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刚开始跑商队的时候,他一直都是人群中最积极的那个,装货、卸货、守夜、做饭,每次都是抢着干。
后来在老板的赏识下独自带领商队,走过了王国的每一个地方,甚至去过蓝耀王国和精灵王国,见识过异国他乡的风景、欣赏过精灵美女的大长腿,真是让人难忘的岁月啊!
年轻的时候老是想,要是什么都不干一直休息该多好,可是真到了走不动赋闲在家的时候,最怀念的还是以前最忙碌的那段日子。
他并不缺钱,在商队挣下来的钱足够他安享晚年,就像林舒说的那样,他缺的只是集体生活以及......认同感。
还好林舒给了他这个机会,眼看着一片荒地在自己的带领下慢慢变成庄园,仿佛回到了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事必躬亲,每一块石砖、每一根木头都要亲自过目,这片庄园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渐渐长大。
“看看这块地,多好的天然牧场啊,到时候放上牛和羊,一年光是产奶和羊毛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格里文拿着烟斗指向牲畜棚和果园之间的空地,对旁边的林舒说道,眼睛里面神采奕奕。
林舒点点头,下半年庄园的产出酒馆肯定消化不完,剩下的大部分可以提供给迪兰城和海月镇的餐厅、酒馆等等。
比起那些傲慢的贵族庄园,他相信自己的东西一定更受欢迎。
如果一年之内能够做到收支平衡,往后庄园就变成了一只现金牛,几年之内完全把这片地买下来不是问题。
“大叔,如果现在把田整理出来,播种小麦还来得及吗?”
林舒不是太清楚这里作物的种植规律,只依稀记得在地球上是十月底十一月初的样子播种,跟当下的季节差不多。
大叔点点头,“来得及,我已经在招募农夫,很多人有意向过来,播种之前完全来得及。”
北郡王国的平民一般没有自己的土地,农夫一般都是在贵族的庄园干活,林舒给出的条件很有竞争力,所以格里文并不担心招不到人。
“那片田一半种小麦,另一半留着,我想明年春天种水稻试试。”
作为一个南方人,他还是习惯吃米饭,而且这片地有点像东北的黑土地,非常肥沃,种上水稻说不定有惊喜呢。
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走到工地旁边,房子的石砖部分已经盖好,工人们正在喊着号子把房梁装上去,进度非常快。
这些工匠吃住都在这里,由酒馆每天做好三餐用马车送过来,他们非常满意。
晚上,林舒依旧在酒馆门口烤肉。
塞尔已经好几天没来,今天晚上来了。
“我准备离开这里了。”林舒坐在他对面的时候,他突然说道。
“离开?去哪里呢?”林舒有点惊讶。
“我把工作辞掉了,准备去她的城市看看,然后,走到哪算哪,浪迹天涯吧。”
他喝了口麦酒,继续说道:“只是去看看她生活的地方,看看她过的是否真的如她所说,不会打搅她,或许面都见不上!”
“以后还会回来吗?”
“也许会,哪天我真正放下了说不定会回来看看,在这里生活的这么多年,这些人和事皆历历在目,无法释怀!”
林舒无言,回吧台取来一壶白酒,一人倒上一杯。
“今晚这顿我请,喝这个,这个喝了能让你忘掉很多烦恼。”
月光下的海月港波光粼粼,仿佛无数失意的人在独自述说着什么,海风吹过,将一切都带走,不留下一丝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