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一章 初至(6k)(2 / 2)神话终结手记首页

“老师救我吔!!!!”

随后什么反应也没有。

罗素仿佛将学生遗忘了,只是在旁边看戏,不时叹息。

众人将巴达斯手脚紧缚,剥掉甲胄,拔下皮甲,却始终没发现还有一条猎犬趴伏在脊背。

更没发现正有人蹲在旁侧,点评手法。

“遇事不要慌。”罗素叹气:“你就没发现哪里不对劲吗?”

哪里不对劲?

巴达斯奋力挣扎,绳索捆着手脚,怎么也挣脱不开,亲手锻造的甲胄还被对方拿着……又被老师拿走了。

毫无疑问,他一个照面就输的惨痛到极点,连伤口都没能给对方留下,锈斧更是原地报废。

现在连甲胄和衣裳都被剥了,光屁股让人捆起来。

这还能有什么不对劲?

“你疼吗?”

罗素随手在侍从手里拿了个袋子,把学生的衣裳和甲胄装进去,蹲在旁边看乐子。

巴达斯一愣。

好像……还真的没什么疼痛的感觉?

明明现在还在被人群殴,痛打,之前被骑士冲锋直接撞击,听到明显的骨裂声。

可是现在……根本不疼?

就好像根本没有受过伤?

“玛德,好货,真是好东西,穿在这傻子身上浪费!他从哪里找来这么好的甲?”

骑士手捧空气,姿势却像拿着甲胄,细致观摩,恨不得立刻穿在身上,颇为诡异。

身边的侍从士兵互相争抢,两人抓着空气,仿佛在争抢衣物,伴随身体后倾,摔倒在地。

却仍旧在傻笑。

“这是……什么?”巴达斯傻愣,这些人似乎同一时间坠入疯狂,对不存在的幻梦沉醉。

像是……欲孽会的乐师?

那群人最擅长操纵欲望。

据传卡铂五世就沉迷一位乐师的技艺,那极乐的乐曲,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享受世上最大的欢乐。

“一点不入流的技俩。”罗素颇有些苦恼的整理麻袋,驱使几个人帮他抬着。

“老维泽姆叫它“人类麻醉术”,以前是用来蛊惑祭品,让他们不要在仪式里挣扎,进而奉献自我。”

“我稍微改了改,借鉴阿佛洛狄忒的力量,改出几种更实用的版本——你看到的是【惑心幻术】。”

“基于现实情景来制造幻觉,让受术者无视某物,达成隐蔽某物或某人的效果。“

“至于你的伤势如何被治愈,那就是更复杂的高阶技巧,涉及到修改现实。”

“我能学吗?”巴达斯像蛆似的扑腾两下,满脸渴求,又被侍从按住,将要堵上嘴。

可侍从却将堵嘴的玩意随手丢了,还以为自己已经成功。

“大概不行。”

罗素骑上战马,本该骑马的骑士却傻笑着为他牵马。

“你的基础太烂,【惑心幻术】以及原版的【人类麻醉术】涉及的学科太多。”

“而修改现实已经涉及众神的权柄,是至高天的秘密学识——我将教学计划分成六个等级,这个至少是四阶的知识。”

“你现在听了……大概会脑袋爆炸,更倒霉一点,连灵魂都会因此异化,被扭曲。”

“不要好高骛远,还是想想怎么挣脱束缚,为自己猎获晋升所用的耗材,绘制仪式。”

“毕竟。”至上之神投下注视,平淡无情,“我可不是来养废物,而是要教学生。”

“该给你的东西,我一点都不会少,可是如果你一点都不努力,那也只能原地踏步了。”

