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这些时日来,自己每次企图靠近林蒙都被那柄剑看在眼底,本就心虚的他彻底兜不住脸面了,连声道:“林蒙姑娘,是萧某打扰了,告辞!”
紧接着快速逃离此地。
林蒙疑惑的瞧了瞧元宵:“他什么情况?”
元宵吐出舌头,“这个人舌苔比较厚,得了种叫舔狗的病,你习惯了就好。”
林蒙道:“得了病为什么不去医治?”
元宵道:“舔狗必死,无药医的!”
林蒙翻了翻白眼:“又在胡说八道,他脉象平稳,呼吸顺畅,哪像得了不治之症的模样。”
元宵没有多做解释,去安慰萧泽华了。
果不其然,只见萧泽华跑到人工开凿的湖泊旁,手按在栏杆上大口喘气。
听见脚步声,萧泽华猜到是元宵,不解道:“为什么林蒙姑娘的夫君是把……剑!”
元宵挠着头:“这个问题嘛,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你勾搭我师姐的事情,那柄剑肯定早知道了,大家都是男的,你那点小心思瞒得过谁,这样一想,是不是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羞耻感?”
萧泽华还涨红着脸争辩道:“我……我没有!”
接着便是什么“女人哪有玩剑有意思”“剑纯不需要感情”“太虚剑意天下无敌”之类难懂的话。
元宵一副什么都懂的模样:“喜欢就承认啊,做人不要太剑纯,请停止你的剑纯行为,正视你自己!”
萧泽华沉思片刻,环顾四周,除了他们之外并无其他人经过,遂道:“我只是觉得林蒙姑娘身上有种独一无二的气质,很凌厉很锋锐,气质你懂吗,就像是一柄不出世的绝世好剑,那种气质很吸引我,让我忍不住想接近她,靠近她,我对林蒙姑娘的感觉,只是一名剑修看到一柄好剑的思慕。”
“但……那真的不是喜欢,喜欢一个人并不是那样的,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感觉,不可以混淆的。”
元宵斜着眼睛:“怎么不一样,来来来,你好像很懂的样子,你说下什么叫喜欢?”
萧泽华一刹那间仿佛陷入了记忆的回忆中,嘴角微微绽出笑意:“喜欢,就是见到一个人的时候心情再差也忍不住的开心,见其便是晴空万里,便是灿烂星辰,不见时则是乌云蔽日,焦躁不安,思其所思,哀其所哀,悲其所悲,很微妙的一种感觉,宛如陈年的老酒,入口甘醇,后劲十足,让人难以摆脱忘怀。”
元宵摸了摸下巴,判断出这个萧泽华绝对是个有故事的剑纯。
萧泽华忽然问道:“狐兄,你有喜欢的人吗?”
元宵被这一问,忽然愣了愣,脑海里猛地闪过一个身影,立刻说道:“女人有什么意思?长得能有我自己好看吗?我要是女装不比这世上所有女的都倾国倾城?哎,都怪我长得太妖孽了,一想到这一点顿时觉得女人索然无味!”
萧泽华紧紧盯着元宵的眼睛,严肃道:“狐兄,你没有说实话!”
这狗日的剑纯,还学会反将我一军了!
元宵正气凛然,“我哪里说得不对?”
萧泽华一副过来人的模样,眼眸里充满着温柔与宠溺:“喜欢二字,从来跟一个人的模样没有关系,看见喜欢的人,那其便是世上最美的存在,无与伦比,完美无瑕。”
元宵狐疑地问萧泽华:“所以,这就是你当舔狗的缘故?或者说,这就是舔狗眼中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