,只是在钱财面前,元锦宁素来是利字当头的。

只有在撇开利益的时候,他才会想着自己那点早被败得差不多的名声。

如今这么多天过去,他自己的钱袋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出丝毫线索,即便是元锦宁自己,怕也是意识到那钱袋回不来了。

而摆在他面前的,有一个现成的钱袋。

这个钱袋里的银钱还不比他丢失的少。

这样一来,王秀丽是生是死,就全在元锦宁一念之间了。

“可是还有一点说不通啊。王秀丽出手阔绰,阴氏他们应该早就察觉到她手头不缺银钱了,为何早前不曾发难?”

“原先王秀丽占尽上风,只需三言两语就能将我娘踩在脚下,根本用不着出银钱贿赂别人,她真正开始用银钱开路,是从元令覃开始,可元令覃后来死了,别人也就不知道她原先曾经的许诺了,后来为了散布谣言,给了那些妇人一人三尺绢,她怕是忘了,妇人的嘴里是最保守不了秘密的,此事迟早都要传到元锦宁和阴氏的耳中。”

“如此说来,王秀丽拿东西贿赂人,是一出昏招?”

“否则你以为阴氏为何会死盯着她的屋子搜,不过是借题发挥而已。”

“可能元锦宁也没想到,能从王秀丽那里搜出那么多银钱,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给她头上按个盗窃的罪名”

“是啊,王秀丽娘家贫苦,若不是她一时大意,元锦宁又怎么会怀疑到她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