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尼克·格莱姆斯自幼父母双亡。
留下他和一个弟弟住在亲戚家,尼克叛逆的性格使他不愿久居人下,成年后毅然决然外出打拼,走南闯北多年,直到右脚痛风发作,不当回事的他觉得忍一忍就过去了,乃至病痛从大脚趾升级为膝盖,有次甚至昏厥过去。
意识到自己不再年轻,从尼克成为老尼克的他决定返乡,没多久,兄弟二人相见,热泪盈眶,畅聊一夜。
老尼克用半生积蓄在隔壁怀荫镇开了家小酒吧,他没儿没女,领养了一个同样叫尼克的小子,也让老尼克感受到天伦之乐,偶尔再去弟弟家走动,步入半退休养老生活能拥有这一切老尼克已经很知足了。
自九月中假期结束,瑞克父亲因为工作问题,加上忙着安排瑞克转学事宜,临时决定将瑞克送到老尼克酒吧,还不忘千叮咛万嘱咐老尼克照顾好瑞克,并定期保持通话。
一到这儿,瑞克就东瞅瞅西望望,对一切事物啧啧称奇,毕竟不是谁都有一位开酒吧离家多年的大伯,加上怀荫镇民风淳朴,很少发生案子,熟人称呼老尼克时虽带了一个老字,但其真实年龄刚过五十,如果不是痛风发作,恐怕老尼克依旧是龙精虎猛硬汉一条,照顾侄儿相必还是可以的。
听到老尼克的话。
瑞克吓得一个激灵,身子抖了抖,他终于感到不对劲,后脖颈开始慢慢渗出冷汗,直觉告诉他,回答不对下场恐怕好不到哪去。
曾经听父亲说过,有三个不知死活小混混打刚走出家乡的老尼克主意,不过几分钟后,老尼克赤手空拳就把其中两人揍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剩下那个对上他沾了不知是自己还是谁鲜血的赤色眼眸时,愣是给吓的像只尖叫的小鹌鹑,活活吓尿了,他反倒把那三个家伙打劫的一干二净只剩裤衩。
瑞克都是当故事听,现在他意识到,或许是真的。
昏黄灯光中,酒杯、汤匙、玻璃弹珠,无数可以反光的物体将屋内场景尽数反射,宛如一面面光滑程度不同的镜子,墙上钟表滴滴答答一秒一秒稳定行走着,这短暂的时间里足以让人冒出无数的想法,同时又有无数的选择,或好或坏,至于好坏由谁来决定,那要看制定规则,掌握规则的是谁。
数个呼吸后,仔仔细细斟酌一番的瑞克用力点头,起身郑重的说:“是,我想学枪,长大像个真正的牛仔一样周游世界,行侠仗义。”
话毕,瑞克好似被抽走全身力气,一屁股做了回去。
瑞克清楚他父亲或许会让他说出内心深处埋藏的梦想,并表示理解,但绝不会让他在这个年纪接触到成年人的世界,一定会搬出多条理由不遗余力否决他的想法,对此瑞克虚心接受,但今天不行,错过这个村,很长时间可能就没这个店了。
“瞧,这不是很简单嘛,呵哈哈哈。”
老尼克拍了拍瑞克肩膀,放声大笑着走向柜台后。
二楼楼梯口,小尼克探出脑袋,不修边幅的头发与墙壁亲密接触,不屑的撇撇嘴,还以为是什么呢,他在瑞克那个年纪,老尼克早就带他去过多次射击场练习射击了。
这个世界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尚且不够温柔,更何况小尼克没有血亲、没有背景,老尼克完全是以自己的老路子培养小尼克,让他足以自力更生那种。
老尼克的手指缓缓划过玻璃橱窗,不断朝锁眼逼近。
就在瑞克扑通扑通小心脏快跳出来时,老尼克笑眯眯转身耸肩说:“抱歉侄子,我好像忘记了,枪里没有子弹,仅仅是个摆设罢了。”
瑞克:“???”
小尼克:“噗呲。”
瑞克发誓,有机会他一定要报仇,原因无他,那天晚上的老尼克太欠揍了,那张贱兮兮的老脸他记一辈子,这可能也是瑞克后来成为一名县警的原因,哪怕占了很少很少一小部分。
老尼克不假思索的自腰间取下一条合金钥匙链,小巧钥匙对准锁眼,向左轻轻一拧。
食指勾住扳机护环,枪口晃悠悠朝下,正如他所说,里面并没有子弹,瑞克接过后反复摆弄,最终打开弹仓,六个眼空空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