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0章 罪名成立(1 / 1)我和我的美女同事首页

无论是公安局调查还是法院审判,两个老人都相互证明,儿子是他们杀的,却不肯说明杀害儿子的理由和过程。公安局一度怀疑真正的凶手是赵有才的妻子张慧芬。之所以有此怀疑,是基于两种考虑,一是虎毒不食子,加起来年龄超过一百五十岁的两个老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杀害自己亲生儿子。甚至不是普通的杀害,而是用锤子将赵有才的脑袋打扁了,俩加起来有一百五十岁的人能有这么大的力量吗?这显然让人难以理解。二是赵有才早于几年前高位截瘫,实际已是一个废人。他致残的原因是他在龙桥镇的一个工地做工的时候,遭遇了一起车祸。当时有一个疲劳驾驶的司机,将一辆大卡车开到了路边,恰好有几位学生放学,这群学生面临生命危险之时,赵有才奋不顾身,冲上去推开了学生,他自己则被卡车撞飞。

此事造成了几个直接后果。后果之一,赵有才虽然被救活,但因为脊椎受伤致残,永远坐在了轮椅上;后果之二,赵有才被江州市人民政府颁布予英雄称号,曾经一度坐着轮椅在全省各地巡回报告;后果之三,不久前下岗的妻子张慧芬被安排在镇政府食堂工作。

当然,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就是:一般来说,一个专家、学者、明星什么的,到全国去做巡回报告,是有一笔不菲的收入的,可赵有才和以上几点都不沾亲带故,自然,这些巡回报告也就算是给全国人民做了应尽的义务而没有享受到应得的权力。由此,这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一家五口的生活压力,完全压在了张慧芬一个人身上。

办案民警一度猜测,会不会是张慧芬杀害了丈夫赵有才,两个老人见残废的儿子已经失去,不肯再失去撑起这个家的儿媳,尤其不想让才上初中的孙女赵春华失去依靠,才出来顶罪。然而,令警方大为意外的是,现场痕迹显示,此案与张慧芬真没任何关系,确实是两个老人杀死了儿子。

此案引起轰动,除了两个老人亲手杀子的行为无法理解之外,还在于司法实践上的难题。两个高龄老人,别说让他们去坐监,就是羁押,都是一大麻烦。总不能将他们关在看守所,再请几个保姆去照顾他们饮食起居吧?所以,他们自首后,公安部门并没有羁押他们。相反,他们倒是主动申请羁押,甚至希望法院早点判他们死刑。

最终,法院认定杀人罪名成立,但由于年龄以及主动投案等原因,并未判处死刑,实刑还是监外执行。

这事儿算是告一段落,可不久前,这一家子又出事儿了。而且非常意外的,这事儿还是李建给捅出来的。

这天,李家大公子拽着袁喜杰跑

到玉锦县的红灯区里转悠,结果恰巧撞上警察扫黄。也难怪,警察们都喜欢挑这时候扫黄,大过年的,大家都有钱嘛当然,这都是题外话,李公子自然是没事儿的,和当时的一位办案民警还聊着天,并拿到了卖淫人员的名单,看到了张慧芬的名字,由于年前的那起案件引起了轰动,李建对这个张慧芬有些印象,于是就见了本人,发现就是玉锦县龙桥镇的那个张慧芬。

这类案子,通常都是治安处罚,卖淫女缴纳几千元后便可放人。而张慧芬却非常特别,因为他在食堂只有百元工资,公公婆婆没有一分钱收入,她一个人的工资,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一家人,才不得不通过卖淫的方式养家。这样一来,公安部门拿着张慧芬就很棘手了,罚款吧,人家饭都吃不起了,怎么罚?没辙,只能把她放了。

李建回到江州后,就和一个青年作家朋友聊起这事儿。那青年作家是一个文学青年,这年头做个文学青年是一种病,得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位作家专门跑到龙桥镇王慧芳那里调查研究,得到了第一手资料后,就有感而发的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叫悲催的卖春女。

这篇文章,第一次揭示了很多鲜为人知的内幕,尤其是向外公布了两位老人讳幕如深的杀子原因。

原来,两位老人一直没有收入,赵有才致残后,虽然国家有一份伤残人士补助外带低保,毕竟身体状况不佳,加上两个老人年老多病,每个月的医疗费用,就是一大笔开支。这个家庭,别说有点余钱,就算是日常生活,也是拆东墙补西墙,常年靠借债维持。偏偏这一年,赵春华小升初,差五分未能上实验中学分数线。张慧芬数次找到当时的县教育局长林东升陈情,希望考虑到这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女儿的入学问题予以照顾。但是,林东升坚决不肯同意,不同意的原因在于,他给人批条子是要收费的,一分收五千元。

这的确是个很好的买卖,林东升三个字就五千到几万块不等。试想,这稿费中国有几个作家比得上?不过人家话已经搁那儿了,张慧芬也没办法。无路可走,四处求人,借了二万五千元送给林东升,总算让女儿读上了书。对于有些人来说,二万五千元或许是一笔小钱,可对于张慧芬家庭,这是一笔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巨款。为了尽快还清这笔钱,张慧芬开始卖血,她的老年公公婆婆出去捡垃圾。两个老人不知道,就算捡垃圾,也是分了等级和势力范围的。他们跑到了别人的地盘,抢了别人的生意,人家自然不肯放过他们。终于有一次,那伙人对他们动手了。婆婆为了保护自己的男人,和那伙人拼了。结果可想而知,婆婆被打折了腿,身上还留下了无数的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