雪崩的时候,毁灭之潮可不会在乎蝼蚁的安危,当护佑众人者倒下,尸骸也足以压垮一切。

纵然现在手握胜机,被众神护持,魂灵已高坐全能之位,也不敢保证真的毫无意外。

毕竟魂灵如今是马桶咸肉,体验远比战锤40K的帝皇还倒霉。

后者不过是皇皮子讨封硬装人。

可他是真的没法动弹,宛如亘古以来风干无数年的老咸肉,动一动真的会要命。

只能把意识割舍,弃入人间,背负国土与王权的锈剑。期冀通过重走登神长阶,恢复活动能力。

让瘫痪老咸肉可以动动胳膊腿。

如今众神忙于维系神造之神的稳定,填补秩序疏漏,还要腾出手镇压阿佛洛狄忒。

谁知道祂们有没有空闲,来看护一个可怜弱小又无助的凡人——从巴达斯肩上曾出现的火苗来看,或许祂们还是有那么一点空闲。

老咸肉怎么都不至于太煎熬。

可学生这种鲜嫩多汁的小萌新就不同了,阿佛洛狄忒就喜欢这种可怜无助又好骗的家伙。

当年罗素自己都被两万美金差点骗进祂的碗里,更罔论巴达斯这种一看就不聪明的傻大个。

要是当老师的出点事情腾不出手,学生要考虑的事情可就多了。

平常看护太好,不去历练,手上没有过硬的本事,关键时刻会比死都难受。

“老师救我吔!”

巴达斯还在哀嚎,知道没事之后,只会装模作样的扑腾两下,权当已经挣扎过了。

趴在他身上的猎犬,受战争与狩猎赐福的造物,为此不屑的哼哼,恨不得拍断此人的颅脑。

怂什么?

怕什么啊?!

上啊!为什么不上?!

何不用鲜血与残杀,敬献战争之神?!

只要表现出众,便能蒙受赐福,自此踏上战争之天途,一步登天,同恐怖、战栗、惊慌、畏惧和纷争驰骋大地!

昔日的地狱冠军,战争的同行者就在身侧,愿意倾囊相授。

只需几次提点,便能超越众人。

你怂什么?!

猎犬哼哼唧唧,承袭同阿瑞斯相似的性情,以爪子拍打附身者的双肩,妄图催励他向前。

不要在地上装死了,小心真的死在这里!

可巴达斯充耳不闻,硬是跟随这批骑士往外逛了一圈,被人抬着走了一路。

直到骑士们抓足了血税,没在里面看到兄弟们的影子,他才如释重负,连象征性的挣扎都懒得做。

愚人才会同大队的骑士们直接较量。

他要借势进入卡铂五世的石城里,逃出黑石砌成的尖顶牢狱,沿坑洼石阶走上小道。

绕过骑士们的巡逻,直接找到卡铂五世。

而后,施行斩首!

只要斩杀卡铂五世,领地自己就会暴乱,骑士们会争权,仆从暗怀心思,将一切变成纷争的血池。

在教国的觅血骑士前来征收血税,确立新领主的身份之前,一切都会在动荡里崩溃。

到时候谁会在乎少了几个人?

俺真她妈是个天才——巴达斯安逸的闭眼,等着骑士侍从们把自己抬回去,有老师的护佑,甚至都不用担心挨打。

安逸,太安逸了!

逃亡十几年,都没度过这么放松的时刻。

只要知道身侧的老师是谁,一切苦难好像都不算事了!

“哼唧什么?!”侍从气的不轻,一脚踢在巴达斯的大腚上,不明白这人怎么被拖着走,还能露出这种享受的模样?

而且他们怎么感觉有点累,就跟搬着重物在跑路?

不对劲,很不对劲!

难道最近纵欲太狠,射的连人都拖不动了?

“噶你娘!”巴达斯气的直哼哼,扑腾两下没挣开绳子,又生无可恋的倒下。

被人抬着胳膊腿,就跟提溜肉猪似的,一步一步,缓慢朝卡铂五世的石堡前进。

出门时是一群骑士加侍从,回来多了一群捆着手,串成长串拉回来的血税耗材。

一群干瘦,贫穷,肮脏,被当做猪羊运走的麻木人类——牵着他们的野兽,正是同血的同胞。

黝黑石制建筑屹立在小路尽头,周围是荒芜的沙砾,依稀可见烈火烧灼过的痕迹。

整体大小,若说是城,有些太小,说是石堡,又有些太大,总有种四不像的怪异感。

摇晃蜿蜒的队伍行至此处。

已能看清高低错落的尖顶石塔,最高者屹立在城中央,旗帜在哭嚎似的风声里飘荡。

城门是不知多久前修建的老东西,布满坑洼痕迹,最上端仍残留几根断裂的枪矛。

这便是卡铂五世领给人的第一印象,贫穷,荒蛮,却又强撑出一种贵族的血腥傲慢。

罗马的辉煌早已远去五百年,可如今的时代,仍有些人妄图享受不属于荒蛮的奢靡生活。

“我们到了,老师。”

巴达斯睁开眼,总是傻愣的脸庞罕见的露出一种狰狞,像是嗅到血腥味的狼。

“这里就是卡铂五世的领地,如果拿他作为祭品,一定可以符合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