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以前工作的岭南地区,流传着一种“古法荔枝木烧鸡”的特别做法。
鸡是普通的走地鸡,就是吃虫子的散养鸡。特别的是这荔枝木柴火,荔枝木柴本身干燥耐烧、木质结实,烧起来不会有很大的烟,反而会给烧鸡带来一丝淡淡的荔枝香味。
林舒在林子里找了许久,虽然没找到荔枝木柴,但找到一种类似的果木,木质优良,燃烧时会发出淡淡的果香,他决定用这种木柴来做。
将野鸡收拾干净,秋天对所有的动物来说都是一个幸福的季节,到处都有东西可以吃,鸡虽然很肥,但是肉质非常好,体内没有多余的脂肪,这大概就是原生态的好处。
收拾干净之后,整只放入事先准备好的调料之中腌制,调料多达十几种,包括自己酿造的酱油、醋和买来的各种香料,这一步很重要,因为在之后的烤制过程中不会加入任何调料。
腌制好的野鸡取出来,刷上一层由麦糖、蜂蜜、醋、凉开水配成的“脆皮水”,果木烧鸡的特色除了香和嫩之外,皮脆也是一个最大的特点,不仅颜色漂亮,更能让人产生食欲。
待野鸡晾干,撒上一点海盐,在一个大瓦罐里铺上木炭点燃,上面铺上果木,果木烧起来就可以上架烤制了,随着温度升高,海盐慢慢融化渗透进鸡肉,表皮渐渐变成迷人的焦黄色,蛋白质和香料结合的迷人香味飘散开来。
诺拉和小米守着烤架,林舒在旁边做其他菜,今天他决定在小院做“家宴”招待雷哥一行。
诺拉在野外的时候,吃过的烤肉无数,但这种做法还从来没见过,闻着果香混合着肉香,让她有种白活这么多年的错觉。
半晌,鸡烤好了,原生态的食材要用原生态的吃法,他直接将烤好的鸡撕成一块块,四只鸡整整撕了一大盆。
林舒给等候多时的小米和诺拉一人一个大鸡腿,鸡腿烤得色泽金黄,皮脆肉滑,散发出的肉香中包含着淡淡的果香,一口下去,脆皮包裹着嫩滑的鸡肉在口腔停留,让人欲罢不能。
“真香啊!”雷哥人还未进院门,洪钟般的声音已经响起。
此时菜已经全部做好,还是上次的四个人,加上诺拉和小米,男人喝白酒,女人喝米酒,上桌开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雷哥满意说道:“老弟,问句没见识的话,你这么好的手艺,怎么肯屈尊在那么个小酒馆?”
林舒笑了笑,说道:“酒馆虽小,但却是我起步的地方,等将来条件成熟,自然会有更大的事业,再一个,会做菜与会做生意其实是两码事,以我的经营能力,恐怕这个酒馆已经是极限。”
雷哥三人都点点头,这番话极有道理,优秀的管理者需要的是出众的前瞻性和决策能力,至于具体业务能力,并不是最主要的。
四人干了一杯白酒,雷哥说道:“我们这次任务已经执行完,接下来可以得闲几天,老弟要是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去一趟火焰之地,我这两位兄弟身手都不错,不敢说那些高阶的,三阶以下的灵兽没有任何问题!”
旁边的拉坦笑道:“林兄弟,咱们雷哥可是号称佣兵团的红手王,每次杀了灵兽都是他来摸尸体,从来没黑过!”
林舒正求之不得,高兴说道:“那就先谢谢几位大哥了!”说着给几人的酒杯再次倒满。
推杯换盏之间,大家商定明天就出发前往火焰之地,诺拉和小米尽管有些不舍,却也没阻拦,这顿饭一直吃到深夜大家方才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