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天使之名(1 / 2)尘埃纪事首页

说我是尘埃天使一点也不为过,因为我是一粒尘埃,那时更是一个天使。

我做了爸爸妈妈的小天使,成为了他们心灵的寄托,更成为了帮助他们走出那片黑森林的明灯和钥匙。

……

在卫生院里余下的日子安静而祥和,不再有初期的狂风暴雨,俨然如小桥流水人家。

当天白天,妇产科病房里已经去世了的男人就被抬到了叫做停尸房的另一个房间。

因为故意伤人致死案件还没有审结,尸体作为直接证据必须予以保留。

这是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发生在1972年12月的那个冬天,当时了解到的整个案件事情是这样的:

钢厂一名副主任的媳妇叫李云玲,和这名副主任都是东北盖县来的,家中有一名九岁的女儿被放到老家由奶奶代养。

两个人在宁夏钢厂已经生活了好几年,不温不火的婚姻生活让男人在钢厂里发展得很快,不久就提升到了副主任。

然而,这男人却在近期经常听到风言风语说自己的媳妇和某某人有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的流言蜚语,就在我出生的那天晚上正是这男人抓包的时候,很显然他逮了个正着。

这男人把破坏了自己婚姻家庭的罪魁祸首胖揍了一顿,却没揍自己的媳妇,媳妇在边上拦着,胳膊、手部位也受了少许轻伤。

单位领导知道这个事儿了,连忙和保卫科的同志制止了私自斗殴的行为,并命工友把某某人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

其实抬到医院里的时候已经是奄奄一息,气息微弱了,但当时还没有死。

后来,这个某某人一睡不醒与世长辞了,死的时候还把同病房我妹妹虚弱身体里的那颗刚刚投胎没几个小时的灵魂给带走了。

这就是产生了我们家与他们家因果纠葛的事件,但两方都是受害者。

一切皆因某某人而起,然而,看到这个某某人死了,这个被主任护着的媳妇李云玲居然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丈夫告到了法庭,明确要求自己的丈夫给某某人偿命,且美其名曰: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哎,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夫妻,这难道不是仇人吗?

还有,这么想来,罪魁祸首难道只有那个某某人吗?这个移情别恋的媳妇就一点没有罪过吗?可她却在这场事件中完好无损……

后来听妈妈说,这个副主任因故意伤害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