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芙蓉膏(1 / 2)长叹戏终无旧人首页

常言道“新官上任三把火”,这其一便是衙内生事,御史台多位衙役不服管教,料想也是李、林二人下的绊子,严刑一人便已杀鸡儆猴,其余就不敢再言语。这其二,是狱内录囚(见《元史.唐仁祖传》),柳逢秋发觉狱中约大半皆是冤判,无疑是御史台官员不敢得罪世家而无所执法,有冤不得诉似乎已成常态,或许这京中之水尚不及京外清明。

柳逢秋一一指出狱案疑处,冤滞者皆放归,虽世家根基动摇不得,但多位世家以缴纳罚金来息事宁人,更有甚者以万金贽柳逢秋和旧冤者来封口,得银两者亦渐安。因而暂且无闹事生怨之人。柳逢秋于堂上沉思,若世家此后皆以金钱妄图逃逸其责,亦不是好事。但此前事皆不大,以平冤为主,掀过便罢,倘若日后杀人命案之类又当如何,不禁浅叹,手中之笔在纸上已滴墨凝珠。

凡事无巧不成书,第三把火说烧便烧,且是一场“大火”。

有黔首尝积怨于林者,越级告发林刑部之子林有常吸食芙蓉膏(鸦片),芙蓉膏于本朝乃是违禁之物,且一经发现,必严加处理,多年前一官员也因此而丢了乌纱帽,已是多年未发现此物,堂外众人听之皆惊,无人不知芙蓉膏乃害人之物,人人唾弃,凡为官者皆避之不及,不料林有常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堂外已是骂声一片,且聚集者愈多,堂木一落,柳逢秋道:“肃静”,柳逢秋眉头紧蹙,问道:“可有半句谎话?切勿以平日之怨而报之。”

那黔首忙磕头,连声道:“不曾有半句虚言!大人不信请即刻带人去城南拍卖行的雅阁,那林有常必定在那处暗购芙蓉膏!”

柳逢秋起先迟疑,但不出片刻忽而笑道:“按汝之意查办城南。”随后便带人欲前往,但经过那黔首身旁时却顿了顿,却也只是一瞬。

当小吏前往城南拍卖的雅室并未见得林有常,更未查出芙蓉膏,众人无功而返,不少等在堂外看热闹的人不免连连摇头,觉着仅是一场乌龙。柳逢秋在回御史台的马车上回头瞥了眼身后的拍卖行,倒并无一无所获的叹息,反倒是轻笑一声,面色仿若在梨园观戏一般。

回至御史台,柳逢秋命人抓下那个“诬告者”,入狱关押思过,那人大喊冤枉,指责柳逢秋亦如无为御史一般,不敢得罪林家,愧为探花郎,愧对百姓。柳逢秋面露怒意,大斥退堂,甩袖而去。

众人皆怪那诬林之人积怨生恨,竟污蔑林刑部如此大罪,人人摇头叹息而去。但柳逢秋回至御史台院后,有不少其余御史皆道:“你才来多久,又是狱内平冤,又是整顿衙役,现如今又要沾染这事嘛?”

“如今不是一场乌龙吗,诸位大人倒是不必过于担心。”

“你哪像不管的样子啊,逢秋啊,还是算了罢。”一位年纪稍长的御史看着柳逢秋叹道,随后默默转身离去。

待众人皆散,柳逢秋招呼一位白家安排在御史台的小吏道:“告诉其余几位白家之吏,七日后,再随我去趟城南......”

此后一两日,尚有人议论此事,但五日之后鲜有人提,至第七日,早已叫人们淡忘了去。柳逢秋于沐休这日换上常服带着几人前往城南。

一进那拍卖行,便有人迎了上来:“客官,想要些什么样的宝贝?”

柳逢秋以扇掩面低语道:“五石芙蓉可有乎?”

那人起先一愣,但随即泰然笑道:“公子说笑了,这是何物,倒是不曾听说啊。”

柳逢秋亦是笑道:“你认为这是玩笑话?我可是听说前些日子贵坊有宝物才从京外赶来的,家父特命我拍下此物。倒也不瞒你,家父稀罕此物,绝不讲价!如影。”语罢,名叫如影的随从便拿出一个檀木箱子,只开一缝,便隐隐金光泛出。

“客官,这......请稍等,我去回禀一下我家主子,请于雅间上坐。”那人见状,亦不由一惊,这事不是他能决断的。

待柳逢秋坐了不出一刻,便有人敲门,柳逢秋请其入内。看似是这拍卖行的掌事,此人说话老练,直入主题:“公子想要的,本行确实有,不过可不多,公子想必既已知前些日子林公子之事,那想必也知他几乎买断此物。”柳逢秋点头,示意他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