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沉冤昭雪(二)(1 / 2)刑警李剑首页

而仇杀,情杀的情况也基本可以排除,三年前都已对马心健和张秋英全面调查,并没有任何与人结怨的情况,也没有婚外恋的情况。除非是当年的工作没有做细,疏忽了什么。

那么剩下来也确实只有马心健值得怀疑了。

案发后马心健的举动确实有点反常。一是第一时间报交通事故的警。

二是让大女儿收好钱财的问题。而且之前的调查,审讯虽然没有发现马心健有明确的杀妻动机,但是夫妻俩人的关系事实上也并不是很和谐。三个小孩也讲到马心健夫妇经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

再则马心健交待的犯罪事实同案件的真相基本吻合,虽然他交待是民警刑讯逼供和引供所致。但如果真不是他作案,再怎么逼供他会这样交待吗?毕竟他是一个小学校长,有文化有头脑,杀人的后果是什么他应该很清楚,不致于屈打成招。

四个人一致认为,马心健不能完全排除嫌疑,但是又感觉许多矛盾无法排除。如果是马心健作案,那么肯定是预谋杀人的,预谋杀人肯定会有明确的杀人动机,但该案的动机在哪里?

当然也可以设想是急情杀人,即马心健接到妻子时因口角争吵而杀人,那么杀人工具从何而来,马心健是个高度近视的人,即使现场恰好有人丢个铁锤在那里,马心健也看不到。

李剑见大家说的差不多了,开始发表自已的观点:“首先我认为马心健的嫌疑可以排除。”

其他人听了这话,马上静了下来,等待李剑的下文。

李剑接着说:“第一,马心健没有作案时间,我问过法医,死者的死亡时间是饭后一小时,那不就是七点左右吗?在卷宗上并没有体现这点,这是因为当时的领导阻止法医出这样的报告,武断地认为法医判断不准确,可是死者张秋英的工友证明张秋英在她家坐了二十分钟不到就走了,加上来回三公里的路途走路时间,张秋英七点钟左右应该回学校了。

事实上张秋英到八点钟都没回,这不就证明了张秋英是在丝厂工友宿舍出来回学校的路上,在七点钟不到就遇害了吗?所以我们应该相信法医的判断是准确的,既然她的遇害时间是七点左右,那么马心健怎么可能是嫌疑对象呢?

他一直和三个孩子在家里,直到八点出门去迎接妻子,而他出门的时候,他的妻子已经遇害了。辟开法医的判断不说,如果是马心健作案,肯定是八点以后了,那么七点到八点这段时间张秋英在干什么?难道是在现场等待马心健去杀她?

第二,马心健没有作案动机,或者准确地说是动机不明,我们大家也都讲了,如果马心健作案,那么应该是早有预谋的,那么他的动机是什么,前面的办案人员已经查了三年,可以说已经是挖地三尺都查了,可是还没有查明他的动机,说明马心健根本就没有杀人动机。

我们辟开动机不说,既然是预谋杀妻,那么马心健八点钟才出门,是不是太迟了点?除非三个小孩一起帮他说谎。

还有,如果是马心健作案,会选择在那里下手吗?虽然离村庄有200米远,但边上有个预制板厂,又有大狼狗,被发现怎么办?万一预制板厂的人追出来,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又高度近视的教书先生,能跑得了吗,这些在预谋的时候他不会考虑吗?

再则,我问了当时的办案民警,为什么要确定马心健是嫌疑对象,他们说一是因为他第一时间报交通事故案,故意把大家往交通事故上引,二是没有悲痛的情绪,首先考虑的是财物有无遗失。

我看了整个案卷,了解了马心健的情况,并接触过他之后,我认为很正常。马心健是一个比较理性的知识分子。他并没有把社会想得那么差,从一开始,他想当然地认为妻子可能因为天黑走路被什么车撞到路下去了。所以他们找的时候,也是用手电筒照路边的。

至于没有悲痛,关心财物遗失,只是人们看到的表面现象而已。

对于他的有罪供述,我们大家心里都有数。以前不都是这样审讯的吗?

另外我还听说。这个案件一发生,当时的刑侦队长就邀请了检察院批捕科长提前介入。侦查员向他介绍了马心健的嫌疑之后,这个批捕科长当即就表态,“对象不会错的。你们只要把他的认罪口供拿下,我会批捕的。”

之后,刑侦大队就收容审查了马心健,停止了侦查工作,全面审讯马心健。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地拿下了他的口供。检察院也就批捕了。而我们在案卷中看到只是他有罪的供述,并没有看到整个审讯过程中,马心健是如何交待的。

综上情况,我认为马心健的嫌疑完全可以排除,没有必要在他的身上浪费时间,我建议立即释放马心健。”

大要案中队四个民警听了李剑的分析后,都点头认可,其他几个都说:“那这个案件就挂了。”唯有黄人杰笑嘻嘻地说:“我们教导员肯定发现了什么,是不是教导员,快同我们说说。”

李剑点了点头:“我们很多人都会因为老经验或大家认可的事情,而影响自已的判断力,从而先入为主。破案更是如此,一旦先入为主的话,很容易走入死胡同。

杀人案件在通常情况下,不外乎仇杀、情杀、财杀三种情况。而这个案件,这三种情况好像都不符合,那么我们就应该跳出原有的框框,另辟蹊径,或许会有新的发现,而不能老是钻在牛角尖里。否则的话,别说三年,十年估计也是这样。

在阅卷和走访的时候,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情况。案发现场有个预制板厂,离水泥路20米远的地方有个简易板房,还有一只大狼狗。

大家想一想,案犯在作案时狗会不会叫,如果狗叫的凶的话,案犯会是什么心态?我想肯定会落荒而逃,不可能把受害人推下路基后还跳下去拖移尸体。除非这个案犯同狗比较熟,而且还知道那个时候的板房里没有人。”