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六章 选择(1 / 2)共度红尘首页

在这个黑道横行的岛国,帮派之争异乎惨烈,郝善不清楚郑春华与基溥到底何种恩怨,但他的确是来刺杀基溥的。随着与郝善感情的加深,他希望郝善能帮助他。

为了能让郝善更忠心,郑春华能通过互联网及时提供给他一些国内女儿的情况,李莲凤的自杀,让郝善知道了女儿的下落,他感谢春华,激动不已。

一个人思绪过多,便容易入梦,一段时间以来,他总是做噩梦,梦见女儿被强奸或者被杀害,醒来觉得心里总是憷憷的。郑春华的确是神通广大,他弄到一种安眠药丸,可以让狱友们按时服用,少做梦或者做美梦。

狱中的生活是单调而苦难的,晚上能做个好梦似乎也是一种奢求,噩梦就算了,美梦醒来大家是要分享的,因为服用了郑春华的药丸,最近郝善不断的做美梦,不但离奇,而且连续。

此时又和狱友们一起分享。

我命侍女分别为春苗、夏荷、秋菊、冬梅和乐乐,简单地说就是春夏秋冬乐。说来也奇怪,组织要求,如果没有生理需求,这五个美女都属于我,如果选择妻子,要么是春夏秋冬四个,要么是乐乐一个。

乐乐的确与众不同,性情开朗,做事干练,行为得体。穿上高跟鞋比我还高,两条腿修长笔直又有力量。不仅貌美,而且颇具韵味,既含阴柔,又有野性。这两种力量美妙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与众不同的魅力。具有极其鲜明的两面性,温柔起来可以融化男人的骨头,野横起来可以摧毁男人钢铁般的意志。我喜欢她,胜过自己的生命。

但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春夏秋冬四美女,各有千秋,善解人意。要独木还是选择深林,我很纠结。

乐乐一人和春夏秋冬四姐妹竞争难度可想而知,就在她即将失去信心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决定选择她一个人,不单单是我觉得爱比性享乐重要,还有诸多说不清楚的原因,总之,乐乐成为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