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同理之心(1 / 2)律令大明首页

李之弘回到了自己的厢房,坐下喝了口水,不禁喘了口气:要是胡三所说据实的话,这个刘二宝,简直比前世的那个刘二宝还要可恨啊,居然参与了人口买卖!虽然按照共和国刑法也罪不至死,但在这个严刑峻法的洪武十八年,是妥妥的死罪啊!自己答应了胡三要尽量为刘二宝脱罪,如果他后来事发的话。嗐,还是没有摆脱前世人权至上的观念啊,这都是自找麻烦啊!暂时管不到刘二宝会怎么样了,先顾好自己再说。

李之胤在旁边闷闷不乐:“大哥,这个刘二宝坏事做尽,买卖人口!我听父亲说,咱们曾经有一个姑姑,在父亲去当兵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跑了,父亲找了半辈子了还是没有头绪,现在一提到人贩子气的都要把我揍一顿。你还答应那个什么胡三,要替刘二宝脱罪?呸,大哥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这两个混蛋都不是好东西,你管他们作甚?”

李之弘乐了:敢情父亲只要生气就要揍小胤子?这还真是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的翻版。“哥哥也不会护着他们的,一切都有律法来制裁。可是哥哥要问你,你还记得郭桓案吗?”

“当然,几万人都被皇帝给砍了,还有镇江府那边好多人家都破产了。”

“那些人家难道真的都有罪?一个贪粮案件而已,真的能涉及到那么多的人?”

“就算没有涉及到,那沾上了,只能自认倒霉。”

“可那些破产的人家好多都是和咱们家境差不多的,设想一下,如果咱们家当时也被抄家了,咱们家的男丁,包括父亲和你我全部发配边疆,咱们娘亲和可爱的姝儿被卖到别人家当老妈子和丫鬟,天天吃残羹冷饭,缺衣受寒,不得平反,和我们父子三人阴阳永隔,再也不能相见,你是什么感觉?你会觉得仅仅是倒霉了吗?”

“这......那我可能会逃跑,然后把我娘亲和妹子接出来,凭我的能耐,定让她们衣食无忧!”

“小子勇气可嘉,且不说你能不能从那些百战老兵手里逃脱,就算你藏了钱能让她们好好生活,可她们头上一辈子都顶着'郭桓案余逆'的罪名,没人给他们平反,只能躲进深山,死了也会被人唾弃。你愿意吗?而且,就算是咱们家出来了,那其他的数以千户的人家呢?他们又怎么办?”

“我,这,那,那他们还真的不是倒霉,可他们毕竟受了刑罚,不是倒霉又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先放一边,我来问你,你觉得律法是什么?”

李之胤挠一挠脑袋,倒是认真的思考了一下:“惩罚坏人!”

“还有呢?”

“还有,嗯,震慑不法!”

李之弘有些吃惊了,这不就是惩前毖后吗,好家伙,这小子几秒钟就把太祖关于整顿红党纪律作风总体方针的精神领悟到位了,真不能小觑呢。

“回答的真不错,可咱们陛下还规定了,涉及到皇亲国戚、皇帝故旧、功勋卓著、品德高尚等八种人物的案件,必须要由皇帝亲自裁决(详见《大明律》中“八议”的规定;《大明律》在洪武十八年还未成型,要等到洪武三十年才完全出台。但这里的“八议”起源于西周,是后续的封建王朝都会采用的特权制度,明朝也不例外,出现在此处也合情合理),这条法律怎么算呢?”

“大哥,你这可问倒我了。不过,我觉得,这条律法就是让大家都听皇爷的话,皇爷可以决定一切。”

“你还真有些悟性啊。咱们大明,最上面是陛下,然后是那些皇亲国戚、百战勋爵和文臣士大夫。国朝以孝治天下,对于孝廉之人是不吝褒扬乃至推举的,孝顺的人,一般品德就没有问题,就不会作奸犯科。所以你看看,‘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即皇亲国戚、皇帝的故旧、德行修养高的人、才能卓越的人、功勋卓著的人、三品以上的官员和有一品爵位的人、勤谨辛劳的人和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人)’都是在说哪些人有特权?是不是囊括了国朝的最上层和他们希望看到的人?”

“那就是说,律法就是皇爷的一种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