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承武一日一夜疾行一百八十里,就是为了去见他的姑娘。
每个人心中都有小秘密,蒋承武的秘密就是这个姑娘,他情愿每一次骑马跑二百里路,却不愿意把她带在身边。
因为他不愿意这个姑娘知道他的身份,也不愿她卷入到江湖中的恩怨中来,在他眼里,这个江湖就是个大染缸,很容易把人变得不像自己。
在这个江湖活着已是不容易,为什么不让当下更简单、更纯粹一些?
而且为感情多做一些付出未免不是好事情,就好像园丁浇灌花朵,感情一样要慢慢地、坚实地培养。经历过相思的人才知道相处的美好,经历过寂寞的人才懂得知心的妙处,所以一百八十里路虽然远,但是蒋承武却一样觉得很快乐。
没有人想到蒋承武这么粗狂的外表下,居然藏着一颗这么细腻的心。
一个人赶一百八十里路也许会很累,很疲惫,幸好他的姑娘也同样是个细心的人,每一次他过来的时候,都会准备一桶刚刚好温度的热水,让他先泡个脚。
蒋承武刚刚把靴子脱下来,忽然听到远处凄厉的吹哨声,三长一短,然后再三短一长。
这是青阳帮紧急的集合令,非有重大事情才会使用,无论是谁,无论在哪里,听到这样的哨声,就应该立即向青阳帮的总部集合
没有人敢违抗将军的命令,即使是蒋承武也不行,而且青阳帮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动用这样级别的集合令了。
所以他把刚刚沾湿的脚从桶里拿出来,一边穿上靴子,一边对姑娘满脸歉意地说:“我要回去了。”
姑娘吃惊的看着他,问:“怎么这么快?”
蒋承武只有苦笑:“鸽子当然飞得比马快。”
姑娘问:“不能天亮后再走吗?”
蒋承武又苦笑道:“不能。”
他的无奈也是一种温情,姑娘自然懂得。
天亮的时候,蒋承武已经跑出了一百二十里。
他整个人就像铁打的,不知道疲倦,但是马已经累得不行,口角已经流出了白沫。
恰好前方路边就有一个打尖的酒馆,他决定在这儿休息一下。
他把马系好以后,扔出一锭银子给酒馆的伙计,吩咐他准备十斤的牛肉和五斤酒,另外要把马喂好。
酒馆里已有七八个人坐着,满怀敬畏的眼光打量着他,不过蒋承武早已习惯别人的眼光,他从来都不在乎,在这片地盘上,认识他的人往往要比他认识的人多得多。
他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牛肉的时候,忽然有点后悔,他感觉太对不起那个姑娘了,每个月只有三天陪她的时间太少了,他决定这个月月底要提前过去,回来的时候带她去见将军。
能见父母的姑娘,已经给了她一个名分。就算他以后不能经常陪在她身边,但是也一定要有一件可以弥补的礼物,让她看到或者感觉到这份礼物的时候,会觉得安心。
名分就是他能给的最大的礼物,也是他觉得最好的礼物。
想到礼物,他的内心又变得温情细腻起来。
酒快要喝完的时候,肉也吃完了,蒋承武站起身,忽然一个踉跄,头晕站不稳。
好厉害的毒!居然能在他不知不觉之间中招。
朦胧中他看到旁边的几个人全部站起身来,不怀好意地向他走过来。
一个人狞笑着道:“小子,这条路上连设了十二个伏点,就不怕你不中招。”
另一个人笑道:“中了酥骨散,就算你是头猛牛,都要变成绵羊。”
蒋承武果然已经快要倒在地上,身形摇晃,双目失神。
两个人站到蒋承武的身边,抽出绳索,想把他的双手反缚起来,这个时候,蒋承武忽然双眼暴瞪,抓住两个人的脑袋,狠狠地相互撞在一起。
两个人的头颅就像开瓢的西瓜一样,鲜血和脑浆流了一地。
剩下几个人吓了一跳,不但没有上前,反而躲得远远的。
蒋承武又一个摇晃,刚刚这一用力,已经抽走了他全身的力气,即使像他这么精壮的人,都已经撑不住了。
他往前踉跄着走了两步,终于眼前一黑,瘫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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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伏在马背上,脸上充满着焦虑之色,一直狂奔。
她虽然长年待在家中,但是作为朝凤帮的女儿,从小的时候骑术就并不太差。
只不过现在这匹胯下良驹,速度却越来越慢,最后竟然双腿一软,倒了下去。
马躺在地上吭哧吭哧喘着气,却再也站不起来,气息也越来越微弱。
很奇怪的事情,但是张秀只是觉得运气实在太差了。越是倒霉的时候,往往遇见的糟糕事情都会越来越多。
她在路边等了等,不过这条路很偏僻,半天都不见一个来往的路人,她终于忍不住跺一跺脚,步行往前走去。
她接到的消息让她实在等不下去,每过一刻,都觉得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