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之头痛。
她先朝吴二小姐点点头,接着连忙向许二少诸人人告辞。
哪知道两边都好像体会不到她的苦心孤诣,这边诸位还要和她再三客套,那边吴毓晴也摇摇摆摆的走了过来。
宛之真是头痛之余又添脸酸。
吴二小姐含羞带怯,许二少爷兴味十足。
她硬着头皮给两边互相介绍,感觉自己和拉皮条的差不多。
曲掌柜和小吴看她的眼神都好似意有所指,宛之恼火。
你家二少爷看见漂亮姑娘眼都直了,一扫之前目下无尘的姿态,和人家瞎三话四的,你们不管管还有脸朝她使眼色。
吴二小姐也是,好歹是封建社会秀才家的小娘子,就不能矜持一下么?瞧见个衣冠楚楚相貌英俊的适龄男青年,你就不能稍微回避一下?
但吴毓晴总是因为自己在这里才过来搭话,而且吴家是宛之的大主顾,她不想得罪。暗叹一声,只得上前生硬插嘴:“二少这里想来还有许多事忙,我们就不多打扰了。”接着把吴毓晴手臂一挽,对她笑道,“前儿吴娘子带信给我说得了两块极好的缎子要给二小姐做两件襦裙,不如咱们这就瞧瞧去吧。”
也不等他俩再有什么别话答对,拉起吴毓晴就走。
吴二小姐低低应了一声,美眸在许二少脸上打了个转儿,微笑着随宛之去了。
俩人走到街口,宛之不经意回头,发现其余人等都散去了,只剩许二少还立在门前,眼光落在她俩身上,唇角凝着一个似有深意的微笑。他见宛之回头,微微点头,那笑却隐去了。
……
宛之把吴毓晴送到家门口。
一路上吴二小姐各种旁敲侧击,宛之全部以嗯啊哦回答。
倒不是她对吴小姐或许二少有什么意见,只是她懒得掺和此事。她只不过帮别人租房子而已,做媒什么的真的是不必了。
况且以吴毓晴的能耐,只有她想不想知道,没有她能不能知道。
宛之想起吴家的狸花猫。她相信吴二小姐有自己的办法。
吴毓晴见宛之敷衍之意甚坚,也就没在继续寻根究底,她笑眯眯和宛之道别。
她俩都没有再提做衣服的事。
宛之回家给老谢写回信。
她告诉老谢,房子已经帮他租出去了,承租人看着也十分体面,料想可以照料好他的房产。她晓得老谢本意是叫她住的,但她无功不受禄,况且她自有容身之处,一个人习惯了也很自在,请他放心。又谢谢他的礼物,果酱她尝着很好吃,只是她每日荆钗布裙的习惯了,湖绸料子和金步摇她真的用不上,因为她实在没有需要这两样东西的场合,也确实没有这个必要。白瓷的杯子她特别喜欢,已经用上了,至于其他的家伙事儿却是不必置办了,她这里人小屋窄,也没地方放。
最后宛之问他在京城住的习不习惯,新的职司有眉目没有,若是还能有假日,可以再来襄城看她。
信写完,宛之瞧自己这通篇《中学生毛笔标准字帖:颜体》练出来的字也是无可奈何。
原主没留一字一纸给她,她就是想学想练,也没有依据。何况前两年她连温饱都自顾不暇,可没工夫操心被识破这件破事。
只能寄希望于谢中行真的没见过原主笔墨。
再说,要是老谢真的看出什么端倪,有了疑虑,没准以后就再也不搭理她了也未可知。
到时候她也可乐得清静。
信写好了,也不能单把不能要的物事给老谢退回去,这也太不通情理。老谢待她确实挺好,她也不想白占人家便宜,因此也不得不打叠精神,翻出之前买的青色棉布给老谢赶制了一件直缀。尺寸倒也不难估量,毕竟宛之吃这碗饭也有两年时光,和老谢也算相熟,给他做件合身的衣裳也不为难。
因为谢中行身材又高又瘦,宛之就把这直缀做得比较收身,另外把袖子也做得略收,到时候穿上不会在身上晃荡。
老谢看着当然比不上许二少英俊,不过胜在透着一股精悍气质,穿得合身点比较衬他气质。
况且她俩也不过才十天半月没见,想来老谢回京再是胡吃海喝,也不可能胖十斤八斤的,以至于穿不上这衣服。
衣服做好,和料子首饰盒子打了个包,怎么看怎么觉得有点少,宛之只好又和隔壁王娘子买了几两人家纺好的棉线,寻了两根竹签子打磨光滑,给谢中行织了几双袜子。
虽然东西还是不多,但宛之自觉已尽到心意,老谢也知道她穷的要命,那也不用打肿脸充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