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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为什么不去见识见识什么是大妖の尊严呢

自那以后,卖药郎继续四处游历的旅程,就多出了一位名为“阿夏”(读作おなつ)的同伴。

遮住眼睛的发型、浓烈的颜色涂绘的隈取、从不报上真实姓名、也不介绍自己的家世背景,人问时只有一句“在下不过一介普通的卖药的罢了”。

一开始,他就在对世人隐藏真实的自己。

咕王这种大妖,并不是可以欺骗和隐瞒的对象。

幸好她根本没有交换真名的打算,或者说她甚至没有和他混得多熟的打算。

诚如她决定同行时所言,她的目标,就是为了探索被她的潜意识镌刻下来的遗忘的真相。

比起她凶神恶煞的名声,咕王本人其实并不难相处,衣食住行都不挑剔,变更外貌和服装也没有意见。不过与其说她好相处,更合适的形容应该是不在乎。

衣著打扮从来都与社会地位与财富水平密不可分,华贵的丝绸与便宜的粗布衣服当然不一样。就算很多妖怪都过得略糙,名声斐然的大妖多少还是会注意一些。

咕王无所谓,反正她的衣服都是羽毛所化,无论是平常穿的当时的土著看起来非常奇怪的风格的那种衣服,还是按照卖药郎的建议,平民女性所穿的小袖,怎么都行。

可她穿粗布衣服比她平时的服装看起来还奇怪,农家的女子与商家的女子因为要经常干活,衣服袖子上还有一种把多余的布料拉起来系在肩膀上、防止弄脏衣服或行动不便的挂件。

别的女性这样做,视觉效果是贤良淑德宜室宜家。

咕王开朗地笑着挽起袖子,总觉得她下一步就要装备胁差或者菜刀或者板砖,以同样开朗的笑容,往谁头上招呼招呼开个瓢什么的。

这实在不利于生意人与人为善的形象。

更何况,她的人形据她自称,是二十来岁,和这个年代的女子横向对比,看起来是十七八岁。

无论如何,在十三四岁就成年婚娶的时代,无论是二十岁还是十七八岁,都应该早就是孩子妈了,带她出行哪怕以“兄妹”的身份都不方便。

“那就夫妻嘛,”她眼皮都不撩地戳着发光发声的水晶球,没有一星半点的女性自觉,“我记得以前好像角色扮演过平安京的公主忘了是源氏还是平氏还是什么,去和一个能读心的狗东西打架。你也别苦恼我的肤色啊气质啊不像平民了,私奔的公主总行了吧?”

比起源氏的公主,美浓的武家女还差不多。最后敲定为与卖药的货郎私奔的武家女阿夏,一度为伊势神宫的巫女,有除魔的技能和一些战技。

还是很牵强,也有不合常理的地方。

但是咕王已经对关于假身份的设定失去耐心了,干脆表示“需要借助日光的时候她肯定会给我这点面子的”,盖棺定论。

卖药郎没有问“她”是谁。潜意识里就觉得一旦问了恐怕会发生什么不太好的事,比如打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什么的。这他是拒绝的。

言归正传,其实一开始他们出门的画风是这样的:

卖药郎发现物怪的踪迹,头顶一只小黄叽,登门探索形真理。

第一次一起出门,去的是吉原歌舞伎町后巷,为了斩杀又一只满怀怨恨的络新妇。妈妈桑推三阻四,还质问卖药郎为什么要携鸡入内。

咕王缩小到鹅蛋大小的时候,就失去了金红色的翎毛和尾羽,变成圆滚滚毛绒绒的黄团子,连淡金红色的眼睛都会加深成黑色。叫声也变成尖尖细细嫩嫩的,叽叽叽。

只有头顶细小到难以察觉的羽冠能够证明她真的不是小黄鸡。

三次被人错认为鸡崽子,九州还有人家想要出钱买下她留着下蛋,她理所当然地炸毛了。

说实在的,卖药郎当时特别担心她冲冠一怒,一口焚城烈焰把整个九州岛烧成琉璃。

幸好他见鸡行事,及时把黑豆豆眼迸射出火星子的小黄叽塞进了袖子里。她软软的小翅膀扑腾两下,给了面子,消停下来,没再次爆发。

等他解决完物怪以后,才明白她为什么不生气了——他的袖子里放了一本不知何时被她缩小了的避火图,戴着迷你黑框圆眼镜的小黄叽看得津津有味啧啧称奇。

全神贯注,甚至没发现自己被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